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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区
工商
系统
开展
严肃
查处
基层干部
作风
粗暴
欺压
群众
奢侈浪费
问题
专项
治理
实施方案
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鄂纪发[2023]2023号)和市局的要求,区局决定,从2023年7月到12月底,在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把“效劳开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全区工商系统各项工作中,全面提升工商监管效劳效能,效劳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开展、跨越式开展。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区工商系统工商所和窗口岗位工作人员。
(二)治理内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玩风过盛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带彩打牌、参与赌博,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
2、着力解决作风粗暴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效劳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让群众跑来跑去,简单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认真落实12315工作机制,无人接听12315申(投)诉举报 ,受理、分办不及时、反响不迅速、处置不到位;对群众采取“拖、推、哄、骗、吓、骂〞等粗暴方式,搞强迫命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想方法解决,一推了之等行为。
3、着力解决办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多头执法,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耍威风、搞特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基层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和基建工程等工作,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甚至与民争利等行为。
4、着力解决办事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工作中被动应付、流于形式,作风漂浮、拖拉疲沓,离岗脱岗、迟到早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不讲程序、不讲标准;对涉及量化考核指标造假,用假数据、假报表应付上级检查等行为。
5、着力解决奢侈浪费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相互吃请,或滥发资金、补贴,或支付应当由个人
2负担的费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发动部署(7月下旬)
各工商所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整改(8月上旬)
各工商所和窗口岗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自查整改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点检查(8月中旬)
区局将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省工商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局部工商所和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省纪委监察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接待来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局部基层单位进行抽查。对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四)建章立制(8月下旬—2023年底)
区局将结合实际,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
3全相关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爱民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办、督察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和治理工作措施,对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进行督察和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要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造争优活动、“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工商所和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本单位开展活动,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照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严肃查办案件。各工商所、监察员要排查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群众信访举报,严肃上报单位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行为,区局将认真核查,并依程序查处或上报。努力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实效。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工商所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应向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件。
第二篇: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
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鄂纪发[2023]2023号)和市局的要求,区局决定,从2023年7月到12月底,在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把“效劳开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全区工商系统各项工作中,全面提升工商监管效劳效能,效劳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开展、跨越式开展。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区工商系统工商所和窗口岗位工作人员。
(二)治理内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玩风过盛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带彩打牌、参与赌博,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1
2、着力解决作风粗暴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效劳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让群众跑来跑去,简单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认真落实12315工作机制,无人接听12315申(投)诉举报 ,受理、分办不及时、反响不迅速、处置不到位;对群众采取“拖、推、哄、骗、吓、骂〞等粗暴方式,搞强迫命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想方法解决,一推了之等行为。
3、着力解决办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多头执法,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耍威风、搞特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基层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和基建工程等工作,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甚至与民争利等行为。
4、着力解决办事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工作中被动应付、流于形式,作风漂浮、拖拉疲沓,离岗脱岗、迟到早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不讲程序、不讲标准;对涉及量化考核指标造假,用假数据、假报表应付上级检查等行为。
5、着力解决奢侈浪费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相互吃请,或滥发资金、补贴,或支付应当由个人
负担的费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发动部署(7月下旬)
各工商所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整改(8月上旬)
各工商所和窗口岗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自查整改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点检查(8月中旬)
区局将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省工商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局部工商所和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省纪委监察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接待来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局部基层单位进行抽查。对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四)建章立制(8月下旬—2023年底)
区局将结合实际,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
全相关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爱民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办、督察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和治理工作措施,对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进行督察和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要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造争优活动、“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工商所和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本单位开展活动,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照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严肃查办案件。各工商所、监察员要排查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群众信访举报,严肃上报单位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行为,区局将认真核查,并依程序查处或上报。努力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实效。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工商所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应向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