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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应急
基建
方案
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双基即抓好平安生产管理在基层,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建设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的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根本,以本质平安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根底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督有力、指挥统一、运转高效、反响快捷的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生产和应急法规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平安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科技和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规建设。公路处、港航局、客管处、运管所等单位要对平安生产和应急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平安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程、平安要求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标准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标准标准建设。按照“四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平安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相关规定,完善标准标准,细化操作规程,标准平安生产行为,特别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重点加快制定和完善公路、桥梁、港口等风险评估、平安维护和检测技术规程以及平安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标准。四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对现有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结合新形势,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各单位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各行业管理部门应设置平安生产和应急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按照企业平安生产条件准入资格标准,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负责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负责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要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保障人员足额配备,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层级负责制,加大责任考核和奖惩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全面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平安生产和应急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安委会制度,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重点强化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进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制度、鼓励约束机制建设;要开展平安生产和技术咨询、评估。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和共享机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和应急工作自查;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平安生产和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对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和应急根底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人联系方式、风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重要平安生产和应急设施设备(含运输工具、装备、应急物资的储藏)以及专兼职队伍情况等,并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标准各类平安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的方法和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和应急信息报告统计制度。三是建立平安生产和应急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平安生产和应急能力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对从事客运(含滚装运输)和一类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从事一类以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作为监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有方案、有步骤地对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主管平安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次轮训和系统培训时间原那么上不少于36学时。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前方能上岗;客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前方能上岗。二是加强重点人才培养。加强公路养护、大型专业机械操作、抢通抢险、危险源检测分析等人员的培养,实施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公路、港口等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交通建设工程平安管理人员结构,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切实提高平安生产技能。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那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本建成适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体系(包括:道路和客运应急队伍、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港站应急抢险队伍、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队伍、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施工平安应急队伍)。
(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平安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由部、省、市、县四级信息系统组成,“双基〞建设活动阶段完成部、省、市三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其后按要求选择重点县级市开展示范工程建设。要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根底数据完善、信息真实准确、传送快捷通畅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统一报送、统计分析、监测预警、辅助决策、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异地会商等功能,实现政府、行业、部门内部之间平安生产和应急信息共享。我们要积极配合上级建设好该系统。二是建设专业信息系统。加强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平安监管与应急管理专业信息系统建设,满足相关业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的需要。配合省厅及局做好国家和省级路网运行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重点建设港口平安和保安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水路运输应急调度指挥系统、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监控指挥系统等。三是建设重点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平安与应急通讯网络建设,确保平安生产和应急通讯及时通畅。进一步完善船舶监控系统,推进港口及主要航道枢纽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码头前沿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货物仓库和主要出港通道运行情况的监视监测。扩充和完善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控、响应系统建设。
(五)加强设施设备建设。一是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平安根底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公路安保、港口、站场的平安和保安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按要求加强应急保障建设。依托主要港口启动危险货物应急物资储藏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装备设施资源,结合交通战备物资储藏系统,配合国家、省、市做好区域性应急保障基地和公路专业应急保障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平安监管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置。加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事故生命探测、救援设备、个体防护等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抢险装备器材配置。更新抢险救援装备和航道维护设备,推进完善车辆滚装运输安检系统。健全满足重点物资和能源战略物资应急运输需要的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港口应急联动建设机制,依托航运企业建立应急船队。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企业,分别组建市级道路客货应急保障车队,原那么上保障客车不少于5o辆、货车不少于100辆。
(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实。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应急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标准。交通企业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良好的平安生产条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筑牢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理念,处理好平安与开展、生产与利益的关系,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切实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企业平安绩效考核,加大公共平安根底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消除平安监管盲区,全面履行平安监管主体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平安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的平安生产工作。
(七)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一是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站场(码头)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重点强化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的全程监管;推进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中型渡口和所有从事滚装运输码头安检仪的配置;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和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二是强化营运客车超速超员治理。客运企业要建立层级落实平安责任承诺制度,与管理部门签订承诺责任书,驾驶人员要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对发生超速超员的企业和驾驶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农村交通运输平安隐患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政府农村交通运输平安监管责任,配备专职平安和应急管理人员;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运输平安防护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大农村渡口渡船的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平安条件;严把营运车船技术性能关,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客渡船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严格资质准入,提高驾驶员、渡工的平安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农用车辆非法营运和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治理,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四、时间安排
“双基〞建设活动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年度“双基〞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全系统广阔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活动方案报局平安监督科。
(二)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完成“双基〞建设方案的各项任务目标。市局平安科每年对各单位“双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局平安监督科。市局平安科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召开“双基〞建设总结会议。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平安监督科)具体负责“双基〞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活动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确保“双基〞建设取得实效,市局将根据局考核评估指标和方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自查和对本辖区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