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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业机械
购置
补贴
指导
意见
范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市农机中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市农机〔2023〕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根本原那么
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的原那么,突出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和薄弱环节以及特殊主导产业机械化的开展,加快推进农机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投资规模及实施范围
本次补贴资金规模为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市级130万元,区级500万元。补贴实施范围为全区24个乡镇〔镇办事处〕和农场。根据我区农业开展和农民购机的实际需求,补贴资金的安排向粮食作物种植、畜牧养殖、设施蔬菜、土地细碎化整合〔流转〕大乡镇、农机化示范区、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示范户重点倾斜。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农机具种类、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乡镇〔镇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二〕补贴农机具种类
补贴农机具为?省202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根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7个小类84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
中省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省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非通用类产品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确定。补贴对象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补贴标准按补贴机具的类型分别为中省补贴标准的0—15%。当市级资金用完后,为了保持补贴前后一致性,用区级资金来弥补,标准不变。
根据全区农业及农业机械化开展需要,对重点推广的和薄弱环节的机具,利用区级财政资金给予累加补贴。具体为:
1.轮式拖拉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30%予以累加补贴。
2.耕整地机械中翻转犁、旋耕机、微耕机,播种机械,洋芋收获机械,畜牧养殖机械中铡草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40%予以累加补贴。
3.日光温室设施设备〔卷帘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40%予以累加补贴;设施农业节水灌溉补贴试点,经验收合格按标准棚计算,每棚补贴1000元。
4.玉米收获机械,区级按中省补贴标准予以累加补贴。
5.其它机械设备按中省、市级补贴执行,区级不予补贴。
6.经认定的农机科技示范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贫困户购置补贴机具,必要时补贴标准可在原有补贴根底上提高20—40%。
7.同一购机者年度内购置机具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四、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
补贴对象按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和复印件〕到辖区乡镇〔镇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领取?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以下简称指标确认告知书。一式3份,区农机中心1份;购机者2份,其中1份在购机时交供货企业,1份由补贴对象留存。见附件2〕。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那么,采取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区农机中心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见附件3〕。
购机申请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存折户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可到区财政部门确定的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办理“一卡通〞存折,并到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到区财政部门办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
〔二〕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在20天内持指标确认告知书,自由选择全省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自主议价、全价购机。经销企业必须向补贴对象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和?省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以下简称销售确认表。销售确认表一式2份,补贴对象1份,经销企业留存1份;经销企业加盖公章、签字,补贴对象手印、签字。见附件4〕。
〔三〕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应在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持销售确认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申请补贴;购置需牌证管理机具的,需增持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的牌证手续办理补贴申请。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
〔四〕核实公示
1.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受理补贴申请后,每月11日前,与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根本配置和参数,实地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并在?省农机购置补贴验货表?〔以下简称补贴验货表,见附件5〕上签署核实意见。核实结束后,将?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到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生成?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7〕送乡镇〔镇办事处〕农财所。
2.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于每月22日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补贴验货表报区农机中心。
〔五〕资金兑付
区农机中心接到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每月28日前向区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及补贴发放明细表。同时,向购置补贴系统内提交相应批次的加密数据包。
区财政局根据区农机中心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及补贴发放明细表,核对省级“一卡通〞兑付系统内下发的数据,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当期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有关电子数据传送给代发金融机构,并将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在代发金融机构指定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
代发金融机构收到当期补贴资金以及区财政局支付凭证后,凭补贴发放明细表及“一卡通〞兑付系统传递的补贴数据,在24个小时内将资金打入农户“一折〔卡〕通〞存折,并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财政部门记账、存档。
〔六〕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区农机中心;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和区财政局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报送区农机中心。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镇办事处〕职责
在区农机、财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组织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财政所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职责分别为:
1.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
按照市区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确定的补贴对象做好政策宣传,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根本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公示购机信息,初审结算意见,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
2.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
对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提供的补贴对象初审结算意见表进行审核,核查购置机具的真实性。
〔二〕部门职责
1.区农机中心
〔1〕会同区财政部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方案和使用实施方案。
〔2〕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
〔4〕审核购机者资格,向农户直接发放指标确认告知书,并登记备案。
〔5〕做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6〕定期公布购机信息、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及时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7〕审核并向区财政部门报送补贴发放明细表。
〔8〕对经销企业、补贴对象和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实施监督管理。
〔9〕协调指导各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10〕调查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区财政局
〔1〕指导各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2〕协同区农机部门制定补贴资金需求方案和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3〕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对补贴对象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5〕负责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6〕按照规定的时间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催促代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将资金打入农户“一折〔卡〕通〞存折。
〔三〕购机者
1.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
2.主动配合区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3.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初审,区农机中心审批同意。
〔四〕经销企业
1.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
2.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及时供货,据实出具正式发票。
3.信守承诺,做好产品售后效劳,按照规定办理退货手续。
4.建立供货资料档案,主动接受农机、财政部门的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今年是实行“限定品种、全价购机、指标控制、区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的第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雷亚雄为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周凤斌、区农机中心主任武振平为副组长,区监察、农业、林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各成员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标准操作、严格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区财政、农机部门要正确使用购置补贴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确保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在农机监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要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经销企业名单、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