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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环境污染
事故
报告
处理
制度
全文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全文5篇]
第一篇: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1、矿山环境污染事故,系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2、企业设立由法宝代表人为组长,环保矿长为副组长,环保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到场指挥和处理。
3、企业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意识,遇乱不惊,冷静处置。
4、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发现矿山环境污染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作业,关闭发生事故的环节和设备,全力优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果断截断污染源,防止环境污染扩大蔓延。
5、报告时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小时内必须向辖区环保部门简要报告污染事件情况,严重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支援和指导,防止环境污染的扩散。8小时内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故企业名称、地点、时间、类别、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
6、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7、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二篇: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为了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紧急情况时,为防止或减轻国家、集体、人民利益蒙受重大损失,防止环境遭受更大污染或破坏,及时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和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污染事件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的“环境污染事件〞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与行动及因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这类事件的突然发生,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危害或严重威胁,致使人群健康受到伤害或潜在伤害,致使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
第三条环境污染事件或事故确实认机构
(一)环境污染事件或一般环境污染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确实认机构,为市(县)、区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实认机构,为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依据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
第四条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程在施工生产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人员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工程经理、书记进行汇报;工程经理、书记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如果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较大,易发生对企业较大的负面影响时,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报告。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工程负责人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
1、工程经理、书记在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的同时,应立即进行调查,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人员疏散、污染源控制等,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的和危害。
2、公司领导在接到工程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等相应应急预案,带着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3、事件处理中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尽快控制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件处理中要积极和地方政府、媒体加强沟通合作,主动配合并接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调查,妥善处理事件,消除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5、事件处理中要指定专人收集和保存相应现场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便于事件调查处理及企业类似事件防范。
第六条经理部在工程开工时应加强环境因素的调查和识别,制定相应措施和预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因素采取适当的风险策略,并加强实施,以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第七条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篇:云溪小学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处理制度云溪小学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疑心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学校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学校后勤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学校生活饮水卫生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开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六、报告方式及 。在当面向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报告的同时应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云溪小学2023年3月5日云溪小学饮用水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平安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平安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防止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到达国家卫生标准前方可供水,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分。
云溪小学2023年3月5日
第四篇: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江西xx建设监理
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依据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特别重大事故
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监理方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伤亡事故发生后,监
理单位应催促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地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如施工单位隐瞒不报,监理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如实举报。
3.伤亡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更不得与施工单位销毁证据,破坏现场及订立共守
盟约。
4.伤亡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应催促施工单位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现场保护工
作,做好相关证据(文字、图像)的收集保管工作,并催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供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迅速签发停工指令。
5.加强施工平安事故处理的力度,事故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那么:(1)事故原因
不查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4)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6.对于无需上级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处理的平安事故,监理单位应组织审查事故
调查分析报告,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并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业主单位提交平安事故处理报告,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7.对于上级部门已派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的伤亡事故,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
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如实全面地向调查组提供相关证据。
8.监理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组的意见,监督施工方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及时向上级部门、业主单位提交平安事故处理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签发复工指令。
第五篇: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
依据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那么和路局有关规定,明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分析、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并建立工程部事故信息报告
1.要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 报告集团公司平安质量部,并及时填报事故概况表,于5小时内网传集团公司平安质量部和主管领导。要填报齐全,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姓名、年龄、职务、民族),事故经过;
2.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集团公司平安质量部报告的,超过1小时视为迟报,超过6小时视为漏报、瞒报,报告情节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视为谎报。凡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对责任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调查事故或配合上级调查事故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要做好现场保护,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二)配合调查事故。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查找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全面查清作业过程,按规定整理有关事故档案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平安质量部。
(三)坚持“四不放过〞。在事故分析中要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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