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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人才
工作
专项资金
使用
管理办法
范例
新编
XX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五篇范例]
XX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XX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淄政办发(202223)20232号
发布日期:202223-11-30执行日期:202223-11-30各区县人民政府,高XX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XX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方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XX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23)82号),市财政设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引导和调控作用,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和超标准耗能加价收费等。
第三条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节能降耗重大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开展,支持节能降耗奖励、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等节能公共管理工作。各区县、高XX县区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促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原那么,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具体使用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工作:
(一)节能降耗重大工程工程
1.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推广使用30项节能技术、节能装备和重点实施30项节能示范工程。
2.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30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
3.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二)节能公共管理
1.节能降耗奖励。
2.节能标准体系建设。
3.企业能源审计。
4.能源监测能力建设。
5.节能宣传工作。
第六条上述工程须到达以下根本要求,方能获得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
(一)节能降耗重大工程工程
1.节能工程。节能5%以上。
2.工程采用的技术、工艺到达国内先进水平,或产品单耗到达省内领先水平,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起到示范作用。
3.承担工程的重点用能企业必须完成签订的年度节能责任目标。
(二)节能公共管理
1.节能降耗奖励。按照XX市节能降耗奖励方法(淄政办发(202223)31号)要求,对评选出的年度市节能降耗突出奉献单位(企业)、节能降耗重大成果、节能降耗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按照XX市节能降耗目标考核方法(淄政办发(2023)81号)要求,对考核合格的前2023名市属及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
2.节能标准。按照节能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发布实施。
3.能源审计。按照省经贸委XX省能源审计暂行方法和市经贸委关于开展能源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国家发改委或省经贸委审核备案。
4.能源监测能力建设。能满足和效劳于我市节能形势开展要求。
5.节能宣传。符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节能宣传重点要求。
第七条对节能重大工程工程,每年由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要求,联合制定下达XX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工程指南(以下简称工程指南),以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
第八条区县属及以下企业由区县、高XX县区经贸、财政部门根据工程指南,联合行文提报拟支持企业及工程的资金申请报告,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属及以上企业直接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重点工程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的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对工程进行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进行论证,报市政府审定后,确定支持的企业及工程名单。
第十条凡列入当年市财政资金扶持的节能降耗重大工程工程,要按照有关要求与工程主持单位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并报市经贸委备案。区县属及以下企业工程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下到达区县、高XX县区财政部门,区县、高XX县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企业;市属及以上企业工程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
第十一条对节能降耗奖励资金,按照XX市节能降耗奖励方法和XX市节能降耗目标考核方法进行确定;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企业能源审计、能源监测能力建设、节能宣传工作等资金扶持,由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根据有关工作开展所需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节能降耗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获奖单位;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等四项节能公共管理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有关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区县、高XX县区经贸、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区县、高XX县区有关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业要定期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工程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规定,落实投资方案,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凡列入当年市财政资金扶持的节能降耗贷款工程,根据企业隶属,由经贸、财政部门对其建立档案,并跟踪监督。市经贸、财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对竣工投产的工程进行鉴定验收。
第十五条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否那么,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本方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省XX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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