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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救助
会议
致辞
社会救助会议讲话稿
社会救助会议讲话稿
(一):各位领导、
同志们:
上午汪局长就我县2023年民政工作暨社会救助工作,尤其是城乡低保提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安排,随后罗县长对民政各项工作还作了具体指示,现根据会议安排,结合黔东南州2023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我对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今年的城乡低保提标和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户核查工作业务知识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
一、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乡镇全覆盖
(一)、当前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格局
1、取得的成绩。我们县城乡低保工作自2023年提出标准化建设管理的要求以来,通过2年的大家共同努力,在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县、乡(镇)民政部门上下联动、扎实工作,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工作目标,控面提标工作稳步推进,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发挥了保根本、兜底线、促开展的根底性作用。同时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州局的高度认可,城乡低保的标准化管理水平也走在了全州的前列。
2、存在的问题。由于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保障制度有一个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加上受管理力量弱、管理手段落后和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缺乏等因素的制约,我县当前在城乡低保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低保工作乡镇之间开展不平衡,通过前两年的标准管理,目前已经有7个乡镇保障人口缩减比较大,对象认定相对准确,标准化建设取得成效,但是还有4个乡镇(思旸、注溪、龙田、羊桥)保障面相对大,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二是局部乡镇保人不保户现象严重,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人户比例仅为2.16,正常值应为2.5以上,目前人户比例在2.5以上的仅有新兴、注溪、龙田,人户比例在2以下的有大有、天星、凯本、水尾。三是局部保障对象与低保存折开户对象不一致,导致资金发放混乱,出现个别将资金错打错领;四是没有完全按标施报,存在简单的分类划档补助资金等现象。五是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关注度明显提高与少数地方执行政策走样,存在平均分配等问题,引起群众不满;六是低保档案材料管理不标准。
(二)、今年城乡低保工作安排部署
1、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两项工作同步进行,暨城乡低保提标和
农村低保户6、7、8三个月缺粮户核查工作同步进行,请各乡镇在方案里明确,在工作安排部署时同步安排,乡(镇)及村两级工作环节中同步开展进行。
2、工作完成时间。3月15日前完成乡(镇)、村(居)两级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发动部署工作。4月1日前完成入户核查,组、村民主评议会议,并上报各村拟保障对象花名册到乡镇社会事务办。4月15日前完成乡(镇)审核,并将提标后的5月份低保发放册和报表上报县局审批。4月30日前县局完成城乡低保审批工作,同时4月20日前各乡(镇)按照2023年县人民政府出台的XX县区城乡低保工作标准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各村提标工作各环节材料收集归档,包括一户一档的完善,接收县级验收。同时请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或负责人亲自抓好本乡(镇)2-3个示范村建设,尤其是程序及材料一定要到达标准化要求,5月中旬按新标准发放5月份城乡低保,并补发1-4月新标准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3、提标工作中关键数据要求。
①、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只提标,不着控面要求,保障面大的几个乡镇(思旸、注溪、龙田、羊桥)保障人口只能减不能加,其余乡镇经过前两年的缩减,保障人口根本趋于饱和,建议变动不要过大,变动大的乡镇及时XX县区局沟通。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预计为2436元(或者2600元),目前正在州委政府待批中。根据标准结合资金县局作了测算,2023年各乡镇提标后的保障金额按照年人均220元增加进行测算,预计提标后全县年人均低保补助水平从1433元提高到1653元。由于上年各乡镇提标控面后的保障水平不一样,去年保障人口缩减大的乡镇人均补助水平偏高,保障人数缩减面少的乡镇人均补助水平相对偏低,为了缩小各乡镇的补助标准差距,今年对于补助水平偏高的客楼、平庄、凯本、大有、天星、水尾六个乡镇在上一年人均补助水平上按照年人均180元-22023元范围类进行测算提标后的总资金,而其余乡镇在上一年人均补助水平上的根底上按照年人均22023元-240元范围类进行测算提标后的总资金。各乡镇务必按照县局测算标准范围内去操作,保障金额坚决不突破县局测算的标准总金额(包括增发,包括1-4月的补差)。在此1-4月补差是提标后5月的保障金与4月保障金的差额乘以4个月的总额,各乡镇在汇总发放表时4月份保障金要保存在提标后的发放册里,便于计算补差金额,补差绝不允许有差额不补、平均补的错误做法,城市低保一样。
②、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只提标,不着控面要求,原那么上不审批增加保障人口,但是要认真核查,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取消,城市低保入户核查必须做到户户见面,开好居委会民主评议会议,尤其是个别乡镇要加大核查力度。城市低保月补助水平人均增加按照30元标准测算提标后的月保障总金额,提标后的月保障总金额不能突破县局测算总金额,测算的总金额包括增发及补差资金在内,具体增发补助金标准待州局标准出台后,县局会下发文件作具体要求。
③、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评定对象与农村低保组、村、乡镇三级评议同步进行,会议记录里要有表达,核定缺粮户必须是农村低保对象,没有享受农村低保的不能够纳入缺粮户对象认定,各乡镇粮食数量初步按照去年各乡镇季节性缺粮数量进行安排确定初步缺粮户名单及救助数量。按照低保保障人口月人均30斤标准核实缺粮几个月,最少1个月,最多3个月,上报救助粮审核审批表数据要符合逻辑。
