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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常熟市
服务
政府
管理
职能
研究
分析
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
2023年11月
江苏播送电视大学
题 目常熟市效劳型政府管理职能研究与分析
学 校 江苏播送电视大学
班 级 10秋行政管理
姓 名
指导老师
内容:经过了改革开放的大变革和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我国的经济处于全面腾飞的阶段。基于市场经济开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政府的职能有了全新的定位,由此促进了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政府改革,并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开展。对于常熟市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既能够有效的促进常熟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开展,同时对于全国其他省市政府职能的变革也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目前国内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效劳型政府职能本身的研究和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上。本文认为,关于效劳型政府行政职能的实现,以及条件的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文章将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构建效劳型政府的实际情况,以及行政主体和环境的研究,来表达政府职能的实现。
关键词:效劳型政府 常熟市 政府职能 案例 社会组织
现如今,我国政府正处于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型期,目标定位是通过合理的政府职能变革建立起公共效劳型政府,希望能够通过改革促进公共效劳市场化的改革,并推动政府公共效劳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即政府组织的职责和功能,在法制国家里,是指政府依法应当行使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对于一个政府而言,其根本属性规定了其根本的职能,并且,政府作为国家的象征,其真实的属性又取决于国家的性质。
对于一个专制的国家体制而言,政府被普遍认为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政府的职能也自然被定型为统治型政府;在一个民主政体的国度里,统治那么被理解为统一治理,即政府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对社会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在现代民主制国家中,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开展,民众对政府管理的社会性诉求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职能得到了不断的开展与强化,而政府职能中的强制管理意识正在逐渐弱化。在这个逐步弱化“管理〞思维而强化“效劳〞意识的过程中,政府自身开展也沿着“统治——管理——效劳〞的方向不断演进。
一、 从问题中看政府职能转变
构建效劳型政府的概念,最早是在1998年的行政改革中首先提出来的,经过近年的讨论试行,在2022年中共中央党校的一次会议上由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由于在我国,效劳型政府尚属于新生事物,存在时间较短,尽管取得了较显著的成就,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级政府的效劳型职能建设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具体总结如下:
(一) 政府职能的转变滞后
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
目前,就政府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来看,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效劳的职能还不到位。首先表现在政府职能的“越位〞。目前,某些政府仍在主导着市场经济,大力干预招商引资过程。认为对于私人产品领域的投资见效快,GDP增长明显,政绩好看,而对于公共产品的投资见效慢,因此不愿意干。二是政府职能的“缺位〞。对常熟市而言,政府在发挥提供公共效劳这个核心职能方面做的还是不够到位,对于公共效劳的投入缺乏,局部职工未能完全享受社会保险,市区便民公共设施的建立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 行政组织法律的缺失
首先,致使各地对于行政效劳中心本身的性质界定出现混乱。有的地方将行政效劳中心定性为派出机构,有的那么定性为事业单位,甚至对于某些地方而言,行政效劳中心还是一个临时机构。其次,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均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的,缺乏统一的制度。结果导致,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的业务范围、功能、设立行政效劳中心的政府层级以及行政效劳中心的主体等方面均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三) 资源的整合与配置存在问题
对于目前情况下我国的行政效劳中心整个体系而言,从纵向上可以分为省、市、区(县)、乡镇这样四个等级,横向上又可以分为综合性的行政效劳中心、政府部门的分中心如房产交易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等。可是,全面观察整个体系的纵向结构来看,“当前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都是仅限在市和区县两级设立的,是在‘条块分割’的现有管理体制之下从中间突破了一个机构,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省、市、县(区)、乡(镇)的整体衔接、对口。〞就真实情况而言,我国的行政效劳中心还未能够真正的实现权利下移,致使在行政效劳中心内部的纵向资源流通不畅,信息阻塞严重。对于区(县)、乡镇中的行政效劳中心大多只能够起到代办的作用,很多复杂效劳工程的办理仍需要在区(县)级以上的行政效劳中心才能办理。由此明显可见,行政效劳中心保存了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从上而下〞的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与行政效劳中心“自下而上〞的产生开展以及行政效劳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效劳模式恰恰相悖从而造成了本钱的上升与资源的浪费。
二、 效劳型政府的构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一) 常熟地区的社会组织与效劳型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的兴起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力量方面的成长表现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目前背景下社会自组织和自管理、自效劳的重要载体,表达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法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合作关系的调整,表达了现代政府与现代社会生活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与相互推动的密切关系。从某一个层面上来看,由于社会组织的全面积极参与,当代政府的改革工作已经不能仅仅做到是对传统官僚制政府的组织机构、政务流程和部门职能的封闭式自我再造,而逐渐转变成为通过政府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变革传统的一元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效劳模式,从而到达社会运行机制的全面合理有效提升。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了对于效劳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建设效劳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职能,突出强调了“效劳〞二字在政府职能中的表达。
