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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局
计划生育
指导
意见
卫生局方案生育指导意见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市XX县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系统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管理,2023年,全县卫生系统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以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以落实利益导向机制为载体,加强“两非〞管理,做到责任、措施、管理“三到位〞,不断提升效劳水平,促进全县卫生和谐开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坚持卫生工作与计生任务并重,同步抓。各单位要将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纳入全年卫生工作去谋划,纳入中心工作去督办,纳入目标责任去考核。坚持方案生育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履行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卫生与计生工作协调开展。
(二)坚持计生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切实做到领导分工明确,责任措施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方案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县委评价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者将追究责任,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各单位要强化“一票否决〞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举措
(一)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妇幼保健所要认真实施以“免费婚前检查、免费优生检测〞为主要内容的“优生两免〞创新工程,实现“婚姻登记、婚前检查、婚前指导〞一站式效劳,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和实际发生率。继续实施“降消〞工程,推进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工作。开展孕产妇和0-36个月儿童免费根本保健效劳,提高人口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认真落实发证把关制度。有关单位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时,必须核查其现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做好建档登记,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催促工作。
(三)加强“两非〞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1、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方案生育手术治理的职责。
2、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标准医疗行为,在医疗机构b超室、妇产科门口张贴警示标语。一要严格查处利用b超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二要落实b超、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实名制。三要落实“验证接生、验证施术〞制度,做好验证登记,对无证明的对象,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四要落实出生实名制登记等相关信息电子化通报制度,在县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发布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确保信息质量。
(四)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关爱政策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民保字(202223)29号)精神,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对象,对符合方案生育政策对象实施医疗救助,认真落实参合费用减免和大病救助政策。
(五)拓展社区卫生效劳范围,提供优质效劳
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省促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效劳,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提升效劳管理水平
(一)立足基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标准计生工作各类台帐,建立计生信息卡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做好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无论是私房、公房或是租赁房、门面房,只要有流动人口居住的都要摸清家底并与租赁人签订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合同,进一步明确计生管理职责,努力提高“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效劳’水平。
(二)注重已婚育龄妇女普查,坚决杜绝方案外生育
根据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见面访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定期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含临时工、招聘工以及男方在本单位,女方在其他单位或女方为农民的)进行一年四次访视。访视时间为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重点访视对象(新婚、以申领二孩生育证)要每月访视一次,直到生育为止。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婚育新风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知识的公益宣传,积极开展全县“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将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引导广阔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
(四)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利益导向
认真落实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每月20元独保费标准,完善方案生育职工退休奖励政策。医疗单位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特困家庭,在就医时免收一般挂号费,大型检查和床位费予以优惠不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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