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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财政
支农
资金
管理
使用
调研
报告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根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加大了财政对“三农〞投入,促进了农业、农村快速开展。全市财政部门在各级检察、纪检、审计等部门不断加强对“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根底上,紧紧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监管方式,从以下“七个方面〞着力构建支农惠农资金平安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违纪违规现象大大减少,支农惠农政策效应逐步凸现。
(一)着力打造资金平安运行通道。
通过今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推进,财政资金的拨付自上而下根本上实现了封闭式运行。在市级层面上,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财政口支农惠农资金走向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各项直接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全部由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到代理金融机构,通过“一折通〞发放,只要申报、公示、审核程序到位,补贴政策就能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各项间接惠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苗补贴资金、棉花良种补贴、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等,主要通过政府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三是工程建设资金,包括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等工程资金,除少数特殊工程外,一般都要求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或委托乡镇财政所报账制。一个工程资金到县后,既要经过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规定程序,又要经过工程所在地公示和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县农口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施工单位。实行严格审核后的国库直达,取消了工程资金在部门“漫游〞的各个环节,大大减少了资金的流失和浪费。
(二)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平台。
管理制度建设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和根底。我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市财政局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入手,构建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汇编印发各地执行,确保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也都制定了具体操作方法,在制度建设层面上实现了“无缝对接〞,有效地防止了管理制度“缺位〞现象。县财政局针对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农业救灾资金管理“缺位〞现象,及时制定了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暂行方法。县建立了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反响制度和基层财政所农业专管员制度,确保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县针对前些年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利用会议、检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资金管理明显加强。县、县、区、区、区等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支农投入重点,进一步细化农村平安饮水工程建设、扶贫开发、支农资金整合等一系列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制定管理方法,为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着力构建部门联合共管机制。
实践证明,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不是财政一个部门的事情,应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能划分,建立财政和农口部门职能相匹配的联合共管机制。为此,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那么,明确了市、县、乡财政与农口部门各自在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通过行政处分、绩效分配、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管理责任追究,做到工程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县的县、区、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县财政局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方法的通知中,还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条款,使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县政府进一步延伸和细化管理责任主体,强调把好“四关〞:即财政部门管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和进度拨款,严把资金拨付关;工程主管部门管工程,对工程真实性负责,严把工程审核关;审计部门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把审计监督关;监察部门对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把责任追究关。县制定了县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方法,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通力协作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自应承担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追究责任。县狠抓管理责任奖惩体系建设,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与来年的经费预算、工程申报挂钩。
(四)着力标准管理末端操作程序。
此次所调查县、乡,都根本取消了单位资金账户,根本实现了个人工资、惠农补贴财政“一折通〞发放和工程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在直接惠农资金管理方面,补贴申报程序必须经过农户申报、入户登记、村“两委〞班子核实、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财政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直有关部门复核、县政府领导审批等程序后,县财政再向代理金融机构拨付资金,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采取“四个一〞措施:指标统一下、补贴一卡发、结算一线通、效劳一站办,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县实行惠农补贴发放“五直达〞:即惠农政策“直达〞群众、数据测算“直达〞具体对象、补贴凭证“直达〞个人、补贴资金“直达〞享受对象、督办检查“直达〞基层。在工程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到达政府采购标准的工程、设备、效劳等支出,全部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对大宗材料、设备、劳务等可以直达终端的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行为。县通过严格实行工程工程款支付逐级审核XX县区级报账制管理,确保了资金支付平安标准,在县国库收付中心设立XX县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程资金专户,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支出核算到工程,资金支付直达工程施工单位。县严格按照“工程申报、财政评审、下达方案、施工建设、联合验收〞的程序,对农村平安饮水、病险水库整治、小农水建设等相关工程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款。2023年,财政支农资金直接支付率达90%以上。
