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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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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 生态环境 罗平 分局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 报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按照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相关要求,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照评价内容分别从履职担当、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担当方面 ‍(一)全力推进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罗平县共接到涉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94个(含重复问题),已整改完成87个(含阶段性完成)。其中,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37个,2020年10月底市政府组织验收16个,上报市级申请验收25个,待上报验收9个,正在整改7个。其中: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24个,已整改完成24个(含阶段性完成),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17个,2020年10月底市政府组织验收7个;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环境问题共4个,已整改完成4个,通过市级验收销号4个;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共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通过市级验收销号9个,2020年10月底市政府组织验收2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12个,已整改完成12个(含阶段性完成),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5项,2020年10月底市政府组织验收7个;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3个(含阶段性完成),已上报市级申请验收23个;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2个,已整改完成2个,已上报市级申请验收2个;2019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2个,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1个;2019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4个,已整改完成8个,正在整改6个;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个,整改完成通过市级验收2个。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10月底,罗平县城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三项指标日均值和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优良率保持在100%以上。积极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制定全县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截至10月底,已有80余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了油烟整治任务,并通过现场检查验收。积极开展采石采砂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与34户采石采砂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截至10月底,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家,完成整改任务达80%左右的6家,完成整改任务达70%左右的4家,完成整改任务达60%左右的4家,完成整改任务达50%左右的3家,完成整改任务达30%左右的4家,完成整改任务达20%左右的6家,其余5家才启动整改。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截至10月底,25家汽车修理企业配套安装了喷漆尾气治理设备,完成了尾气治理任务,10余家汽车修理企业完成烤漆房尾气检测工作,待组织达标验收工作;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截至10月底,全县1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2个地表水生态考核监测断面,3个市控监测断面,22个河长制监测断面(包括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对县内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划,区划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统一报省政府审批。并对这8个水源地编制了环境问题整治方案,下一步按照方案开展整治工作。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学田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下一步将督促其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工作。三是有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定期对全县5个重金属防控断面开展采样监测,均未发现重金属超标污染。严格固体废物治理管控,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做实“清废行动”工作,对挖玉冲煤矿完成煤矸石整治,组织验收并报请市局销号。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8乡(镇)、街道1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环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一是坚持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重要手段,有序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截至10月底,累计审批建设项目22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143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个,不存在违规审批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杜绝了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和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现象的发生。全县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和“四办”改革,优化审批事项服务流程,完善审批事项目录。三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 ‍(四)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监管象的67家企业(重点排污单位14家,一般排污单位53家)按30%的抽查比例进行检查,截至10月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出动120余车次,检查企业和个人经营户共120余家次。共对20项环境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将3家环境违法企业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进行行政拘留,严厉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调查处理“12369”举报18件,经现场调查,均未涉及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已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回复信访人,处理率为100%,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执法、暴力执法情况。 ‍(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完善生态体系建设 ‍一是完成2019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及2019年度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季度监测报告的填报及上报工作,考核结果为保持稳定;二是积极推进2019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完成了规上企业38家的环境统计工作,通过了省、市的审核,现上报到国家进行审核;三是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罗平县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组织编制完成了《罗平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对罗平县的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声环境、生态环境、农村环境、辐射环境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系统、科学的分析和评价,客观的反应罗平县2019年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变化趋势;四是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顺利实施,预计6月底能形成初步成果;五是按要求开展罗平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六)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 ‍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于2020‍年‍5‍月‍27日组织召开罗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对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需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计划于2020年12月前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 ‍(七)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工作 ‍2020年3月24日,罗平县第二次全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了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的验收。 ‍(八)夯实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知行合一 一是以生态环保教育“五进”、“下基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二是围绕环保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和“母亲河守望活动”志愿者服务,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扩展了环保宣传渠道,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环保有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宣传,人民群众的环保意思越来越强。 ‍二、正风肃纪方面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了考勤、请销假、日常办公、行政效能、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上下班实行签到,外出办事实行登记;二是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争创环保一流队伍,不断提升为民办事的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四是认真抓好县委、县政府有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在重点建设工程环评审批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办事公开方面 ‍充分利用罗平电子政务网、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曲靖M罗平频道、云南环境宣教网等网站,发布部门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和投诉方式等信息,以及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服务事项在线查询等相关内容。并开通12369专线查询电话,规范执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升公众对环保部门的满意度。 ‍四、工作效率方面 ‍一是理顺工作职能。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定”规定等赋予的行政职权,对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的梳理,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提供机制保障;二是明确各科室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三是强化项目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将机关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形成“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专人服务、定期跟踪、及时调度”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既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又满足拉动经济、服务民生的现实需要。 ‍五、廉政建设方面 ‍(一)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有好队伍、廉洁自律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促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行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具体工作中,局党支部、局班子成员坚持定期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四是全力支持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五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6份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 ‍(二)监督执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练好本领,廉政思想入脑入心。局领导班子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职工例会”及学习强国平台,采取召开会议学、集中学、自学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在集中学习的过程中,采取随机提问的学考方式,加深大家对所学知识的认知度;二是 ‍突出政治监督,聚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党员干部接受经常性政治体检;三是抓好例行节约管理工作。从机关日常管理入手,严肃财务管理,日常开支实行事前申报、事中控制、事后把关的方式,有效地减少了机关公务开支。同时也规范化了机关内部管理,推动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没有违规办理个人重大事项的行为发生。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公车私驾、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企业办事不履行职责等问题,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对倾向性苗头及时纠正。在执行中我局没有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企业办事不履行职责等问题,也没有滥发津补贴、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发生。 ‍一年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推动了全县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整体工作力度较国家、省市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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