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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征地
拆迁
领域
廉政
风险
调研
报告
关于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调研报告
一、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廉政风险问题
(一)征地前期,各方利益开始博弈。
发布征地公告前后,只要听说某个地方可能将要拆迁,地方政府、拆迁户、村组集体、用地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等各方利益群体就开始博弈,地方政府、用地单位期望以最少的补偿、最快的速度与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村组集体、拆迁户那么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款、且认为越往后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就会越多。
1、拆迁户违规分、立户。为获取每个户头数额巨大的补偿款,拆迁户往往找各种关系把自家的户口尽可能分开立户,在违规分、立户的过程中,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这就难免出现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现象。如2023年度xx县纪委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腐败案件,原拆迁部副部长李某雄(xx县黄花镇长龙村人),利用自家是拆迁户的便利条件,在拆迁开始前与妻子柳某兰假离婚,然后柳某兰与自己的亲家公李某喜假结婚,以婚迁方式将李某喜的户口迁至拆迁所在地xx县黄花镇长龙村,骗取拆迁补偿款2023余万元。
2、个别拆迁人员诱导拆迁户违规违法。个别拆迁工作人员在宣传发动过程中向群众解释政策不到位、不具体、不全面,甚至对拆迁户采取欺、压、哄、骗等手段,诱导拆迁户跟自己拉关系、请客送礼,为后段拆迁补偿过程中徇私枉法、谋取不当利益打下伏笔。
3、局部拆迁户想方设法拉关系、钻空子。有的拆迁户为了获得更多拆迁款,通过各种关系给拆迁工作人员打招呼、请客送礼,试图拉拢腐蚀拆迁人员;同时局部拆迁户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千方百计找政策漏洞、钻政策空子,甚至学习其他地区的违规违法行为争取更多的补偿款。
(二)拆迁中期,监管缺位风险多多。
1、入户调查、资料审查、补偿核算各环节未形成有效监督制约带来廉政风险。调研发现,通过入户调查(外业测量)虚构补偿工程、提高补偿标准是套取骗取拆迁资金的主要手段。现场测量时只有负责测量的工作人员与拆迁户在场,没有第三方监督,承担入户调查任务的又多是临聘人员,少数人难以经受拆迁户的诱惑,与拆迁户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现场勘查弄虚作假,放任甚至串通拆迁户造假,想方设法为拆迁户套取骗取拆迁资金,再从拆迁户那里获取好处。而负责外业测量和补偿核算的人员一般是同一组人员,负责审核把关的外审组往往因为人数有限等原因无法全面落实审核职能,导致丈量数据与补偿核算环节都缺乏有效监管。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少数审核组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查把关不严,甚至在明知资料有造假情况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审核通过,也容易导致监管形同虚设。xx县纪委2023年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征地拆迁领域系列腐败案,拆迁部副部长王某在审核资料过程中,明知资料有造假情况仍审核通过,共收受红包礼金5万元;拆迁部调查组组长冯某,明知拆迁户李某某虚造假建房证参与拆迁,仍与其相互勾结,约定平分拆迁补偿款,出具证明材料使其拆迁资料通过审核,李某某骗取拆迁补偿款77万元,冯某分得38万元;黄花镇负责拆迁工作的农办干部陈某某,收受拆迁户李某林、谭某辉、谭某林3人红包4000元后,在其虚造的假建房证上面签注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让其顺利通过审核参与拆迁。
2、合法面积联审会议没有到达审核效果。按照规定,每一户拆迁户的合法面积都需要召开联审会议进行联合审查,但是在案件查处及调研过程中发现,联审会议存在经办人员、主管人员带着个人目的汇报工作不全面、不真实,导致会议决策失误;有的虽然通过联审会议会审,但是在实施补偿过程中擅自变更,并未按会审意见抓落实;局部工程在联审会议后对拆迁户资料的核对不及时,无法确保在同一政策下完成核对工作,可能因时间差补偿标准不一致引发拆迁户异议。这些都使审核效果大打折扣。
