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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学习心得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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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2023 路政 文明执法 管理工作 规范 学习心得 范文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学习心得5篇范文 第一篇: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学习心得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学习心得 学习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使我明白,了本标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具有相当深刻的指导意义。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根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那么,敢于抵抗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领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以下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 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篇: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标准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平安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等执法活动,适用本标准。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老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根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那么。 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标准执法和文明效劳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立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根本标准,增进效劳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效劳,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二章根本要求 第八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标准,手势标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那么,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遇有当事人情绪冲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平安,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使用标准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根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那么,敢于抵抗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领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第十四条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以下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 4查阅室等方式公示以下执法信息: 〔一〕执法主体,包括机构名称、执法类别、授权依据、执法人员信息〔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照片等〕; 〔二〕执法依据,包括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条款; 〔三〕执法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的工程、依据、实施程序,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四〕执法监督,包括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监督部门、监督 ,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执法监督的措施与适用范围; 〔五〕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的实施结果与查询方法; 〔六〕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服行政许可和处分决定时享有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六公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路政执法装备,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以下种类予以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做到统一标准: 〔一〕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器材,可以选配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 〔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卷尺、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等; 〔三〕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方法的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效劳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平等对待、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那么,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效劳。 第十八条行政许可的工程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标准的内容格式予以公示并实施。 第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平安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平安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平安保护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许可手续,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平安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实际办结期限尽可能少于法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推行行政许可首问负责 6制。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接待记录,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办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上级单位职责范围的,可以代为转交,但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代转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五〕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前款所称首问人,是指接待申请人咨询和办理许可手续的首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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