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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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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区 管理体制 创新 调研 报告
关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调研报告 目前,城市社区管理是通过城市社区建设来实现的。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化,一些根源性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显突出:政府对社区的财力投入缺乏、街道和社区的关系没有很好理顺、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不稳定、居民自治流于形式等,这些都直接制约了城市社区建设特别是城市社区管理的深入开展。针对一些地方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准入制〞等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做法,作者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落实难度大,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论文认为,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根源在于三个方面:即社区管理体制滞后、社区管理手段滞后、居民自治运行机制不合理。针对这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论文对当前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两种途径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河南一些XX县区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实践,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一是创新社区管理效劳的组织架构,理顺区街与社区关系;二是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管理效劳水平;三是加大市、区财政投入,保障社区工作需求;四是总结推广xx区委区政府依靠群众参与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做法,切实扩大居民参与,培育居民自治;五是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管理效劳效率。为调研解决XX省城市化进程中社区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笔者赴焦作、新乡、安阳、三门峡、洛阳等5市6区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分析及建议如下: 一、XX省城市社区管理简要情况目前,城市社区管理是通过城市社区建设来实现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3号)的定义,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效劳,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开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在社区管理方面,其体制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效劳〞,即在市、区两级政府下,实现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纵向管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效劳。近年来,XX省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要“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要求,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导向,以社区效劳为重点,以社区稳定为根底,以居民满意为目标,不断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根底设施,健全社区效劳体系,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共有4166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社区辖居民3000户左右,大的社区管理效劳人口上万人。全省现有22371名社区居委会干部,每个社区平均有5.37名干部,平均年龄41.4岁。其中,面向社会招聘7536人,留任老居委会干部6753人,共占63.9%,其余为办事处下派干部。在社区办公效劳用房方面,目前200平米以上的有2551个,尚有1615个社区在200平米以下,其中50平米以下的536个,51至20230平米的521个,20231至200平米的558个。在社区居委会干部(面向社会招聘的、留任的)生活补贴方面,平均每月857元,除少数地方外,多数省辖市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在每月202300元以下。 二、当前XX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XX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XX省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级领导日益重视,社会的认同感不断加强,社区在城市基层管理和效劳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化,一些根源性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显突出,直接制约了社区建设特别是社区管理的深入开展。具体表现在: 1、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加强社区管理的认识程度还不到位,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的环境气氛还没有形成。一方面,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对加强社区管理与效劳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缺乏,认为在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太大,超越了自身条件。领导认识如此,工作开展程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各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还远没有形成。一些部门、领导对社区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社区建设是民政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民政部门在牵头协调、具体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时,往往难以得到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 2、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任务,负担过重。目前城市社区管理的根底组织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核心是社区党组织,主体是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通常是两个组织一套人马)。近年来,在强化属地管理的思路下,城市管理重心开始下移,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在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市、区两级政府将大量事务下派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几乎把上面下派的工作如数转加给社区居委会。社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在现行制度下,由于社区居委会被界定为群众自治组织,在资源获取上严重依赖街道办事处,使得街道办事处在对居委会及其活动提供拨款和补贴的同时,也要求居委会承担很多事务和任务。事实上,除了协税、开展经济、招商引资、武装和民兵预备役等少数工作外,绝大局部工作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社区效劳、优抚救济、社会治安协管、方案生育、信访稳定、平安生产、清理占道经营、临时性的突击任务如治理收缴三轮摩的等工作都交给社区干。作为派出机构的街道办成了各级政府部门“派活〞的接纳者,而作为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实际上变成了街道办的主要承办者。