(二) 对于公共效劳型政府主要职能的思考
1. 政府需要提供制度,供给效劳
政府是作为秩序化统治的机构而得以存在的。作为秩序化代表的政府,必须能够为人们和社会提供社会秩序的制度供给,也就是要能够为社会制定出一个权威的人人能够接受且必须遵守的制度框架或者制度模式。人们需要政府的目的,首先就是期望政府能够提供给人们一个合理且有序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确实立那么完全依赖于政府能够提供良好的制度。对于政府而言,还应该根据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推进制度的创新。政府必须能够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出根本需要的制度、规那么、以及框架,这包括:界定和产权保护、契约的执行、金融制度、法律和秩序的维持、公司法、著作版权等一系列涉及人们生活生产相应的法律与法规制度。现代的经济社会同样也是一个政治体系,没有统一的游戏规那么和经济生活的框架,经济体系的运转将是不可能实现的。通过对于现行经济体制下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的前提是受保护的财产权、得到维护的交易制度和对于纠纷的有效解决,而政府提供了平安、秩序和公正的、具有规模经济的制度安排。〞
2. 政府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
现代经济学普遍把现实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典型的公公共产品包括国防、根底研究、交通管制系统、导航设施以及其他根底设施,还有包括教育、社会保险在内的准公共产品。从理论层面上讲,对于这些公共产品,往往是投资规模较大、投资的周期长、收效慢,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产品无利可图;对于个人而言,其庞大的投资规模往往无力承担。加上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就注定了公共产品不可能由市场来进行提供,此时,政府的职能就得到了充分的显现。但是,政府干预公共产品并不意味着全部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对于一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而言,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尽可能的在政府的相应支持下由社会组织来提供,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组织的完美结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好组织领导的工作。
3. 政府要负起责任保护共有资源和自然资源。
政府在效劳于人民的同时,要将眼光放长远,注意保护共有的资源和自然资源。共有资源是指那些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物品,比方清洁的空气和水等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等,这些资源的存在和合理利用与我们的生存开展息息相关。正是由于共有资源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特点,使其容易遭受掠夺性的获取,即导致所谓的“公用地灾难〞。“许多人共有的东西总是被关心最少的,因为所有人对自己东西的关心都大于与他人共同拥有的东西〞。面对这个领域市场失去作用的问题,政府就要通过管制措施保护共有资源和环境,为减轻使用过度的问题,甚至可以采取收费的政策。
4. 政府需要尽责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
市场调节,能够实现市场环境的均衡。但是,市场调节所实现的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且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所谓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就带动了宏观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对于现实经济的理论研究和经济的开展史均已证明,此时没有政府出面的干预,就会导致通货膨胀,引起社会的动乱。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体系也正处在发育和走向成熟的阶段,价格机制的误导和自由竞争而引发的非法垄断将会不可防止的发生,这就必将导致市场经济系统运行的混乱和无序。因此,政府必须要运用经济手段连同法律手段进行国家的宏观调控,以能够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
(三) 对于政府职能转变与效劳型政府职能重构的几点思考
对于政府职能的发挥,始终要随着政府所处的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做出必要的改变与创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我国要构建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能够站在时代的高度,遵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重新构建效劳型政府的职能,以便能够顺利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首先,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在制度上的创新。制度是行为有序进行的根底与保障,想要构建效劳型政府,首要的任务必须是进行制度的创新。能够以制度的形式把效劳型政府的根本理念设想变成法律法规,才能够把转变政府职能真正的落到实处。
1.以公民参与为核心,重新构建和谐民主的政府。对于效劳型政府,其根本宗旨就是以人为本,效劳的对象是社会群众。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参与,政府在管理中才能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效劳,如何提供社会要求的效劳等等;同时,公民参与管理事务的拓展有利于增加政府的整合能力,抵抗政府权力在实施过程中的变质。对于公民而言,“参与意味着他们与决策过程本身有着重要的关系,至少它意味着他们不仅有时机选择,而且可以在决策过程的某一点影响决策者,这种影响对最终的决策及其实施有着显著的效果。〞
2.构建法制政府,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法制政府是指政府时刻都受到法律约束和支配的法制建设状态〞,这就要求任何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要遵循特定的行政程序、能够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事,无论是在行政决策还是行政执行等行政行为过程中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
3.全力打造高效能的政府,尝试以电子政务与绩效评估为核心。有效的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一方面可以使政府的效劳程序和效劳流程更加的流畅和公开透明,不同的部门得以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本地化办公方式,提高政府效劳的效率。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精简政府效劳机构的成员,优化政府的机构,从而到达节约本钱的目的;另一方面,电子政务制度的构建还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政府同公众的及时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公众信息,根据公众的需求来调整自身效劳中的缺失,调整效劳的方式与范围,以提高政府效劳的质量,最终做到效率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实施合理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能够防止社会资源的浪费,节约政府效劳的本钱,同时提高政府效劳的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