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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内应急响应职能与组织机构
GBT
17680.6-2003
核电厂
应急
计划
准备
准则
场内
响应
职能
组织机构
17680.6
2003
1CS27.120.20F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80.6-2003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响应职能与组织机构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On-site emergency response functions and organizations2003-03-24发布200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17680.6一2003前言G5/11768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分为以下10个部分:GB/T17680.1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应急计划区的划分:GB/T17680.2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GB/T17680.3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GB/T17680.4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GB/T17680.5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GB/T17680.6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响应职能与组织机构:GB/T17680.7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GB/T17680.8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GB/T17680.9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GB/T17680.1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野外辐射监测、取样与分析准则。本部分是GB/T17680的第6部分,是根据我国现行核应急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国核电厂应急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参考美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在核行业标准/T879一1994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响应职能与组织准则基础上制定而成的。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E/T879一1994废止。本部分与核行业标准E/T879一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在本部分中术语讲行了统一调整并加上了英文名称:明确运行控制组作为应急响应组织,并对其职责按事故机组与非事故机组进行了区分:指挥部成员中增加了应急运行副总指挥,他就位于控制室,负责事故机组的控制:为了考虑严重事故的对策,在化学分析中增加了反应堆冷却剂中和安全壳空气中氢气和氧浓度分析内容:一增加了典型的组织机构图,并对“多堆”厂址做了简要说明:一增加了应急准备的简要说明一节。本部分由国家核应急办和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华旦、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