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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成本
减负
实施方案
降本钱减负担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降本钱减负担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本钱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推进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本钱
1.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责任主体。市工商质监局。
执行对象。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工商登记市场主体。
工作流程。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受理登记,经审查、审核后,予以发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提升试点,编制市级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那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方案,启动试点;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调整优化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那么;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调整优化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那么进行集中审查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试点工作xx年11月底前完成,每年定期开展动态调整。
3.推进公共效劳和中介效劳清理标准试点,建立公共效劳清单和中介效劳清单。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公共效劳和中介效劳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梳理的公共效劳和中介效劳事项进行集中审查审核,形成全市公共效劳清单和中介效劳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xx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标准工作,定期动态调整。
4.完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全面梳理涉企收费工程,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5.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效劳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效劳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效劳,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牵头对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效劳事项进行清理标准,清理和取消中介效劳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推动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6.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效劳,打破公共效劳和中介效劳垄断。县以上单位公示任一许可中介效劳,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少于3家,由企业自主选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XX县区、区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加快公布市级公共效劳和中介效劳清单,定期开展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二、降低企业人工本钱
7.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各参保单位。
工作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在企业缴纳社保费时,直接执行新费率规定。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8.在确保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已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允许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
工作流程。申请企业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签订缓缴、补缴协议,明确补缴时限及措施;企业纳税属地财政部门出具补缴承诺或提供有效资产担保、抵押;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批准后实施缓缴。
执行时间。缓缴期限暂定x个月,补缴日期最迟不超过xx年x月x日。
9.完善“援企稳岗〞政策。按不超过我市每年征收失业保险费的50%安排资金,对当年核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给予岗位补贴。对新增用工较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当年底较上年同期,新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累计足额缴费3个月以上的净增人数,另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全市新增就业和经济开展做出特殊奉献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发布申报通知;重点帮扶企业向县、区政府(市高XX县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申报;经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0.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比例期限不得超过1年,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的,应办理延续手续。
责任主体。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
执行对象。公积金缴存单位。
工作流程。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同意,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执行时间。自xx年6月15日起。
1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本钱,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局部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市级财政承担70%,省级承担30%。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高XX县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奖励资金从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与xx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同步申报实施。市科技局适时发布申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相关资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评审后,提请市自主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2.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兼顾好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开展需要,建立与经济开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拟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幅度原那么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
执行对象。用人单位。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拟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审议;省政府发文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那么上每年一次。
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3.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持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等6个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申报时即可自行享受优惠。市财政局定期汇总税务部门关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等政策的减免税数据。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4.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土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15.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xx)122号)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税务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xx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到达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到达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未满3年的,可免征缺乏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已经征收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再退回。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6.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7.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效劳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xx—xx年暂不征收。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效劳的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xx年—xx年。
18.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2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时,向市人社局提出减缴或免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市人社局审查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