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县区
农村
集体
产权
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XX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3)37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23)6号)、XX市农业局关于征求意见的函(清农函(2023)441号)的精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开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根底性地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培育农业农村开展新业态新动能,解放和开展农村生产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开展、乡村振兴和稳固党的执政根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内容。通过改革,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目标要求2023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3年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2023年底,根本完成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3年根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稳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底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开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改革内容和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
1.成立领导机构。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何国森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邱泽军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廖剑锋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各街镇(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成立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镇(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村、组两级在街镇(场)的指导下,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无异议后报街镇(场)备案。各街镇(场)工作方案要在今年8月初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开展宣传培训。采用播送、电视、报纸、公开信、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让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阔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街镇(场)要在今年7月底前开好发动部署会,搞好政策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规政策,掌握改革工作程序。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资源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根底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等);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和清理核实,明确资产产权归属,建立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实行台账管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该项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2.成员确认。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公开、群众认可〞的原那么,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奉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根底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范围、方式、标准和方法。成员身份确实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方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成员确认方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成员确认方法和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认通过,并报街镇(场)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资产量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能突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4.股权设置及管理。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具体股权量化、股份配置及管理,可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但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杈的静态管理方式。
5.制定组织章程。按照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称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济社按章程选举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股份合作社按章程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现阶段可由区人民政府免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组织证明书,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后,可由区农业局出具证明办理相关业务,现有代码向统社会信用代码过渡于2023年底前完成。
6.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效劳机制。各街镇(场)要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效劳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区、街(镇、场)、村互联互通。结合农村集体产权要素特性、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建立健全标准的交易规那么,实行统一标准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标准运行。各街镇(场)要在公共效劳(中心)站设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效劳窗口,有专人负责产权交易业务受理和办理,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完善健全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数额较大的资产转让、置换等产权变更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对产权流转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对产权流转中存在扰乱交易秩序、损毁资产、恶意拖欠租金或合同款、违约弃租且不缴纳违约金等行为者给予“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曝光“不良信用〞名单,防止产权流转过程中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7.健全农村产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工作,依托人民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组织等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加快建立健全街镇(场)、村(社区)、村(小组)三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机制,形成街镇(场)村调解、区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体系,妥善化解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流转交易过程中的权属争议和矛盾纠纷,以及特殊群体成员身份确认、股份权益诉求等问题,确保产权流转纠纷及时公正解决,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有序流转。
8.探索多种形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作经营、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体经济。对于以农业产业为主的街镇(场)、村,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统筹土地集中开发或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开展农业工程或休闲农业或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开展集体经济;对于厂房、铺面等物业资产和集体建设用地较多的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采用合资合作、出租经营等方式开展集体经济;对于具有红色人文历史资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以合作、入股等方式开展乡村旅游。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做好资料归档。各街镇(场)、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要将产权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章程、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包括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全面整理归档备案。
2.完善股份权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依成员身份取得权利、登记备案确认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加强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自愿退出机制,现阶段必须限定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可实行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具体方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和流转具体方法。
3.全面总结提升。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典型,完善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稳固提升改革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行省级全面负责、市级统筹协调、县(市、区)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街镇(场)要成立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落实改革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工作协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思路目标、改革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考核方法,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通报机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