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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
XX
脱贫
攻坚
成效
考核
反馈
问题
整改
完成
情况
报告
国家对XX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XX县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XX县区2023年国家对XX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XX县区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响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确实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那么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响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国家对XX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2023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2023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2023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根本整改到位并方案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23年至2023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3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标准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响、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屡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2023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方案,确保每个村储藏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2023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屡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23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2023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比照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23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稳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响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23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局部“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到达70%,大病慢性病报销到达80%,住院报销到达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效劳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效劳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23年度“雨露方案〞补助5.55万元。2023年、2023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方案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23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23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23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23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23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2023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到达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标准。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那么(试行)(建村函(202223)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方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