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关于家政效劳行业开展的调研报告家政效劳业在我国是新兴产业。它是指根据要求为所效劳的家庭提供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产业组合。家政效劳分为三种:一种是初级的简单劳务型效劳,如煮饭、洗衣、维修、保洁、卫生等;第二种是中级的知识技能型效劳,如护理、月姨、育儿、家教等;第三种是高级的专家管理型效劳,如高级管家的家务管理、社交娱乐的安排、家庭理财、家庭消费的优化咨询。xx镇现就针对家政效劳行业开展现状做了探索与思考。一、家政效劳业开展现状从区劳动局了解到,全区通过劳动部门登记的非公益性的中介机构共有8家,大局部为个体创办。公益性中介机构大多设在社区,而且没有登记注册,也不是专门的家政效劳机构。通过走访了解到,家政效劳普遍存在供不需求、用户多、效劳员少的情况。连续几年出现了保姆荒,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经xx市xx好阿姨家政效劳培训中心介绍,目前已有几个家政效劳员在我镇签订合同,但她们的流动性仍比较强,找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比较多,合同缺乏一定的约束力。通过实地了解,家政效劳从业标准、从业标准、培训机制、权益保障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处于起步阶段。二、家政效劳业问题剖析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家政业的开展前景广阔,而暴露出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开展来解决。一是家政效劳业还没有产业化。人们还没有从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效劳业,家政效劳业还不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市场管理还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效劳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二是市场不标准,影响家政效劳开展。家政效劳业零零散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效劳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效劳业的快速健康开展。三是家政效劳人员与客户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第2页共2页调整范围。家政效劳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在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各项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及保护,无法用劳动法来标准,由此,家政效劳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标准家政效劳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因此也造成了家政效劳业的非正规就业地位,影响了家政效劳员的归属感,导致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偏低、工作流动性大。从家庭用工调查的结果来看,离退休人员占53%,上班族占47%。离退休人员大多数子女不在身边,虽然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但是过惯了俭朴的生活,只要身体允许,家务活自己能干的不想去麻烦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