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在下派工作任务的同时,还热衷于设机构、挂牌子、下指标、搞考核,要求社区建档案,定制度,挂版面。根据统计,全省平均每个社区居委会缺乏6人,要管理效劳几千、甚至一万多名居民。按照上级要求,在效劳居民之外,社区干部既要上门走访、普查登记、协助执法,又要办理咨询、登记、审核、代发、录入、上报,还要加班完成维稳、创卫、清查收缴三轮摩的等临时压下来的任务,多数时间都是“5+2〞、“白加黑〞,苦不堪言。据xx市民政局政权处统计,xx市社区居委会共承担14大类、1l5项工作,其中,方案生育就有12项,社区消防工作要求用2023个本来记录。我们在xx市包南社区调研时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更多(详细列表如后)。这种状况,是当前社区居委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xx市xx区东街办事处主任王茜在座谈中谈到,社区居委会目前的状况是在勉力支撑,但肯定有一个极限,迫切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予以解决。对于这一问题,省内一些XX县区及省外也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从区一级的层面为社区减负;推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居委会用下移的工作经费请人干等等。其中,“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写进了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文件。但从基层反映情况看,这两种做法根本上都行不通,无法实现为社区“减负〞的目标。 3、各级政府对社区居委会的投入缺乏,社区管理病态运行。与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大量工作相比的是,各级政府对社区居委会的总体投入少,全省普遍存在着财力保障缺乏,总体投入资金缺乏,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造成了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办公经费少、社区办公效劳用房缺乏等状况。财力较差的地区,干部生活补贴偏低、办公活动经费严重短缺、社区办公效劳用房面积严重缺乏,已经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了解,多个省份都规定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为每百户20元/年,但XX省社区居委会根本上都远低于这个水平。办公经费少的地方只有200元/月,合到每个社区干部头上不到30-40元,连水电、 费都不够。由于财政投入偏少,社区工作经费缺乏,一些社区居委会干部就不得不把创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想方设法搞一些市场化效劳;更有个别社区在街道办事处的支持或默许下,打着“共驻共建〞的旗号,找驻社区单位求、讨、要。甚至有的想方设法创收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的开展,影响党和政府在居民群众中的形象。 4、居民自治流于形式,居民参与缺乏,导致城市社区管理费效比大。当前,政府各部门布置的工作已成为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份内事〞,同时还要接受相应的工作检查和考核。社区干部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大量繁杂的“行政性〞事务上,根本无暇顾及社区居民的利益要求,造成社区居委会自治职能的弱化。由于社区居委会在生活补贴、工作经费等方面对上过分依赖,向下却就难以深入到居民中去。我们在调研中,一位从事社区工作多年的老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我为居民办事的时间还没有应付上面检查的时间多,居民找我的时间还没有上级找我的时间多〞。此外,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完成政府交办工作时的一些不标准做法,也影响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如征收垃圾处理费本来是一项政府职能,但个别办事处将其下移到社区,并强制社区居委会执行,完成不了任务的,还得给街道办事一个说法,比方扣工资。万般无奈,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以不配合就不给开证明、不给盖章等非正常手段来强制居民缴费,造成居民的反感。可想而知,一个没有真正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的居委会,怎能搞好居民自治,怎能提高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没有了广阔居民参与的居民自治,又怎能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怎能降低社区管理本钱。 5、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对实现高效有序的社区管理造成了隐忧。目前,社区干部(非办事处下派的)普遍人心不稳。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一是社区干部待遇低。中办发(2022)23号文件下发前,居委会干部主要由退休的老头老太太担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以及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方案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居委会干部主要与居民群众打交道,同时承担少量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工作。对居委会干部,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自城市社区建设开展以来,社区逐渐成为城市管理和效劳的工作根底和落实平台。面对新的工作要求,原有的居委会干部无论在体力还是工作能力等各个方面,都已难以适应工作需求。各个XX县区普遍采取招聘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退伍军人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但在其经济待遇方面,仍定位为生活补贴,没有定位为工资待遇。其原因在于,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其干部不是行政、事业在编人员,也没有和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全省社区居委会干部平均“工资〞普遍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一局部社区干部甚至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工作辛苦、收入微薄,是影响社区干部队伍稳定的主要原因。二是个人开展前途几乎没有。由于社区居委会干部没有编制、没有身份,也就失去了向上开展的空间。干的再好,干的时间再长,也还是社区干部,不可能有个人开展前途。因此,不少地方近年来招聘的大学生社区干部,绝大多数都是干个一两年,然后再通过考公务员、应聘其他公司等渠道离开。我们曾经考察过一个区。区、街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通过努力,多渠道选聘了一批富有朝气和文化素质较高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不到一年时间,被选聘的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几乎全部跳槽;留下来的干部也人心思走。他们戏言道:“我们是被遗忘的角落,没有政治前途。〞这些从社会上选聘到居委会的干部,由于工资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得不到保障,再加上人生前途无望等多种因素,思想波动较大。三是三年一届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也对社区干部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社区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社区干部要对辖区居民、驻社区单位要熟悉,要知根知底。但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干部必须经过居民群众选举产生,三年一届。因此,一些认真落实上级工作的“能干〞干部,由于“只对上,不对下〞,也就难以继续中选。新中选的社区干部,熟悉情况就需要一年半载,没干两年就又面临着选举的问题。这些,也对城市社区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招聘的〞、“民选的〞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不稳定,一些地方为了落实工作,大量下派街道办事处干部到社区任职,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社区居委会“行政组织〞的倾向。 (二)影响城市社区管理功能的体制机制原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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