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公共消火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省实施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方法行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规划与设置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XX县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第2页共4页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撤除的,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第三章安装与维护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2023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2023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平。(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到达标准标准,满足防冻要求。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