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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监管
监察
能力
建设
情况
调研
报告
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是推动平安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基层安监工作一系列体制机制性矛盾的现实需要,是保障平安监管监察工作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措施。近期,市安监局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全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根本情况
20xx年,我市成立了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平安监管部门,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20xx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报制度。2022—20xx年,我市连续六年在6月26日召开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主题会议,坚持一年一个鲜明主题,推动了全市平安生产工作向前开展。20xx年,我市启动了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乡镇创立活动,初步改变了乡镇(街道)平安生产“无人办事,无权办事〞的被动状况。20xx年,我市组建了隶属于安监部门的平安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开创了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20xx年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均调整为同级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全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监察机构不断健全。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市市本级、7个县区均设立了安监部门和监察执法机构,市、县区两级平安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全面形成。其中,市安监局和xx县、XX县区、xx区安监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其余县区安监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了安监局,为管委会下属工作机构。同时,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本级成立了执法支队,7个县区成立了执法大队。全市245个乡镇(街道)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机构的情况下,在所属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安办牌子,配备了1-3名专(兼)职安监工作人员,安办主任由乡镇政府(街道)分管副职兼任,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平安监管网络根本建立。
(二)监管监察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xx年6月底,市、县区两级平安监管机构共有人员编制125名,实有人员112名;两级安监执法机构共有人员编制41名,实有人员37名。全市乡镇(街道)实有安监人员339名(专职人员34名,兼职人员272名,聘用人员33名)。全市从事平安监管工作的监管监察人员总数到达488人,比20xx年市安监局成立之初的260人增加了228人,增长87%。其中:专业人员95人,占19.5%。市安监局在编人员从20xx年底的15人增加到现在的43人(含执法支队、检测检验中心);县区安监局在编人员从20xx年底的平均5-8人增加到现在的14人(含执法大队);乡镇(街道)专兼职安监人员平均有1.4名。
(三)安监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安监干部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名,占0.8%;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73名,占55.9%;具有专科学历183名,占37.5%;具有中专及以下学历28名,占5.7%。全市安监部门积极开展平安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共颁发平安监管执法证477个,安监人员执证上岗率达97.7%,未执证的11人均为今年新进人员。同时,每年举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班,安监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根底设施及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一是办公场所独立化。市安监局、7个县区安监局和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均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产权性质均为国有。二是执法装备成套化。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公共平安投入,各级平安监管部门的业务车辆、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指挥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装备、办公设备等实现了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的双重变化。三是检测手段专业化。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配备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专用监督检测设备182台(套),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67台(套),信息化装备37台(套),根本能够满足高危行业平安执法工作需要,改变了过去现场检查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的落后状况。
(五)平安生产工作成效不断显现。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平安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平安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生产平安事故起数由20xx年的2391起下降到20xx年的694起,年均下降6.5%;死亡人数由20xx年的212人下降到20xx年的94人,年均下降5.1%;连续xx年杜绝了一次死亡2023人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同时,全市亿元gdp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全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我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人员编制较少。随着本级机构改革的完成,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有了适当充实,平安监管力量得到一定加强,但平安监管监察人员配备过少的问题仍然突出,远远不能适应繁重的平安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市级仅有43名监管监察人员,配备率低于全省的52人平均水平;县区平均有14名监管监察人员,配备率低于全省的19人平均水平;乡镇(街道)平均有1.4名专兼职安监人员,配备率远低于全省的3.7人平均水平,导致乡镇(街道)日常监管工作往往疲于应付。
(二)监察执法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全省21个地市州中仅我市将煤管局、安监局分设。20xx年,市编委将省下达给我市的57名平安生产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中的16名划给煤管局,成立了煤管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其中:市煤管执法支队5名,县区煤管执法大队11名。而我市煤管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能由于与川北煤监分局重复,且与省上规定相违背属于越权调整编制,因此至今尚未纳入参公管理。同时,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元坝、青川3个县区将煤管局并入了安监局,xx县将煤矿平安生产监管职能调给了安监局,但煤矿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由于权限属于市上而未作相应调整,不仅造成了现有16个编制浪费,而且导致了市、县区两级煤管平安生产监管存在盲区,上下工作不对接。
