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对报账制企业的税收管理的思考随着管理体制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诸如移动、联通、网通、电信、邮政、金融、保险、烟草、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在我县设立分公司(营业部),均采用“报账制〞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对企业而言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运用,但对于税收管理来说,其操作层次多而复杂,造成了税款缴纳地与所属企业管理地的不一致,给税务机关依法征管带来了很大难度和诸多不利,容易致使税款流失,滋生涉税违法案件。现就报账制企业的税收征管谈几点看法。一、报账制企业的根本情况报账制企业是指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生产经营收入及时上划,每月按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核报支出情况,经营收支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核算的企业。这些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大、业务杂、专业性强、分支机构多等特点。二、报账制企业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难以准确核实。多数报账制企业在一些基建工程中,一般由核算地统一购置施工材料,缴纳增值税等税收。施工时,将施工材料划拨给所属企业,由所属企业组织施工。纳税时,所属企业往往只申报施工、发包费用产生的税款,不将材料本钱纳入营业税计税范围。这种核拨施工材料的方式,使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核实纳税依据,造成税款流失。(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问题尤为突出。1、发放小额奖金不扣税。某些报账制企业发放过节费、临时性补助等,由于发放过于频繁,且金额小、笔数多、不定时、涉及人员人数不同,加之每次分配到个人的金额都不大,几十至二、三百元不等,如果每次都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较为繁琐,且消耗财务人员大量精力,因此,财务人员对于这些小额局部,都采取忽略不计的方法,不并入工资薪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2、发放大额奖金单独找税率计算税款。某些报账制企业在第2页共4页按月或按季发放数额较大的职工年假补贴、吸储存款奖励、绩效奖金时,未按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采取单独找低税率计算的简单做法,造成税率适用错误,已纳税与应纳税差距较大。3、超标准发放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税前调整。某些企业在住房公积金发放上也选择了适用高标准,再加上职工工资水平高、奖金多、福利好、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根底好、起点高,所以出现了局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情况,而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又无视了税前调整问题,导致税收漏洞的产生。4、分公司(营业部)往往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