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对我国职业教育法的分析与思考。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开展。然而职业教育法已公布的十年中,国家的经济、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教育法中许多款项存在着与当前职业教育开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急需修改、完善,以加强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本文拟对职业教育法中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关键词:职业教育法;存在的问题;建议1996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是推动职业教育的重要法律武器,对我国职业教育的体系、实施和保障条件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它的公布和实施加快了职业教育的开展。表现在职业技术学校数量的增加、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层次的提高、招生人数的扩大,办学质量也有很大的改善。然而随着社会的开展进步,职业教育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教育法存在着与现阶段职业教育开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职业教育法中存在的缺乏(一)职业教育的法制地位不明确职业教育法中第三条对职业教育地位的描述是。“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促进经济、社会开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这一表述还需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上存在对职教的偏见,重普教,轻职教。社会对职教的认同感比较低,普通高中与职教一起招生,学生考不上普高才来考职中。有些家长认为只要有初中毕业文凭就够了,就可出去打工。总是认为上技校没有什么前途和开展,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职教招生,都是排在录取批次的最后,社会上普遍认为职教只能录取成绩差、素质低的学生,明显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初衷,使得职教的生源质量不高。从全国范围上来看,大多数人对职业教育认识还很浅薄,总觉得比普通教育低人一等,这种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实际上,应强调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开展和劳动就业中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二)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缺乏第2页共6页按照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多渠道的筹集,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然而由于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对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缺乏,经济界对职业教育参与不够,这两条渠道难以畅通。在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组织全体研究生对XX省的职业技术学校的调查中,半数以上的学校谈到政府的投入缺乏,支持不够。职业技术学校高本钱与受教育者本身经济实力弱存在矛盾,各类办学资源的建设落实很不到位,国家兴办职教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