3、“三榜公示〞不到位缺少群众监督。在整个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按规定需要进行三次公示,即“三榜公示〞制度,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存在公示不全的情况:个案问题、疑难问题因为担忧补偿标准不一导致其他拆迁户有异议上访闹事一般都不会公示;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后期增补补偿局部一般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个别单位甚至第一、二榜公示都不标准,没有按规定公示到村组,且无相应的影像资料;不少单位未落实第三榜网上公示要求;尤其是征地、用地手续不全、未分布征地公告的工程,“三榜公示〞不标准、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更加严重。公示不标准就不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也就让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有了可乘之机。xx县纪委查办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分管征地拆迁的副主任田某某、拆迁部部长梁某某、范某某等人就在村集体设施补偿过程中,以虚增青苗、附属设施等方式2次共套取补偿资金32万元。这些集体拆迁补偿资金情况都没有列入公示范围。
4、拆迁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及随意性过大。在处理特殊个案问题和疑难问题时,虽然要求集体讨论决定,但星沙产业基地及个别工业园对这一重大问题方面的监管制度存在缺陷,仅仅由单位内部会议或者主要领导碰头讨论决定,参加讨论的都是负责具体拆迁工作的人员,不同程度上存在责任领导“一言堂〞现象及个人擅自表态行为,个别工程负责人或者拆迁人员带着个人目的汇报不全面、不详实,回避关键问题,甚至少数拆迁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极易导致集体决策出现问题。这种自己监管自己、自由裁量权过大、可以凭内部会议随意拍板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标准的模式,难免使权力失去监督,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且以窝案、串案居多。2023年xx县纪委查处的黄花镇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件,在一园艺场拆迁过程中,县国土局拆迁中心原主任柳某、黄花镇原镇长周某、镇重点办原主任苏某三人就相互勾结,利用各自手中的权力,分工协作,共同作案,通过个案问题审批,虚增补偿名目骗取拆迁补偿款30万元,三人平分。
(三)补偿后期,内部管理漏洞不少。
1、补偿、奖励标准不统一。中央及省市重点工程与县属工程之间、县内各片区指挥部之间、同一片区指挥部不同工程之间的补偿奖励标准不一,个别单位仍在执行已经取消的补偿工程,群众意见大。补偿、奖励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个别拆迁人员以推开工程为由擅自设立、增加补偿工程现象以及重复补偿套取、骗取国家拆迁资金问题。xx县纪委查处的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副主任田某某就带着个人目的屡次以推开工程为由替拆迁户说话,对政策上有一定幅度的补偿规定,大兴自由裁量权,随意拍板补偿方案。
2、补偿资金点对点支付不标准。征地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未按20233号令规定将征地拆迁资金足额存入国土拆迁专账问题;资金的支付不标准,存在现金方式支付到拆迁户、村组现象,无领款人身份证、无对应的存折、且代领现象比较多;存在补偿资金审批程序不标准问题。资金的支付不严格、不标准,可能造成村组集体拆迁补偿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现象,也可能出现补偿资金被代领问题,个别违法乱纪的拆迁工作人员如果与拆迁户达成不法利益的分配协议,也可能利用这种方式领取补偿资金。星沙产业基地系列案中拆迁工程所在地村支部书记曹某辉,就利用村组集体拆迁补偿资金未公示、以现金方式支付到村组等漏洞,挪用、侵占大量集体拆迁补偿资金,并向多人行贿。
3、档案管理不标准问题。存在多头保管征地拆迁档案资料问题;大多数单位无专职档案管理员,未经过专门的档案管理培训,个别单位档案管理混乱,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比方在督查中发现少数单位存在财务档案重要资料和凭证未对应存档、合法面积认定未附县联席会议会审通过表、局部单位拆迁档案缺户口调查审核表、个别单位将原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公司保管等问题。档案管理不标准,导致拆迁户上访投诉问题难以答复处理,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原始档案资料也可能被个别不法分子更改骗取补偿款,如果档案资料遗失就难以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实,使不法分子更加有了侥幸心理。
二、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问题原因分析
(一)用地征地手续不全带来诸多廉政风险。
