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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国有企业
党建
工作
八条意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八条意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八条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产业工人最集中、党的阶段根底最雄厚的地方。这些年来,全市国有企业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奉献,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保证监督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下降和资产流失,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领导的问题相当严重。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关键时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必须站在稳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站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高度,站在建设经济强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越是深化改革,越要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越是困难时刻,越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管国有企业如何改制,都要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
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
(2)坚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重点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4)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坚持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6)坚持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全市国有企业都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工作机制,好的工作制度和好的经济效益。
二、完善领导体制,突出抓好国有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是多年来探索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贯彻落实。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既不能简单地恢复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也不能停留在现有厂长负责制的水平上,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决策权和指挥权相别离的原那么,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民主监督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学领导体制。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和厂长(经理),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大中型企业党委书记兼任第一副厂长(经理),党员厂长(经理)兼任党委第一副书记。小型企业的书记、厂长(经理)一般应分设,条件具备的可以由一人兼任,但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董事长和经理原那么上应分设,可以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开配备的,党员董事长可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任副董事长。其他党政领导副职也可适当交叉任职或岗位轮换。实行改组、联合、兼并、拍卖、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要及时调整设置党组织,并理顺隶属关系。党员行政负责人,要兼任党内职务,支持党组织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进入同级行政班子,保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要突出抓好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方针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全主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教育。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履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有关廉洁自律制度,拒腐防变,保持领导班子纯洁性和战斗性。
要建立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评议考核制度。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年终都要对国有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评议考核,公开述职、公开测评、公开结果、公开奖惩。对那些团结务实,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要表彰奖励;对那些不团结、不廉洁、长时间不能扭转企业亏损局面的领导班子,要坚决进行调整;对那些政绩平庸,多数职工意见较大,不称职票达40%以上的党政领导要果断调整;对那些严重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严重违法乱纪、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要依纪处分,依法制裁。
三、坚持党管干部,切实加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企业党组织管理干部的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的干部路线,任人唯贤,公正正派,认真负责地推荐和使用德才兼备的企业管理人才;
(2)统一管理企业中层以上行政和党群干部;
(3)负责企业后备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4)积极推进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培养、教育、考察、任用、交流、监督和奖惩工作。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任免要坚持如下程序:
(1)采取党、政、工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方法,提出初步人选,由书记、厂长(经理)充分协商,确定考察对象;
(2)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事部门负责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使用建议;
(3)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4)根据党委决定,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经理)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中层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免。企业的中层干部统一由党委组织部门集中管理;
(5)副厂级干部,由厂长(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召开党委会研究上报,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聘任或解聘);
(6)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领导人选,由企业党委或上级党组织根据企业股份的组成情况,提出人选名单,经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考察,市、县(市、区)委研究同意,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主席;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人选,由董事会提名,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由总经理提名,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后推荐给董事会,由董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聘任;
(7)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公开民主选举厂长。先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多数职工的意见,提出初步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经党组织考察批准后,方可公开(差额)选举。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任免不经书记、厂长(经理)协商同意的不能上会,不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不能上会,民主测评信任票不过半的不能上会,党委会多数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
企业领导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市营企业继续坚持现行管理方法;县(市、区)营优势企业、龙头企业的书记、厂长(经理)由县(市、区)委任免管理,副职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任免管理;改制后的县营企业,分别按改制后的企业类别分类管理。国家控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书记、厂长(经理)由县(市、区)委管理;租赁、承包的企业法人代表应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拍卖、破产后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区)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负责人。
四、坚持党委把关,确保企业重大问题的正确决策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必须明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用制度来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
企业重大问题的主要内容是:
(1)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
(2)重大投资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方案;
(3)财务预决策方案、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重大问题;
(4)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案
(5)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和招工用工方案;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7)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奖惩;
(8)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工资调整、奖金福利、住房改革、医疗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它重要问题;
(9)企业关闭、停产、转产、破产、兼并等产权变革的重大事项;
(2023)公司制企业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是:
(1)书记、厂长(经理)协商确定决策议题;
(2)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
(3)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形成集体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
(4)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最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策;
(5)对于情况特殊,需要立即决断的重要问题,厂长(经理)可以临时处置,但事后应立即向党委和党政联席会报告情况。
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经书记、厂长(经理)协商同意的不能上会,不经党委会研究把关的不能上会,党政联席会议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策。对于那些擅自决策,一意孤行,偏离党的方针政策,违反有关规定,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党组织要及时提出,坚决制止。意见不被采纳的,应认真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是: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五、坚持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关键是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根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和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的根本任务是: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2)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厂长(经理)生产经营指挥的管理权威;
(3)监督行政领导,检查评价和催促企业行政领导人的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
(4)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1)审议建议权,即听取和审议厂长(经理)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方案、根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否决权,即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方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即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即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5)推荐选举权。
企业党委要支持企业工会和职代会依照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干扰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企业行政领导,上级有关部门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改制后的企业,无论实行何种方式,都要坚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坚持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
六、围绕生产经营,大力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企业基层党组织,是党在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根底。适应企业改革和开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一般要做到以车间、部门为单位建立党支部,以班组、科室为单位建立党小组。要选好配强企业党支部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配好党支部书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