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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贸市场
日常
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
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标准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效劳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存(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2、经营户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3、加强计量、防疫、卫生、工商等职能工作的监督作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和不清洁的食品进入市场。
4、经营户要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严格禁止经营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食品;严格禁止经营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严格禁止经营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址、无日期,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5、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力量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有关案件。
6、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积极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对违反者作出教育,停业整顿,经济处分,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商贸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局部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清扫,并要求到达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5、经营户应当保证摊前长久整洁,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五、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阻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3、市场内摊位必须自己配备合格的(5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燃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2023-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 119。
六、车辆管理标准
1、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2、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商贸公司
2023年4月5日
第二篇: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标准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效劳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存(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物业公司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局部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清扫,并要求到达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四、车辆管理标准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农贸市场
第三篇: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中药材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中药材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效劳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前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效劳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效劳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老实经营。
四、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五、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市场卫生管理标准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篇: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太西社区管理制度
为保障太西社区便民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便民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二、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平安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三、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四、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五、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六、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七、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八、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九、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十、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十
一、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十二、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第五篇:长江路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长江路标准化菜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长江路标准化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经营管理标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