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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县民
政局
年度工作
报告
材料
县民政局年度工作报告材料
2023年以来,xx县民政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鼎力支持下,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多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和大的跨越,较好的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根底作用,切实履行了党和政府赋予民政工作的神圣使命。
一、工作事争一流,民政事业全面推进
(一)专项资金争跑工作突破3000万大关。我局始终把专项资金争跑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人,紧盯紧跑,取得了较好效果。截止2023年11月24日,已争到位各类专项资金3017.25万元。
(二)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金2641.2023万元。围绕城乡低保、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证了民政资金能够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上。截止11月24日,累计发放各类资金2641.2023万元,其中,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320.59万元(城镇低保对象1161户2567人591.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655户6719人729.33万元)、优抚资金789万元、扶贫资金54万元、高龄补贴资金86.76万元、孤儿救助金43.2万元、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633人次120.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30.5万元,资助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参加新农合2023015人70.11万元,资助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医保2975人26.43万元。
(三)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抚恤补助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搞好年度预算,保障了各项抚恤补助和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等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止11月24日,已累计下拨优抚资金578万元。为1-6级残疾军人统一组织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统一组织参加了新农合、住院商业保险。进一步加强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孙长安、霍新太等7座零散烈士纪念碑(墓碑),进行了就地维修保护。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和军休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新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于6月份将2023年、2023年11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6.8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23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0232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1人、转业士官5人。在做好退伍军人报到、档案接收的同时,积极向退伍军人宣传国家安置政策。同时,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提请县党政联席会研究,将符合条件的22名城镇退役士兵(含4名转业士官)妥善安置到了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确保了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我们还及时为军休干部调整了工资标准和护理费等福利待遇,较好的落实了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
(四)培育开展社会养老机构三家、民间组织四家。按照年初既定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在科学论证的根底上,成功开展了位于中心医院东一楼的“感恩敬老院〞,中心医院二、三、四楼的“福康老年公寓〞和位于波留固村东的“夕阳红老年公寓〞等3家社会养老机构。目前,感恩敬老院已正常运转,现有入住老人30余名。福康老年公寓已到达入住条件,正在试运行。夕阳红老年公寓,正在完善制度,准备试运行。在此根底上,培育开展了“xx县人才工作协会〞、“xx县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两家社会团体和“xx县智成学校〞、“xx县福康老年公寓〞等两家民办非企业。同时,根据民间组织管理方法的有关要求,对列入年检范围的31家社会团体和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
(五)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对2023年度基层建设年12个重点村的街道硬化工程进行了验收,并拨付工程资金54万元。二是积极争取2023年市级扶贫配套资金6万元,实施了东倪宋村蔬菜大棚建设工程。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扶贫暖心〞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四是完成了西倪宋、东倪宋、马兰、东孟、新井头、西七坊、郭吕庄、南辛庄等8个贫困村工程的验收工作。五是争取到位2023年市级扶贫资金配套工程2个,资金12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的申报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六)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开展。按照30%的比例对2023年享受高龄补贴的人员进行了年度抽查,完成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份证、年龄、住址、赡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统计和申请表、审批表的填写工作。目前,全县享受高龄补贴政策达3164人,累计发放1-3季度补贴资金86.76万元,正在对第四季度高龄老人申请表、审批表进行审批、建档。同时,注重做好了老年优待证的制发工作,截止11月24日,共办理老年优待证273本。在保障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实的根底上,围绕“九九重阳〞节,兵分两路对全县19名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为每位老人送去慰问金500元。
(七)五保供养实现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根本生活,今年6月份,我们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了五保对象实名制摸底核查活动,将已死亡的、享受双重待遇的孤儿等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去除,并认真健全了五保档案资料,确保了五保工作的严肃性,实现了五保供养工作的动态管理。