4、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1)、开好组、村(居)、乡(镇)三级民主评困及评审会议。开展好组、村(居、社区)、乡(镇)三级民主评困会议,做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要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对象隐性收入核查难的问题,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不同程度存在的有房有车吃低保死人吃低保的问题。首先低保政策要宣传到位,要让我们乡镇干部、村干部对低保政策掌握,严格按照政策做好村、组民主评议评定低保对象的引导工作,坚决不允许把政策执行走样,出现老人保、个人保、简单的将失地农民、优抚对象、计生对象等全部纳入低保,用低保变相坚决组干报酬,人为和户施保等现象。其次重点抓好做实村民小组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到册材料表达,参加组干会议的村乡镇或村干部要做好政策引导,违反政策评定的低保给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在组干会议上把入户核查工作同时进行,表册提标及群众签字在会议上同时完成。再次按要求开展村级民主评困会议,每个村低保民主评困领导小组必须达20人以上,其中群众代表过半,参会人员2/3人员到场会议有效,评议表里表达在会人员2/3人员同意保障对象才通过。村级低保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必须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乡(镇)人民政府要有批复文件,此环节材料一定要收集完整,会议现场尽量做到图片影像材料表达。最后乡(镇)人民政府对低保评审认真把好这道关,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审核,有效防止个别村将政策执行走样及时纠正。
(2)、搞好三榜公示。必须做好村级民主评议后一榜公示,乡镇审核后二榜公示,二榜公示必须用州局统一的公示表,保存公示相片及公示材料存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这两榜公示必须延伸到村及自然寨公示,同时做好挂牌管理,接收社会监督。
(3)、坚持补差发放。要以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新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根本保障金,按规定给特殊困难对象增发补助金,增发补助金标准严格之后县局统一安排,将农村低保对象中符合增发补助金对象增发补助金;重点提高长期保障户(三无人员)和重点保障户的保障水平。
(4)、强化动态管理。要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因家庭收入增加,超过保障标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取消低保待遇。对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补助水平应作调整的,按规定及时予以调整。要坚决防止提标等同于盲目扩面的错误做法,要坚决取消一人一保、保人不保户的错误做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那么退,坚决防止简单的提标控面。
(5)、及时完善材料归档及上报数据。提标工作过程中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黔东南州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细那么和2023年县人民政府出台的XX县区城乡低保工作标准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内容逐一对照完成材料标准归档,要对低保档案资料进行及时归类和妥善管理,做到每一环节都有据可查,有档案记录,为下一步全省、州城乡低保工作交叉检查打好根底,提标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按要求上报核查数据和相关表格,每个乡镇要重点抓好2-3个示范村建设,原那么上乡(镇)所在地村纳入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县局最后将派工作组逐一对各乡(镇)材料归档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乡(镇)才给予发放低保金,如因乡(镇)自身原因导致提标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影响低保金不能按期发放,导致的后果自负。
(6)、加强督查指导。要切实加大对核查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核查工作落实较差的村及时给领导汇报,乡级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村(组)对城乡低保核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乡(镇)不漏村(组),按照考核细那么规定的比例完成抽查户数并保存好抽查记录。
(三)、城乡低保工作今年需整改的几个问题。
1、低保对象户主姓名需与所提供存折开户名一致。
2、城乡低保对象审批名单和低保金发放册及财务台帐数据保持完全一致。
3、对象认定必须按户施保、按标施保,提高保障对象人户比例。
4、城市低保对象全部发放低保证,同时要求对象持证按季度到社区及居委会登记,便于动态管理。连续2个季度低保对象没有来社区及居委会登记的并无正当理由的,将其低保给予取消。
二、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新方法。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方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政主导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精神。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周宣传工作(2023月21至27日)。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宣传工作,每个乡镇每月必须上报一篇社会救助方面的信息。
三、完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任务。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以州为单位制定救助申请人家庭财产核算评估方法;建立州、县、乡三级民政部门及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核对平台(3月底前投入使用)。
四、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省州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城市三五人员、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宣传工作,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方便这三类群体医疗救助问题。二是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患重病医疗难问题。三是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效劳工作。实现医疗救助1-6类对象一站式全覆盖。建立州、县民政部门适时同步,县级民政部门与医疗机构适时同步的一站式效劳信息平台(9月30日前)。四是根据相关领导要求,为了进一步使城乡医疗救助中对于低收入家庭及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困难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家庭认定准确,必须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把关,对这两类人群必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会议纪要(打印加盖公章)。五是做好农村儿童两病医疗保障工作。根据黔卫发【2023】29号文件精神,在当年参合的0-18周岁(含18周岁,以填报申请救助时间为止)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在我省农村参合儿童两病的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由新农合补偿80%,民政医疗救助20%,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合医局和民政局结算,不需要患者承担医疗费用。
五、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配合州局修改完善黔东南州临时救助方法,进一步标准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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