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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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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危房 改造 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xx政(xx)xx号)、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x村(xx)x号)等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加强各级领导,制定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乡镇及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全面落实。各乡镇与各村委会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严格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对村委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防止重复补助。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气氛。要大力宣传报道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学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阔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 (一)改造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录入标注危房户53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4800户,通过2年半时间到xx年6月底全部改造完成。逐年方案分配如下:xx年2022户;xx年2200户;xx年120230户。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首批下达1493户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各乡镇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同时,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在全年任务中占比不得低于20%。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1.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 中央补助每户户均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户均3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局部全部由县财政进行配套,县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乡镇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1.改造方式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那么上应撤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改造前房屋鉴定由县房产局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方案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2.完成时限 每年12月底完成当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执行xx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那么,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1.落实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最根本平安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标准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其他贫困户〞的认定工作。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根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催促乡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由县住建局XX县区民政局、残联和扶贫办批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据,低保户、五保户由县民政局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据,残疾人家庭以县残联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据。其中,家庭人均纯收入大于脱贫线标准,低于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90%可以列入一般贫困户。同时,以下对象可列入一般贫困户:(1)上年度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家庭近期困难的农户;(2)家庭个别成员虽享受财政供给(工资额小于2022元)但家庭其它成员享受低保待遇或重度残疾(三级及以上残疾的)的农户;(3)如子女已和父母分开生活虽子女家庭生活较好应不影响父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4)丧失局部劳动能力且家庭较困难的农户(但未到达低保户标准);(5)困难军烈属、因公致残人员、老党员、老军人家庭;(6)有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人家庭。 以下对象不得列入一般贫困户。(1)非经商办企业户;(2)在城镇拥有永久性平安住房或商业用房;(3)财政供给人员;(4)家庭拥有小汽车;(5)近两年建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上的贫困户;(6)好逸恶劳,无劳动意愿的贫困户;(7)其他不得列入的情形。 2.加强农村危房建设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平安和根本功能齐全。原那么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到达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农户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不含3人)农户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乡镇要按照根本要求加强引导和标准,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表达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2)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县住建局要指导乡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改造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危房改造类型(c级或d级)、改造方式(重建或修缮)、改造面积、承诺完工时间、补助标准、双方违约责任等。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平安根本要求(建村(2023)115号)以及xx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建村(xx)64号)等有关规定。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阔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积极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平安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效劳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平安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根底、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根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方案等,按照≥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县住建局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鼓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6)探索工程工程监理新模式。县住建局要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程监理新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监理单位,从危房鉴定、改造过程、竣工验收等建设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对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控制。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财社(2023)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危改资金的全面管理、监督、发放,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可分批次、分乡镇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20日内一次性将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县财政局要XX县区住建局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4.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要符合xx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那么的有关规定,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县住建局,并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5.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x月x日前)。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x月x日前)。①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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