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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23
农村
危房
改造
工作
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根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本原那么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根本居住问题为目标,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根本住房平安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自建公助原那么。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自建,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政府进行补贴和指导监督。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平安可靠、经济实用的原那么。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根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标准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坚持自愿自主的原那么。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五是坚持节约用地的原那么。要把平安、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住房要在符合村域规划的根底上,优先考虑设立集中居住点引导“集中居住〞,不能实现集中居住的,要合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目标任务。全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80户,其中一般援建户55户,重点援建户25户。根据我镇实际,对任务进行分解,各村任务划分见附表。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倒房、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其中重点补助对象必须为低保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根本平安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自2023年起,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补助对象只能从县农村危房改造摸底数据库系统中产生。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援建对象包括一般援建户和重点援建户两种类型,政府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归口县住建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援建对象,各级不得截流挪用,不得拆分使用。县住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将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范围。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那么(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援助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现住房为违章建筑或不达c、d级危房标准或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户建房的不予补助,但凡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符合政策规定、新建房屋让给子女或他人居住而自己仍住现有危房的,不能列为援建对象。
(二)审批流程。符合条件且有建房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建房户户主向本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户主签字,留村备案),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初步确定援建对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报小城办。
2.初审。小城办对各村评议确定的援建对象组织逐户上门核实,召开镇级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并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援建对象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核实后的初步审核结果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反响给镇、村。
4.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审批后,所有援建对象名单将在镇、村公示栏及星沙时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住建局信息网公示。公示对象被举报并经核实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村、镇按以上流程更换援建对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指标。
申报过程中各项流程须有经手人签字,民主评议会均须有会议记录并存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不同类别的援建对象在公示时要单列或清晰注明。
(三)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根本居住功能和平安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危房改造政府补助的,原那么上改造加固危旧房人均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以内,新建住房人均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1人户的危旧房改造和新建住房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3.6米。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加重负债。各村要指导农户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平安房,设计上充分考虑富裕后扩建,切实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优先采取相对“集中居住〞方式进行,按照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的要求选取集中居住点。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到达抗震要求。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房屋顶棚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宜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根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根本生活需要,提倡采用适宜的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沼气、生物技术等清洁能源。
(四)档案管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援建对象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援建对象纸质档案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申请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2023年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户信息库、相照顾片及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
(五)检查验收。援建对象房屋建成后,由各村相对集中报小城办,经小城办组织上门核实验收后,再统一报县住建局,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援建对象进行不少于总数20%的上门抽查验收。在抽查验收结果无异议后,通过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所有援建对象竣工验收过程必须有镇、村级验收人员参与并合影。
(六)时间要求。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于4月下旬开始户主申报工作,5月正式启动,援建对象应于10月底前完成改建,县领导小组将于11月组织验收。各流程时间节点见附表。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成立“开慧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小城办。
(二)职责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督查落实、档案整理报送及相关日常事务。
国土所负责援建对象建房宅基地的审查和相关政策指导。
联村组长负责催促各村相关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参与审核、督查、验收等工作。
各村对镇领导小组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组织申报评议、资料收集报送、监督施工进度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有序、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内容总结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根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自建,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政府进行补贴和指导监督
(3)补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援建对象,各级不得截流挪用,不得拆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