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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358-2012
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方法
JGT358
2012
建筑
能耗
数据
分类
表示
方法
JG/T358-2012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能耗的术语和定义、建筑能耗按用途分类、建筑能耗按用能边界分类和建筑能耗表示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能耗的表示,可应用于数据采集、数据统计、信息发布、能耗标准、能耗计量、能耗评估和能耗分析等。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建筑能耗building energy use建筑使用中的运行能耗,包括维持建筑环境(如供暖、通、空调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炊事等)的能耗。注:广义的建筑能耗指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施工和建筑使:的全过程能牦。本标准中建筑能耗仅指建筑使川中的运行能耗,不包括建筑材料制造和建筑施T川能。2.2建筑能耗换算conversion of building rgy use data将建筑使用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能量的当量值或等价值进行换算的过程。2.3电热当量法calorific value approach基于各种能源的理论发热量(燃料能源为其低位发热量),将建筑使用的各种能源按照其热值转换为热量进行换算和分析的方法。2.4发电煤耗法oal equivalent approach将建筑使用的电力按照全国火力发电平均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其他各种形式的能源按照其热值,转换为热量进行换算和分析的方法。2.5等效电法electricity equivalent approach基于各种能源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转换为电力时规定的最大转换能力,将建筑使用的各种能源转换为电能进行换算.和分析的方法。3建筑能耗按用途分类3.1建筑能耗按用途应分为供暖用能、供冷用能、生活热水用能、风机用能、炊事用能、照明用能、家电/办公设备用能、电梯用能、信息机房设备用能、建筑服务设备用能和其他专用设备用能。JG/T358-2012FotEDOET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供暖、供冷或生建筑获得的活热水系统热量、冷量可再生能源系统ER说明:E建筑实际获得的热量/冷量;E1建筑供热/供冷系统用能;EDo区域供热/供冷系统提供的热量/冷量;E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使用的能量;ER与建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能量。图1建筑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用能按用能边界分类的示意图(直线表示能量)4.2.2建筑实际获得的热/冷量建筑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系统实际提供给建筑空间或人员活动的热量或冷量应为建筑实际获得的热/冷量,与建筑使用的能源种类和系统形式无关。4.2.3建筑供热/供冷系统用能建筑内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系统使用的电力、燃料(如燃煤、燃油、燃气等)和热/冷媒(如热水、蒸汽、冷冻水等)等能量应为建筑供热/供冷系统用能,包括热源/冷源设备、建筑内循环水泵和热源/冷源侧需要的辅助设备(如冷却塔、冷却水泵、冷风机)等的用能。注1:建筑内供热/供冷系统用能不包括与与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能量。注2:若建筑内能量转换设备产生的能量(如热电冷联产机组、制冷机组、热泵机组、电热设备、各种锅炉和自备发电设备等输出的热量、冷量和电力),为多个用能系统提供能量或向建筑外输出能量,应根据输出能量的分配情况,采用等效电法核算和分配各用能系统和输出建筑外部分对应的输入能量。4.2.4区域供热/供冷系统提供的热/冷量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为建筑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系统提供的热/冷媒(如热水、蒸汽、冷冻水等)等能量应为区域供热/供冷系统提供的热/冷量。4.2.5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使用的能量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使用的电力和燃料(如燃煤、燃油、燃气等)等能量应为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使用的能量,包括热源/冷源设备、建筑外循环水泵和热源/冷源侧需要的辅助设备(如冷却塔、冷却水泵、风机)等的用能。注:区域供热/供冷系统为多个建筑的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系统提供热/冷媒等能量时,应根据输出能量的分配情况,采用等效电法核算和分配各建筑用能系统对应的用能。4.2.6与建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能量与建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建筑用能系统提供的能量应为与建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能量,不包括太阳能被动采暖、自然采光等被动方式进入建筑的能量。注:若与建筑主体结合的主动式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能量,为多个用能系统提供能量或向建筑外输出能量,应根据输出能量的分配情况,采用等效电法核算和分配各用能系统和输出建筑外部分对应的输入能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