(八)婚姻登记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以来,我们秉乘“依法行政、为民效劳〞的宗旨,以创立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效劳为目标,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对群众不理解的事情做到耐心解释,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理要求,坚决予以遏制,杜绝了“权力登记〞、“人情登记〞,截止11月24日,已办理结婚登记1672对,离婚登记32023对,补录婚姻登记证明523对,无一例违法登记事件发生,婚姻登记合格率20230%,归档率20230%。在收费标准上,我们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只收取工本费9元,深受婚姻当事人的称赞。
(九)民政信访工作在积极稳控中保持良好态势。进一步加大了民政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建立完善了民政信访工作制度,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两个标准〞(标准工作人员及信访人行为)、“四个一〞(即一封来信、一次来访、一次排查、一次办好)要求,标准民政信访工作,并在制度上形成全局一盘棋的大稳定、大信访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圆满完成了国家、省、市“两会〞驻访任务,没有发生一起越级访、非访和集体访。
二、大胆创新,民政事业亮点纷呈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有声有色中扎实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县民政局就把预热升温和前期准备工作有机结合,并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率先召开了“xx县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动会〞,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组织,做到了活动集中开展、任务集中部署、措施集中研究、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同时,采取广泛的意见征求、组织党员干局部战线、分课题调查研究等措施,形成了具有民政特色、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成为全局开展活动的“路线图〞,并创新性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做义工〞活动,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社会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邯郸日报、xx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此根底上,结合部门职能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千人问卷〞、“一对一谈心〞等措施,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2924条次,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共性意见建议17条,目前,已针对问题做到了标本兼治,立行立改。
(二)烈士陵园整体迁建工程正在紧张施工。根据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的安排意见,xx县烈士陵园需整体迁建至香城固纪念碑园附近区域。该工程建设地址,经与香城固镇积极协商,选在香城固纪念碑园斜对面,总占地28亩,目前,主题建筑物、办公管理区、纪念展览区、六角亭主体已完成、内外装饰、门前绿化也完成;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墙、陵园大门主体已完工。烈士纪念碑底座正在施工,烈士纪念碑南侧地面铺装完成。
(三)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安排,由县纪检会牵头,民政局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出城镇低保对象22023户480人,农村低保对象630户995人。同时,就低保工作如何开展才能更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方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于6月23日以县政府办公室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了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方法,目前,县民政局已选择新马头镇温庄村、邱城镇前段寨村、香城固镇傅东村、梁二庄镇西姚四头村、南辛店乡前大槐树村、古城营乡东孟村、陈村乡杨二庄村等7个试点村通过新的方法来推广票决制。
(四)顺应群众期待,制定出台十项便民措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民政局把征求意见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关键,以实现“转作风、提效能、强宗旨、惠民生〞为目标,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求活动,并根据群众意愿制定出台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婚姻登记入驻乡镇便民效劳站,除保存现有婚姻登记机关和效劳方式不变外,借助乡镇便民效劳站这一平台,先后在7个乡镇建立了婚姻登记点,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需设备,婚姻登记工作全部实现就近办理。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不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及复印件,只提供银行卡号即可领取。三是1-6级残疾军人药费报销不再提供身份证、残疾证、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只提供医院治疗出院结算单据,即可报销。四是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申请享受根本生活费待遇,不再由村、乡镇(街道办)县民政局三级共同完成审批工作,改由村、乡镇(街道办)两级审核认定,减少了县民政局审批环节。五是60周岁(含)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审核认定,不再由县民政局、乡(镇)村三级共同审核认定,改为村委会初审,乡(镇)直接认定,减少县民政局审批环节。六是申请享受80周以上高龄补贴待遇,不再提供村委会证明、民政局不再进行复审,办理手续时,只需填写一套申请表、审批表,由村委会提交到乡镇(街道办)直接认定,不再提交县民政局审批。七是申请入住中心敬老院的五保对象,不再提供乡(镇)、村出具的财产证明、房产证明、土地承包人证明以及县公证处对所有手续出具的公证证明等,只需提供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县级医疗机构健康证明、乡(镇)入住意见。八是申请临时救助的,不再审验户口簿、不再填报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不再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公示,只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出具的证明材料。九是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效劳类等社会组织,不再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十是60周以上的老年人申办老年人优待证,不再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办)村(居)两级证明等手续。仅凭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直接办理,减少了县民政局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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