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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益性
岗位
管理
使用
工作
意见
公益性岗位管理和使用工作意见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出资购置或给予补贴,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为主要目的的各类岗位。主要包括社区效劳性岗位;公共设施维护、城市综合管理、城市交通协勤、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等管理性岗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类岗位;对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给予适当扶持。随着社会经济开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还将开发以安置大中专毕业生为主的公共就业效劳岗位及见习岗位,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范围,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现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给予补贴,也可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探索实行小时工资制,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由当地确定。事业单位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一律按50%给予补贴。202223年以前企业招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到期后不再安置,待省有关新政策出台后按省规定执行。202223年起对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根据招用人数按一定比例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合同到期后按新确定的方案全部重新申报,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经同级市政府批准。进行公开招聘和使用。
三、公益性岗位指标调整和资金分配的原那么
公益性岗位指标调整。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县(市)区城镇人口总数,结合202223年以前公益性岗位方案,重新确定公益性岗位的分配指标,使岗位指标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各县(市)区按市里分配方案上报数据库。
公益性岗位资金分配。市里按照指标分配方案对各县(市)区下拨公益岗位资金。从202223年上半年起预拨局部资金,年底按方案指标内实际安排人员具实拨付其余所需资金。各县(市)区要按市里拨付资金和地方财力可配套资金具实安排符合条件人员,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岗位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和认定条件
凡x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11类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认定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零就业家庭。由社区负责对零就业家庭进行登记,街道审核。对认定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在社区公示7天,并同时公布劳动就业机构监督举报 ,公示无疑议的报劳动就业机构审核。各级劳动就业效劳机构对上报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分别与就业数据库、“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数据库、失业保险缴费数据库等相比照,无疑议的予以确认。
(二)“4050〞人员。审核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审核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难以就业的失业人员。以数据库里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为认定对象,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自谋职业军队退役人员。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退役证。
(八)县以上劳动模范。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县以上劳动模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军人配偶。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现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烈属。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烈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单亲抚养未成年者。抚养子女在16周岁以下,但子女假设为大中专在校生的享受此政策至毕业。审核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大中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群体中户口本与身份证号码不符的,以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为准。
五、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招聘录用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公益性岗位合同到期后,拟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需要向同级劳动部门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工资待遇等情况。公益性岗位设岗定员整体应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工作量满负荷、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额的原那么,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
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录用由各级劳动就业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方案,指导用工单位制定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并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活动。招聘活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以洽谈会的形式进行公开招用,并可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要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拟安置对象确定后要按其登记的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拟安置录用人员名单在社区公示5天,公示无疑议由就业机构统一安置到用人单位。被录用人员须填写公益性岗位安排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数据库由县(市)区劳动就业机构及时整理汇总,上报市劳动就业局备案。
六、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与申领拨付程序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原那么,由劳动就业机构负责核定并发放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根据养老保险补贴数据库的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并缴纳70元大病统筹的,由同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由同级劳动就业机构负责统一参保。
事业单位和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局部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同级财政划拨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为其参保或发放补贴。
七、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王涌翔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秦娟、市财政局局长陈世英、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占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市公益性岗位使用方向、调整分配岗位开发方案等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
(二)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机构要对原有公益性岗位进行清理整顿,对重新安置的公益性岗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动态管理。同时,对岗位调整后安置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人员上岗情况、工资补贴发放情况及各项补贴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不按规定支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要及时清理、查处,并将指标收回。
(三)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资、保险申请等相关材料;要签定劳动合同,对退休人员及时进行申报;要妥善保管公益性岗位工资、保险、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建立详细的人员情况数据库,按时将人员情况数据库软盘报送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
(四)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责任制度。公益性岗位在审核认定过程中实行签时签名制度。对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立卷归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构成失职、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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