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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2020
法治
政府
建设
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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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根据统计法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普法、法制宣传、统计执法等工作。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经济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进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维护“依法治统”的统计工作秩序,切实加大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统计依法行政责任制,保障《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的统计工作中贯彻执行,发挥了统计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统计依法行政责任制
一是落实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并调整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责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协助管理。组织召开市、区(县)两级统计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制工作会议,安排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市统计局局长与各区(县)统计局局长签订了《2020年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相关责任目标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是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宣讲工作计划》等。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为全面推动我市统计工作在“七五”普法中各项内容的落实,我局组织全市各级统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契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中广泛开展了统计普法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放。
一是面向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主要包括: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培训会议、人口普查、各项调查的动员大会、业务培训会议、专项调查员培训班、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统计执法检查等契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和内部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一年来,通过年报会议、经济普查动员大会、培训会议等方式,组织全市各区(县)统计局举办统计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培训70余期,培训人数达600人/次;召开各类统计普法动员大会28期,参加人数达3500人/次。
二是坚持面向各级领导开展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了一是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进行统计学原理知识讲解和《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学习;二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统计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知识的普法培训,有力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在领导干部中的宣传和普及。
三是面向全社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主要内容是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人口普查”宣传月和登记日等重要节点,以设立法律咨询点、送法进企业、通过大型电子屏幕播放《统计法》的重要条款、标语字幕、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活动互动、增强了普法效果,扩大了《统计法》在社会影响力,达到了活动的预期效果。
四是严格保障普法经费。一年来,我局用于统计普法的经费约二万元。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和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我局2020年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对随机抽查抽取样本及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是我局适时更新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形成了市、区(县)两级统计机构完备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做到了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相关市场主体的全覆盖。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2020年,我局政策法规处对全市的统计检查员开展了四次统计执法工作的专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查办案件的水平,规范了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定期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新入职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提高了全市基层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查办案件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工作,按时完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学习考试任务。另外,现在正在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参加11月18日的全国统一的统计执法证件培训及考试。
五、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严查统计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局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内抓督查、外抓执法,持续狠抓基础工作建设,严查统计违法行为,依法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统计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按照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区(县)统计局执法和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本年度统计依法行政责任书中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对以往年度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立案案卷进行学习分析和讨论。
二是严查统计违法。2020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决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在严查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的同时,多举措确保应统尽统,不做假数,确保我市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随机抽选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数量为自治区统计局规定的相应比例。检查的重点是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的专业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与否。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责任心,企业的数据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了给我市各类统计专业报表及统计普查、调查工作保驾护航,我局政策法规处和业务处室、各区县统计局紧密配合,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及时收集整理业务工作、普查工作中相关信息和案件线索,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一年来,全市共查办各类统计违法案件10件。
六、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法治工作信息和相关报表
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积极撰写并报送各类统计法治信息。截止12月底,向自治区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信息5篇。在市依法治市网上更新信息4篇。同时,按要求及时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了《统计执法人员信息表》、《统计违法案件表》、《统计普法情况》季报表和《2020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报表》等多项报表。
七、增强法治观念工作思路
近年来,由于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持续增加,而部分新增企业负责人的依法统计意识还有待提高,导致我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适时更新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专业统计调查报表的报送渠道偶有不畅。为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探索网络直报工作中统计执法的新思路,确保“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法建立和维护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有效疏通统计调查报表的上报渠道,在借鉴内地一些省、市开展统计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强化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加大统计普法、执法骨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统计法制工作制度,抓好联合办案工作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是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使全市统计调查对象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和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律义务,自觉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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