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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居家
养老
现状
分析
对策
建议
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状态,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方法,已势在必行。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它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效劳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效劳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效劳方式的居家养老效劳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开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目前的家庭组合中,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开展的必然。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经济开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效劳业总体开展水平滞后,机构照顾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因此,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三)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社会化居家养老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生活援助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表达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四)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国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我市养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市总人口为124.8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15万人,老年人口占比已超过21.74%。
(一)独居老人中高龄老人达7成
在所调查的2个社区中,有老年人的家庭数为200户,其中,老年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有75户,与子女分开生活的纯老年人家庭(即空巢老年人家庭)有125户,分别占老年人家庭总数的37.5%和62.5%。在空巢老年人家庭中,属单老独居的家庭为28户,占到空巢老年人家庭总数的22.4%。而孤单独居老人中,年龄在70岁以上的有19位,占独居老人总数的67.8%。可见,独居老人绝大局部为中高龄老人。
(二)独居老人需要生活照顾比例高
在所调查的200户老年人家庭中,需要提供生活照料的家庭数为12023户,占55%。其中,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为16户,二老及老年人家庭为44户,单老独居为50户。值得注意的是,独居老人需要他人提供生活照料比例占纯老年人家庭的53.2%,大大高于其他类型老年人家庭的需求比例。
(三)近七成老人有自费购置效劳意识
在被调查的200户老年人家庭中,有47%的老人表示,当自身需要他人来照料时,会考虑自己掏钱向社会购置效劳。老人表示每月能承受20230元以内的占44%,150元以内的占26%,250元以内的占20%,250元以上的仅占10%。可见,目前绝大多数需要照料的老年人对自费承担居家养老效劳费用希望控制在每月150元以下。
(四)需要照料的老年人家庭中,近三分之一为经济困难户
调查发现,在12023户老年人需要照料的家庭中,经济困难户为62户,约占56.3%。这些经济困难而老人又需要照料的家庭数中,属“三无老人〞的2023户,属低保户的18户,属生活困难处于低保户边缘的34户,分别占16.2%、29%和54.8%。因此这些家庭中自理能力差的老人居家养老困难重重,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必要的扶助。
四、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居家养老效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推动此项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工作方针。
(一)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开展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必须表达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并始终贯穿于发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具体要表达在三个方面:
首先要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变为老年人购置居家养老福利效劳。实际操作上,可由每个社区排出一定数量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局部不能自理的老人给予补助(量财力定人数),将补助金拨给所在社区居委会包干支配,也可将补助金折成钟点工时,每人每月补贴假设干个钟点工时(因老年人身体状况而定);对以上对象之外的其他80岁以上老人,按廉价钟点工标准收费效劳,这种效劳模式,对缓解日益迫切的老年人养老效劳需求和探索适合国情的居家养老效劳之路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次要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除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外,更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卫生和民政部门要相互沟通,把医疗效劳和居家养老效劳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层面搞好民政福利效劳资源与卫生健康效劳资源的整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和社区协调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单位转到社区的管理效劳工作,为他们养老、就业提供各种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地方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和政策上给予扶持。社区内的社会福利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要对老人全天候开放,使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安度晚年。
(二)社会参与,效劳内容广泛化。
1、整合社区资源,拓宽效劳思维。
首先是效劳对象社会化。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效劳。对高龄、非自理老人,可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等效劳;对低龄老人、空巢家庭老人,可提供家务助理、出行旅游效劳等;对独居、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要按照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那么,构筑多层次、多元化的贫困救助网络,保障他们的根本生活。
其次是效劳形式多样化。效劳形式应包括上门效劳(居家效劳)、社区设施效劳(如日间照料、日间护理、社区活动)、社区效劳网络效劳(如结对关心)等。这里要特别介绍的是大力开展托老效劳中心(托老所),推广家庭养老院模式。即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效劳,这样在老人得到便捷效劳的同时,失业女性在家门口也实现了再就业;同时还可由社区居委会与辖区社会效劳机构签定效劳协议,为老人提供相对价廉的效劳;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可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包护协议,切实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再次是效劳队伍专业化。居家养老效劳人员应具备家政效劳、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因此要加大老年人护理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造就一支适应老年人福利效劳需求的队伍。在效劳方式上要灵活机动,效劳人员可以是长期、短期、定期、临时(随喊随到)。总之,效劳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专业化操作。
2、开展志愿者队伍,营造全民关爱气氛。
要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效劳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老年人管理效劳工作,并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效劳自己。
3、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居家养老进程。
要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效劳设施和效劳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效劳和管理。诸如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等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鼓励老年人效劳机构加盟社区效劳网络,提供日间照料、送餐、定制服装等效劳。
4、坚持传统教育,提倡亲情关心
各级要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意识,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气氛。可在全市推广“三个一〞亲情关心活动,即每天一次问候 ,每周一次上门探望,每月一次家庭聚会,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同时,对那些遗弃甚至摧残老年人的子女,通过传媒予以揭露,使其受到舆论的谴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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