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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2023
贯彻执行
政府
采购
情况
调研
报告
县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情况调研报告
一、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主要成效
我县自2022年元月启动实施政府采购改革至今已13年。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监督支持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有力,我县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标准政府采购,强化财政监督,优化财政支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认识普遍提升。随着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提升,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有了深刻的了解和掌握,政策观念、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但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采购工程,采购单位能按政府采购法办事,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实行“阳光采购〞,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机制不断完善。在贯彻政府采购法推行政府采购改革进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致力于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采购制度和监管机制,形成了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制度体系,把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财政政策贯穿到政府采购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使我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三)范围逐步扩大。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活动已延伸到县域经济、社会事业的诸多领域。截止目前,纳入政府采购的共有货物、工程、效劳三大类。其中,货物类包括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专用设备、文化文物设备、扶贫救灾慰问物品、防汛储藏物资、农业综合开发及农用物资、交通工具、家具、公务制服、被服等;工程类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基建工程中可别离的设备原材料、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暖管网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工程、绿化工程、网络工程等;效劳类包括公务机动车辆统一保险、定点维修装潢、定点印刷、大型会议等。从2022年到2023年采购总额累计到达31176.6万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763.8万元,平均节资率在2023%以上。尤其是202223年以来,县教育系统的网络信息化建设、XX县区供水管网改造、县城凤凰山滑坡治理等灾后重建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开展采购活动500次,进行公开招标84起,涉及采购金额22920.4万元,节约重建资金2795.67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强化了财政管理,节约了财政支出,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平安、高效使用。
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各部门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学习实效,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深刻反省和吸取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要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的科学性。
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增强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确保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工程依法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标准政府采购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标准政府采购行为,不断增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健全采购工程评审制度,完善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查处违法行为。
(四)要加大推进制度建设,扩大政府采购成果。
政府采购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库,提高专家对政府采购物品的技术评审水平;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和标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效劳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稳固和扩大政府采购成果。
三、解决的对策
(一)着力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政府采购管理良好环境
由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办牵头负责,在每年全县法制宣传月和财政普法专项工作中,采取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并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播送电台、县政府及财政等门户网站设立政府采购法宣传栏目专题宣传。定期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采购经办人员、财会人员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全县上下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自觉性、坚决性。由县政府采购办负责每年定期召开供应商座谈会,学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督导供应商依法履约、诚信经营。
(二)着力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由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催促全县各部门将政府采购范围工程支出纳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制;并催促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预算采购。按要求稳步公开全县部门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
(三)着力标准政府采购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问题
进一步健全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督机制。财政部门重点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方案管理,科学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杜绝部门及单位超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方案和超标采购的问题;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并督导供应商认真履约。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活动谋取私利等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审计部门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力度,着力标准政府采购财经秩序。
(四)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政府采购制度化水平
由县政府采购办负责,推动各采购单位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联系与沟通,促进各单位标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完善专家库建设,健全政府采购工程财政评审制度,提高专家对政府采购物品的技术评审水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专业技术要求高,评审工作难度大的工程,坚持从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工程评审,提升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的权威性、科学性。强化指导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标准政府采购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立档、分卷、保存等,确保政府采购档案文件的完整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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