(五)着力突出资金使用管理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近年来,在全市逐步开展了以县为主、以主导产业或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在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各类用途相近的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集中投入的自主整合模式。从的整合资金亿元、吸引社会投入亿元,开展到的整合资金亿元、吸引社会投入亿元,大大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县以产业为平台,先后整合各类支农资金万元,引导社会投入万元,用于工程。县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开展专项资金万元为引导,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万元,吸引社会投入万元,实施建设工程,开发兴建生产基地。县整合支农资金亿元,集中解决农村“产业开展难、出行办事难、平安饮水难、学生上学难、有病就医难、提高素质难、改变环境难、民主管理难〞等“八难〞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产业开展,改善了农村面貌,增加了农民收入。县围绕产业开展,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项万元,引导社会投入达万元,促进产业进一步开展壮大。二是推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资代劳、财政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从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植树、改水、修路各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生态和根底建设。2023年通过政策引导,建成通村公路公里;解决了万农村人口的平安饮水问题;完成造林面积万亩。县投入奖补资金万元,用于口农村给水水库的改造。区近年来每年财政投入上千万元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扶持、、三大产业开展,2023年本级财政扶持资金已达万元。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我市把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纳入市财政专户,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至实施单位,会计账务、实施方案和工程资料在市财政备案留查,既保证工程进度需要,又表达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探索简便易行的惠农补贴发放方式。实行惠农补贴资金归口管理,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万元,惠及万农户,既降低了行政本钱,又提高了资金到位效率。
(六)着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职能。
乡镇财政所作为最基层的财政部门,处于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前沿阵地〞和最后一道“关口〞,能否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能否落在实处,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的健康开展,直接关系到广阔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市财政系统通过加大基层队伍建设,使基层财政所顺利实现了“从征到管、从收到给〞的角色转换。特别在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上,大力推行农财专管员包村包户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台账管理方法,严格按照委托报账程序,堵塞使用环节“漏洞〞,深受广阔农民群众拥护。县财政所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实行补贴政策、标准、管理方法全公开,按照“一折通〞发放程序,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信访。在工程资金管理中,对扶贫、低产林改造、小型水利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工程,按照委托报账制要求,加强票据标准性审核,加强工程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虚报情况的发生。县、县等地基层财政所普遍建立了财政支农工程资金台账,全程参与惠农补贴工程根底数据的摸查、核实、上报以及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监管,催促工程所在村组对惠农补贴资金和工程资金进行张榜公示,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七)着力推行工程资金跟踪监管。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专管员〞跟踪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验收制、县级报账制、进度拨付制、跟踪监管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平安运行。县通过严格实施扶贫工程招标制、支农工程监理制、资金县级报账制、资金财政监管制,全程跟踪管理,近年来审计结果没有出现大的违纪违规问题。区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县积极采取“动态跟踪、全程介入、严格监管、及时预警〞的方法,联合农口部门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加强对救灾和灌区、“民办公助〞等工程建设资金的跟踪督办,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资金〞概率大大减少。
二、我市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惠农补贴工程过细。
据我市财政局统计,目前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各类补贴,补助,救助资金高达项,仅农口负责管理和兑付的补贴就有项。但具体兑付到农户资金数额不多,有些补贴资金打到存折上只有几元钱,而且资金下拨时间又不同步。一项补贴资金从申报到登记公示,审核,审批,兑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上对象难找,数据难核实,工作量成倍增加,兑付本钱居高不下,而且没有法定的预算支出渠道,县乡财政不堪重负。一些农民朋友面对这些“零零碎碎〞的补贴资金并不十分在意,政策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工程资金使用分散。
我市农业农村投入渠道较多,涉及发改、财政、国土、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水产、畜牧等十几个部门,支农资金来源分散,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工程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有的工程结转指标较大,如我市水利系统资金结转大的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的建设期与预算年度不一致,202223年第一季度水利支出主要是2023年的水利工程款,而202223年的水利工程大局部还在办理立项、招投标、设计等前期手续,致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难以发挥。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我市各县区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标准、国库集中支付不够到位、政府采购不够彻底、资金审批程序不够严格、报账制和国库直接支付没有全面推行。如我市局部预算单位由于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工程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导致在年度预算指标下后还存在工程之间进行调整的现象。镇区申报的工程工程概算不准确,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镇区水利工程方案调整范围大。实际执行中由于镇区工程进度不一,方案调整范围较大。从调查情况看,但凡问题资金,在上述环节上都可以找到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