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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民生
政策
落实
情况
自查
报告
2023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状况自查报告
依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状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进展养老、健康效劳业的政策措施落实状况
(一)深化学习国务院意见,领悟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进展养老效劳业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23)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化学习争辩意见,统一思想生疏快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效劳体系上升为养老效劳业,扩大了养老效劳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效劳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进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效劳工作的最新生疏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进展养老效劳业的主体。在推动养老效劳业进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进展养老效劳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根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担当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应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进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供应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效劳;在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中,政府主要担当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效劳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效劳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供应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效劳。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动养老效劳事业进展政策支持体系。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效劳事业进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效劳事业进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效劳事业进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效劳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赐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效劳机构赐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赐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赐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23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赐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效劳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赐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效劳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应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效劳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缺乏局部,政府赐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效劳机构赐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赐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赐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效劳券,政府赐予购置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效劳项目。
4.对养老效劳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效劳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依据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风格整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 等电信业务赐予优待和优先照看。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效劳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局部,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效劳设施用房供应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规划。在节省集约用地的原那么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接受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待;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接受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将老年人效劳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效劳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效劳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舞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效劳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效劳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效劳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站),支配1-2个由政府购置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效劳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效劳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效劳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和使用机制,推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效劳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效劳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降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进展养老效劳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进展养老效劳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效劳业进呈现状及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确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效劳供需冲突。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动养老效劳事业进展。“十三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进展。乐观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效劳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效劳事业进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心、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根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应,供应条件明显改善,供应水平大幅提高。局部民资充分利用充裕的场地、人力、效劳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和日托效劳,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荣耀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效劳站等养老效劳机构和居家养老效劳项目,为老年人供应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效劳,促进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健康、快速进展。县城荣耀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标准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缺乏问题,2023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聘请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聘请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转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当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荣耀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荣耀院的合并工作。效劳经费按集中供应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支配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23元,其他人员到达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进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的政策落实状况
(一)民政类民生政策落实状况
1、标准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乐观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到达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到达145元。
2、稳步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依据“严格救助原那么、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方法、灵敏救助比例〞的方法和“留意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与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依据救急难原那么,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消逝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应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应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应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应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应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应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应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23年5月,我县消逝了确定的洪涝灾难,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当支配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二)教育类民生政策落实状况
(三)医疗卫生类民生政策落实状况
(四)劳动就业类民生政策落实状况
三、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缺乏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