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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建设
行业
安全
方案
建设行业平安督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开展全县建设行业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集中督查,进一步促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促进建筑企业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两个责任主体平安生产责任的落实,有效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为确保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目标的落实,成立县建设行业平安省含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督查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督查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督查内容:
1、建筑工程。(1)建筑施工平安法规、标准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平安生产经费的提取和使用;(4)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5)平安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7)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和班组的平安检查和整改落实;(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2、市政工程。(1)在建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排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施工现场、施工平安护栏、平安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设备、沟槽开挖与回填;(2)市政道路及排水管道运行管理,排查路面坍塌、排水管道塞堵溢水、窨井盖及雨水井盖缺失等;(3)污水管网运营,排查泵站运营、管线运营、泵站设备维护、管线窨井盖缺失等。
3、公用设施:(1)燃气行业:排查各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和平安技术标准,管道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管理燃气储存、输配系统及其平安附件是否符合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并定期检验,钢瓶检测,乡镇燃气市场的整治;(2)游乐设施:排查游乐设施的检测,建立紧急救护制度,游乐设施使用和运营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3)供水行业:水质平安检测和管理、水源地的保护规划,供水管网施工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标准。
(二)时间安排:
1、5月9日前制定下发百日督查实施方案。
2、5月15日前召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发动会,部署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
3、5月16日至专项行动结束每15天全面督查一次。
4、2023年7月30日前对整个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集中整改,重点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6月1日—6月20日结合“平安生产月〞活动,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按照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进行集中并限期整改,要求对重大平安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和督办人。
2、6月20日—6月25日县建设行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建筑施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6月25日—6月28日各企业将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书面报县建委安监站,县建委安监站及时汇总通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回头看〞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组织再督查,稳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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