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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科技
发展
金融
调研
报告
科技开展金融力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科技贷款相对下降、企业科技贷款趋难、融资渠道十分有限,科技“腿短〞的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为此,需要通过金融体制创新扶持科技开展,切实发挥金融对企业和全社会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对科技投入,在融资方式及总体规模上仍十分有限。特别是债券融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信用担保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资方式,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一直是金融业对科技投入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科技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三大来源。其中企业资金是科技经费的最大来源,比方19x年至20年,占科技经费总额的比重从43.2%提高到56.3%;政府资金是科技经费的第二大资金来源,同期占科技经费的比重从30.77%下降到25.35%;金融机构贷款同期年均增长13.15%,占科技经费的比重从12.16下降到7.37%。而从金融业对科技的投入方式看,主要渠道是金融机构科技贷款。近年来金融机构对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虽逐年递增,但其侧重于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以自然科学中的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工程为主,对3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和202300万元以上的大工程支持力度较大。
随着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开展迅猛,它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外源融资中仅次于金融机构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特别是股票市场融资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要融资渠道。据统计,19x年至20x年7月,我国1271家上市公司中有518家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占整个上市公司数量的40.76%,共融资1655亿元,占整个股市融资总额的35.12%。但高新技术企业的股市融资额与整个科技投资的筹资额相比,规模仍然有限:19x年至20x年间,科技经费资金筹集总额为13660.43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为152023.6亿元,占11.04%;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票融资总额为1376.99亿元,只占2023.2023%。
而同期,债券融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信用担保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资方式仅处于起步阶段。以债券融资促进科技投资,直到20x年才在科技部组织下进行首次尝试,发行了8亿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区企业债券〞,用于12个国家高XX县区的19个根底设施建设工程。目前已经成立的200余家风险投资公司,总资本规模仅20230亿元左右,同8万余家民营科技企业数量相比,风险投资公司的数量、规模远不能满足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19x年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资助规模有限。目前国内已经开展了多种方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但以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信用担保方式为主,覆盖面较小。
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科技投入中存在科技贷款相对下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存在,促进科技投资的金融机制比较落后,关键是缺乏健全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
1995年以后,虽然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逐年递增,但金融机构贷款占科技经费筹集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金融业对科技投资的总体支持力度相对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和政府对科技投资的力度不断增强,使金融机构贷款重要性相对弱化;二是1993年下半年后政府采取了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对科技贷款产生了较大冲击。1995年至1997年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速回落到23.33%,科技贷款年均增速那么大幅度回落到2023.5%,科技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比重在2023%左右;三是近年来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使银行放贷特别是对发放风险较高的科技贷款更为慎重,导致科技贷款在科技经费筹集额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与此同时,金融科技贷款50%以上主要流向大中型企业。据央行20x年专题调查,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机构躲避风险的意识增强,信贷资金日益向经济兴旺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优质企业集中;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不兴旺地区的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信用担保和抵押困难、贷款金额较小、手续烦琐以及局部小企业存在逃废银行债务等原因,融资日益困难。近年来出台的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效劳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并未根本解决。从企事业单位科技筹资外源融资渠道上看,尽管我国已经形成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金融市场格局,但专门效劳于科技投资的金融市场还很不健全。股市融资相对于科技贷款而言,仍是金融业科技投资的次要方式。金融业的其他科技投资方式虽然已经启动,但规模和实际作用十分有限。
面对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仅靠市场并不能完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投资需要。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效劳机构,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科技小企业的孵化器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这些机构对局部中小企业的开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均是部门性或地方性组织,财力有限,多数规模很小,覆盖面狭窄,远未形成区域或全国范围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构,难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开展需求。
借鉴
各国经验说明,政策性扶持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能够起到重要促进作用,需要政府筹建政策性金融效劳体系,但必须以市场运作方式为参照,重心是完善政策性金融效劳体系推动企业科技投入。
为了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开展,许多国家均建立了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和风险投资效劳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五类: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政府和半政府组织。如美国国会的中小企业委员会、政府的中小企业会议和中小企业管理局。二是政策性贷款机构。主要有三类:以政府部门形式出现的贷款机构,如日本的商工组中央金库、国民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政策性银行,如韩国为扶持中小企业建立的产业银行;以基金形式出现的贷款机构,如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英国凤凰基金等。三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如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和技术信用保证基金等。四是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有独立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合作风险投资公司和政府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三种类型。五是二板市场。如美国的nasdaq、新加坡的sesdaq等。
这些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它们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在于:
第一,筹建政策性金融效劳体系需要政府出资参与,政府的参与程度需要适时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投入、发行债券、吸收存款或金融机构借款等四方面,开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相对缺乏,需要政府更多干预,政策性金融体系多以政府独资模式为主。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兴旺,在筹措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启动资金的初期,政府可以较大程度上参与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需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降低政府参与程度,使政策性金融体系实现可持续开展。第二,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资金使用要以市场利率为基准。在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规定利率由借贷双方议定,但利率要以华尔街公布的当日基准利率为依据,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2.25个百分点;在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提供的特别贷款通常只比基准利率高0.1-0.3个百分点。此外,其提供的外币贷款利率也主要参照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我国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时候,应当借鉴这些经验,资金使用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否那么极易重蹈过去我国政策性资金滥用的覆辙。第三,政策性金融组织形式要满足特定效劳对象的需求。由于国与国之间、相同国度的不同地域以及不同经济开展阶段之间,政策性金融设置形式关键在于因地制宜。
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金融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缺乏问题,必须通过金融创新,建立起以“市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提供政策环境,企业作为投资主体、金融作为主要手段〞为宗旨、“全方位、全阶段、全手段〞的金融科技投资效劳体系。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并以政策性金融作为辅助,是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此,我们提出八点建议:
第一,筹建政策性银行,扶持科技创新。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有必要成立至少一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效劳、为科技创新效劳的政策性银行。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一是成立一家专门商业银行性质的科技银行,其中局部业务属于专门为科技创新效劳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二是成立一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效劳的中小企业银行;三是成立一家专门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政策性金融效劳的科技开发银行。从现实来看,建议首先成立政策性科技开发银行。
第二,完善信贷担保,鼓励科技贷款。可考虑成立专门效劳科技创新的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增加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支持。
第三,大力开展民营银行,鼓励支持科技创新。
第四,适时创设科技板市场,加快风险投资市场的开展。我国需要进一步开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更需要尽快推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第五,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促进债券市场开展。开展企业债券市场是未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之一,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根底上,可考虑扩大发债的规模和发债范围,让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能够拥有发债的时机。
第六,继续开展投资基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从健全投资基金机制、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合法投资的角度看,政府应放宽基金的设立条件和准入方式,加快风险投资基金的开展,允许设立私募基金,鼓励民间资金更多地流入科技创新领域。
第七,成立科技创新保险公司,开设科技创新保险品种。切实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险〞或“新产品开发险〞等必需的保险品种,为促进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保险效劳。
第八,运用市场化手段,提高现有政策性金融资源的效率。首先可考虑以科技部掌握的局部资金作为“核心资本〞,开展成为假设干家带有风险投资性质的“国家科技创新种子基金〞,吸纳数倍于己的民间资本进入,形成倍数效应。其次建立由科技部发起并吸纳民间资本参股,共同组建我国第一家科技保险公司,以填补科技保险这一空白领域。最后建议由科技部发起成立科技创新风险评估公司,对于未来科技创新的开展方向、潜在的经济效益及其风险进行评估,以引导和带动金融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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