(三)平安监管手段落后。由于平安监管监察机构组建时间短,虽然市、县区财政每年都安排有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但投入总额相对较少,监管业务车辆、执法装备等仍然匮乏,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按照平安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根底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安监总规划(202223)84号),截止20xx年6月底,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除办公用房根本达标外,业务用房达标率为23%,保障效劳用房达标率为19%,交通工具达标率为46%,现场监督检测设备达标率为24.4%,应急救援指挥装备达标率为16%,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达标率为14.5%。我市平安监管装备配备缺乏,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低,不仅影响了监管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而且影响了监管监察执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由于平安生产涉及到矿山、化工、建筑、机械、法律等许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而平安监管监察队伍又多数是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配过来,因此专业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人才非常少。同时,由于基层平安监管人员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年龄普遍较大,个别人员甚至只有初中学历,专业对口或曾经从事过平安生产工作的更是寥寥无几。而平安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导致基层监督检查权威性缺乏,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五)基层监管人员保障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基层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但却没有建立保障基层平安监管工作效果的鼓励约束机制,直接导致了两种消极后果:一是基层政府形成“末位分管制〞的“潜规那么〞,平安生产虽为“一把手工程〞,却长期由基层政府末位副职或新任副职分管,从而导致平安生产工作执行力层层衰减。二是基层安监队伍的流动性过大。目前,我市乡镇安监人员多数为兼职,加上责、权、利不对称,特别是燃修费、 费等经济待遇没有保障,普遍不愿意从事安监工作,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导致基层平安生产工作缺乏连续性、系统性。截止20xx年6月,与三年前同期相比,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人员变动率达26%,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变动率更是高达79%。
三、加强全市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启动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建议按照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23—2023年)(发改投资(2023)6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尽早启动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建议由市安监、发改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市、县区两级平安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执法交通工具和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配备等三方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本级配套建设资金后,向省开展改革委申报立项,并认真做好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程,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实现竣工验收。
(二)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去年以来,广东、云南、湖北等省和我省宜宾、德阳等市相继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平安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地平安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指导,对分管行业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原那么上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兼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领域的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同时完善相应的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具体考核表彰奖励方法由市安监局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
(三)尽快健全基层各级平安监管机构。一是完善市、县区两级安监、交通、规划和建设、水务、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平安监管机构设置,在上述部门增设平安总监。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平安监管机构建设,全市统一在现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乡镇(街道)安办,与“交管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出台xx市委托乡镇(街道)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暂行方法,有效破解乡镇(街道)平安监管权责不对等、工作无手段等问题。三是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那么,建立以平安管理为主、“六员合一〞的村(居)委会平安联组,由村社干部兼任平安协管员,具体负责生产平安、消防平安、交通平安、船舶签单、食品平安等,进一步健全平安生产监管网络。
(四)充实加强基层平安监管监察人员。一是市上出台相关文件,以当地经济开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等为参考依据,制定市、县区两级平安监管部门的人员配置标准,配备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标准人员录用,规定新进人员结构中化工、矿山、机械等专业人员不低于80%,全面改善安监队伍的人员结构。二是标准全市平安生产监察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严格按照省编委文件的要求,将全市煤炭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的16名人员编制划归安监部门,以进一步加大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着力解决乡镇(街道)安办建设“虚而不实〞的问题,按照“4+x〞的装备标准(4即一辆摩托车、一台笔记本、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x即行业专项监管装备),有方案、有步骤地推进乡镇平安监管根本装备建设,力争20xx年底全部配备到位。其中,经费由市财政补助40%、县区财政自筹60%。四是在目前各级行政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可先采用事业编制调剂解决乡镇(街道)安办人员,并根据监管任务的轻重配备专兼职2—4名,其中:按照副科级配备安办主任1名、交管办副主任1名,确保乡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