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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养老
服务体系
建设
工作
调研
报告
县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方针,以“人性化、亲情化、标准化〞效劳为重点,大力推动各类养老效劳机构设施建设,以“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创新养老机制,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根底,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实现了新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全覆盖的奋斗目标,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本文就当前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根本情况
xx县辖2镇4乡、2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79个行政村,6个城市社区;6所乡镇敬老院,342名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社会福利效劳中心1处,入住老人23名;幸福家园9处,安置孤寡老人44户69人。目前,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1465人,其中:80-89岁538名,90-99岁32名,20230岁以上1名。全县现有离退休干部120238人,其中60-70岁628人,71-79岁393人,80岁以上57人,平均年龄71.8岁。“三无〞、“空巢〞、失能、残疾老年人正在逐年增加,人口已呈现老龄化开展趋势。
二、全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六个坚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为老效劳意识,加大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开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有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了“四个纳入〞。一是纳入开展规划。把养老效劳事业开展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制定出台了xx县老龄事业开展“十一五〞规划(崇政发[202223]12023号)。二是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组织、宣传、老干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委会员,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核定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2名,全县各乡镇、管委会和锦屏街道办也相应成立了养老效劳工作办公室,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三是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为老龄事业预算专项资金3万元,保证了养老效劳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将敬老院管理效劳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以来敬老院管理效劳人员工资无法保障的问题。从2023年开始将80-89岁高龄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四是纳入目标考核。把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评选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根底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养老根底设施建设开展良好。一是农村敬老院建设。针对我县农村敬老院房屋破旧的现状,先后投资363.2万元,建筑面积2503.12平方米,在全县6乡镇全部新建了集吃、住、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敬老院,均为砖混结构平房,防震系数均为7级以上,现已入住五保老人95人。二是城镇福利工程建设。在县城滨河路建成了“星光老年之家〞1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老年按摩保健室、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卫生医疗室。现有各种健身器材22套,图书2022多册,每天活动人数达60多人次,为XX县区老年人提供了健身和活动场所。投资582万元,建成xx县社会福利效劳中心1处,占地面积13.65亩,新建楼房三栋共有房屋80间,建筑面积2774㎡,设床位20230张,为城镇“三无〞、空巢老人、孤儿等群体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效劳工程,是一所集供养、健身、娱乐、医疗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现入住人员23名,实现全县养老机构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三)健全制度,夯实根底,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再提升。针对我县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建立了五保供养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了养老效劳制度。近年来,将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范围。2023年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171人11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了80-89周岁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制度,为658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对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家庭适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万元。进一步加强敬老院根底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提高效劳质量,提升集中供养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23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88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400元/人、年,对五保老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每年投入3万多元为五保老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90岁以上高龄老人代缴参保参合基金。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四)深入调研,探索创新,社会养老效劳模式出亮点。如何妥善安置无经济能力自建住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众,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了切实搞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重建,分别在锦屏、黄寨、黄花3乡(镇)9个村新建农村“幸福家园〞9处,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设床位62张,安置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44户69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2023人、农村低保户16户39人、其他困难群众18户20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将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窑改房工程工程相结合,采取统一修建、集中安置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初步探索出了一条解决五保供养边缘特困群众住宅建设和生活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五)抓好载体,营造气氛,老人精神文化领域再拓宽。积极开展各类老年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近年来,成立了“夕阳红〞老年健身队、秧歌队,在县城文化广场进行健身活动。每逢春节、元旦等大型节日广阔老年人积极参与县上组织的各种节庆文艺活动,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县民政局、老龄办会同文体、老干等部门,组织开展老年人书法、绘画、象棋和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47名老年人参加“敬老号〞旅游专列赴北京、天津观光活动,利用“重阳节〞和“三八节〞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先进集体和“孝亲敬老之星〞、“好婆婆〞和“好儿媳〞表彰活动。2023年全县表彰了2023名“好婆婆〞和2023名“好儿媳〞,在全县树立了敬老养老先进典型,弘扬了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道德风气。老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治安联防等活动。各类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宽了老年人的文化领域,广阔老年人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阔老年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目前,我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加之受自我养老能力、子女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来源不稳定,根本医疗难以有效保障,养老日益成为我县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凸显的社会问题。
二是养老效劳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我县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还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制约着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当前,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开展相对滞后,使生活在农村的老人特别是一些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中还存在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局部外出务工子女依赖国家,依靠社会,淡化自己的养老责任,因此,养老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根底设施建设赶不上老龄化的需求。面对当前养老问题的凸显,我县除了乡镇敬老院,老年福利效劳中心以及个别乡镇修建幸福家园外,再无其它养老效劳根底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孤寡、失能、空巢老人的需求,还需要继续加大福利机构根底设施建设。
四是各级财政对养老效劳投入尚欠力度。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自然增长幅度与经济社会开展还不相适应,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效劳业人员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工作等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幸福家园缺乏专门工程支撑,建设资金严重缺乏,无法形成一定规模,配套设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根本权益。
四、今后工作建议
通过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领导重视、探索创新、科学管理是构建养老效劳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今后,我们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开展的客观需要和老年群体的现实需要及养老效劳体系建设的趋势出发,对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养老效劳业开展,不断丰富和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着力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障新机制,新举措,努力解决养老效劳体系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实际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强化责任,尊老敬老养老意识不断增强。孝道思想普通而深刻,现实而深远。要着力从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效劳工作入手,进一步稳固家庭养老根底,强化赡养义务,解决老年群体最直接,最现实的照料问题。加强孝道文化的宣传,将敬老爱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内容,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培育孝顺儿女,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广泛宣传“敬老模范先进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先进事迹和老年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气氛。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外出人员回农村创业,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让老年人不再空巢,也让子女为老年人尽赡养义务。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新局面。
二是转变观念,探索模式,养老体系建设模式日趋完善。针对农村老人恋乡恋家的习惯,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效劳。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式养老效劳新模式,建设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以居家养老为根底、社区效劳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效劳体系建设,科学规划,统筹修建一批有规模、有档次,适宜老年人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专业养老效劳机构,有方案地扩建乡镇敬老院,尝试虚拟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效劳模式,提升养老效劳保障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效劳根本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不同层次居家养老效劳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的养老效劳网络,实现机构养老效劳床位数逐年增长,享受机构养老效劳人数到达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城市所有社区、农村30%以上行政村能够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陪护、医疗康复等居家养老效劳。
三是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养老效劳设施建设更加标准。应从制度层面入手,创新机制,不断推动养老效劳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根底,以根本养老、根本医疗、根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制订和完善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一系列配套政策,为养老效劳设施建设提供政策扶持,推进养老效劳标准化、标准化,促进养老效劳管理科学化、专业化。鼓励并支持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效劳业。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效劳、心理咨询、日托效劳、康复效劳、临终关心等效劳工程,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效劳。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效劳能力,实现各类养老效劳机构和居家养老效劳组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金融部门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积极关注和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开展,优化信贷流程,积极为养老效劳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结合实际的地方配套实施方法,对履行赡养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对常年外出务工的子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