个别重点工程为了引进工程落户,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在用地审批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提前启动征地拆迁工作。由于工程用地手续不齐全,就无法按程序拆迁,无法办理征地公告,带来很多“后遗症〞。未批先征行为必然导致局部拆迁户漫天要价,为了加快征地进度,政府不得不作出让步,私下协商不断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在不违反省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规定的根底上,只能以推开工程为由采取虚增补偿面积、擅自设立和增加补偿工程、重复补偿等违规手段增加补偿款,在增大拆迁难度的同时,使个别拆迁户套取、骗取国家拆迁资金,个别拆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违法有了更多的时间空间;同时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分阶段公示拆迁补偿情况,因此无法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让违法乱纪分子更加心存侥幸;另外将导致拆迁标准不统一,容易造成拆迁户上访上诉,且因为用地手续不全难以答复处理。如xx县纪委2023年度查处的系列案,星沙产业基地副主任田某某在用地手续不全的某重点工程拆迁过程中就屡次以推开工程为由替拆迁户说话,以“机械运输费〞、“花木移栽费〞、“经营性用房〞等各种名义增加补偿款,然后自己再从中获利。
(二)征地拆迁工作体制机制未理顺带来廉政风险。
拆迁工作涉及部门多,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交叉混淆问题。多头管理下,调查、审核、审批、补偿标准、公示、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管理模式和标准不一,甚至相关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由此带来很多管理上的漏洞,大大增加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如xx县星沙产业基地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分属星沙产业基地拆迁部、长龙街道和黄花镇,一线拆迁人员归拆迁部和镇街道共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监管职能无法到位,甚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放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最终被查处系列腐败窝案,涉案人员达12人。2023年系列案件查办后,县纪委已经催促局部单位将拆迁工作责任主体统一移交县国土拆迁中心,这些单位的管理更加标准,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较好。
(三)拆迁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带来廉政风险。
1、一线拆迁以临聘人员为主。据统计,xx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共174人,其中县国土局拆迁中心有临聘人员115人,占拆迁人员总数的90%,尤其是临聘人员担任拆迁过程中局部关键岗位,导致廉政风险防范难。目前xx县有15名临聘人员担任拆迁部部长、副部长、调查组组长、审核组组长等关键岗位,他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很多时候主导一线拆迁安置补偿中的重要环节,加之人员流动性比较大,队伍管理难,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比方xx县纪委2023年度查处的系列案,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023人中,现任和原任拆迁部部长、副部长就有5人,调查组组长1人。
2、一线拆迁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且各地标准不一。如xx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月根本工资普遍为2022元左右,每月工资补助共计3000元以上的为60人左右,2022-3000元的90人左右,2022元以下的11人。比照长沙地区其他区县,一线拆迁临聘人员月根本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工资补助合计每月4000-5000元。一线临聘人员人数多、待遇低且标准不一,容易导致他们思想不稳定,廉政风险防范难。
3、一线拆迁临聘人员中关系户比较多。从xx县情况看,只有极少局部是从大中专院校统一招聘的毕业生,不少临聘人员是征地拆迁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工作人员介绍的亲戚朋友,素质参差不齐(174人中大专及以上学历95人,占55%;高中、中专学历72人,占41%;初中以下学历7人,占4%。),其中局部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廉政思想缺失,难免发生不廉洁的情况。
4、对一线拆迁临聘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临聘人员中关系户比较多、素质参差不齐、工资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大,而主管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奖惩鼓励机制及管理手段。
(四)拆迁补偿政策漏洞多带来廉政风险点。
1、征地拆迁补偿过程复杂。征地拆迁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利益多、法规制度多、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