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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GBT
6807-2001
钢铁
工件
涂装前
磷化
处理
技术
条件
6807
2001
1CS25.220.10A29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6807-2001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 for phosphating treatment ofiron and steel parts before painting2001-12-17发布2002-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6807-2001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http:/电话:63787337、.637874472002年5月第一版2004年11月电子版制作书号:1550661-18386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T6807-2001前言本标准是对GB/T6807一1986的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如下改变:一根据GB/T1.1要求,增加了前言、范围和引用标准部分;删除原标准中的“2.8.2、3.3.2”和与之相关的“附录D点滴法(参考件)”。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6807一1986。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立、殷雄智、李安忠、霍冬枝、万车。本标准1986年8月28日首次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6807-2001Specifications for phosphating treatment of代替GB/T6807一1986iron and steel parts before paint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件涂装前的磷化膜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验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件涂装前的磷化处理。经处理所形成的磷化膜用作涂装底层,以增强涂膜与钢铁基体的附着力及耐蚀性,提高钢铁工件的涂装质量。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765一1979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T1771一199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的测定(eqv1S()7253:1984)GB/T2828一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9286一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eqv IS)2409:1992)GB/T9792一1988金属材料上的转化膜单位面积上膜层质量的测定重量法(eqv ISO3892:1980)HG/T2594一1994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磷化膜分类磷化膜按其膜重及用途的分类见表1。表1磷化膜分类膜重分类膜的组成用途g/m主要由磷酸铁、磷酸钙或其他用作较大形变钢铁工件的涂装底次轻量级0.2-1.0金属的磷酸盐所组成层或耐蚀性要求较低的涂装底层主要由磷酸锌和(或)其他金轻量级1.14.5用作涂装底层属的磷酸盐所组成主要由磷酸锌和(或)其他金可用作基本不发生形变钢铁工件次重量级4.67.5属的磷酸盐所组成的涂装底层主要由磷酸锌、磷酸锰和(或重量级7.5不宜作涂装底层其他金属的磷酸盐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17批准2002-06-01实施1GB/T6807-20014技术要求4.1待处理的工件应符合下列要求4.1.1无特别规定时,工件的机械加工、成型、焊接和打孔应在处理前完成。4.1.2工件的表面质量应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4.2工件的热处理特殊用途的工件,应在磷化处理前消除应力及磷化处理后消除氢脆。4.3前处理4.3.1工件表面的油污、锈及氧化皮可用一种或几种方法清理。4.3.2脱脂后的工件,不应有油脂、乳浊液等污物,其表面应能被水完全润湿。4.3.3酸洗后的工件,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及过腐蚀现象。4,3.4喷抛丸清理后的工件,不应有漏喷、磨料粘附、锈蚀及油污,其表面应露出金属本色。4.4磷化处理4.4,1磷化处理的主要施工方法可采用浸渍法、喷淋法或浸喷组合的方法进行。4.4.2对于轻度油污或锈蚀的工件,一般应采用脱脂、除锈、磷化和钝化分步处理,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脱脂、除锈、磷化和钝化多合一处理。4.4.3磷化处理可以在以锌、锰、锌钙、碱金属、其他金属或氨的磷酸二氢盐为主要成分的溶液中进行。4.4.4磷化槽液的配制、调整及管理应按相应的工艺规范进行。4.4.5所有接触磷化液的设备(管道、喷头、泵、槽体等)应耐磷酸盐腐蚀,应不影响磷化液性能及损害磷化膜质量。4.4.6工件表面生成的磷化膜应符合4.6、4.7、4.8及4.9的技术要求。4.5后处理4.5.1为了提高磷化膜的耐蚀性能,水洗后的磷化工件可以在适当的钝化液中进行钝化,但不得影响涂层附着力。4.5.2磷化或钝化后的工件,一般应进行水洗,为了提高工件表面的清洗质量,最好采用脱离子水作最终水洗。4.5.3最终水洗后的工件,根据后面涂装需要,可选择干燥后涂装,或不干燥直接涂装。4.5.4为了防止工件表面被污染或返锈,干燥后应尽快地涂装。磷化与涂装间隔一般不超过16h,对特殊的加工工序及特殊的工件可适当延长间隔时间,但此期间内的工件表面不得被污染或返锈。4.6磷化膜外观4.61磷化后工件的颜色应为浅灰色到灰黑色或彩色:膜层应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4.62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或其中之一时,均为允许缺陷:4.62.1轻微的水迹、钝化痕迹、擦白及挂灰现象:4.6.2.2由于局部热处理、焊接以及表面加工状态的不同而造成颜色和结晶不均匀:4.62.3在焊缝处无磷化膜。4.6.3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为不允许缺陷:4.6.3.1疏松的磷化膜层:4.6.3.2有锈蚀或绿斑;4.6.3.3局部无磷化膜(焊缝处除外):4.6.3.4表面严重挂灰。4.7磷化膜重测定磷化膜重按GB/T9792的规定,磷化膜重应符合表1所列数值。磷化膜厚度与膜重的换算关系参考附录B(提示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