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县环境保护局工作报告一、2023年工作总结(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2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减排指标为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7%、3.3%、2.7%和1.5%。并完成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xx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11月底开工建设任务。按照我县gdp增速为14.2%和非农业人口增长千分之十测算,2023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增加:化学需氧量27.02吨,氨氮3.396吨,二氧化硫96.9吨,氮氧化物25.84吨。我县2023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应分别削减。化学需氧量246.898吨氨氮21.356吨、二氧化硫削减136.441吨,氮氧化物削减30.489吨。截至目前,我县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85.97吨,氨氮59.17吨、二氧化硫317.14吨,氮氧化物61.69吨。分别是:1、我县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完成管网扩建工程,并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环保验收,日增污水3000吨,预计年可增加化学需氧量削减量247.32吨、氨氮削减量19.44吨。2、11月13日,14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减排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市验收组验收,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67.97吨、氨氮18.8吨。3、2023年度11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于今年6月份通过市验收,这11家企业的减排量应计入今年的减排量,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70.68吨、氨氮20.93吨。4、我县今年关停张达砖厂和北口砖厂两家粘土砖厂,加上去年关停的东漳堡砖厂、屯庄营砖厂两家粘土砖厂(去年国家未认定减排量),共关停4家粘土砖厂,预计削减二氧化硫317.14吨,氮氧化物61.69吨。5、县第二污水处理厂(xx县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第2页共7页厂)市政府要求2023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2023月份投入运行,该污水处理厂已于11月30日施工放线。(二)环境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1、在全县相继开展了集中取缔重污染小企业专项行动和取缔重污染小企业后督查活动,确保重污染小企业不出现反弹。自4月份以来,针对个别重污染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给人民群众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重污染小企业进行了强制集中取缔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次,对全县所有29家重污染小企业(包括已经关停取缔,但撤除设备不彻底、未恢复地貌的重污染小企业22家)全部撤除到位。县政府组织环保局、监察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取缔关停情况进行了联合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