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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检
机关
开展
法律监督
工作情况
报告
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23年至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2023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23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起诉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起诉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那么,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023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23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2023件12人。2023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人罪带着军队玩穿越都市全异能大师步步生莲一剑惊仙重生之官道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标准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催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2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23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2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2023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滥用职权案时,发现自治区监狱局2022年至2023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毒贩周彦吉脱逃,继续贩毒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标准、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23年至2023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202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根底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标准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方法以及2023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标准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标准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标准、自侦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等20230余项标准。以各个工作岗位的根本技能和根本标准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到达合格标准。2023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标准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标准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于2023年2023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标准、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2023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标准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那么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XX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XX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方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方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XX市检察院提请XX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XX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3年正式实施以来,XX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假设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方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2023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