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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行业
监管
部署
实施
意见
行业监管部署实施意见
按照区政府领导分工、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及平安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要求,由区长蒋又一负总责,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所监管的行业全面组织平安宣传、隐患排查整治、行政执法。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牵头,区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民爆器材储存平安检查执法;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平安检查执法。
(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震,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各工业园管委会、新城建管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园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平安检查。
(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平安检查;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检查执法;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旅游平安检查整治;区文化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的平安检查执法。
(四)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牵头,区安监局负责、区经信委配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工贸行业等平安检查执法。
(五)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牵头,区煤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平安检查执法。
(六)区政府副区长杨光牵头,区商委负责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商场、市场的平安检查。
(七)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平安和交通运输企业及客运场站的平安检查执法;区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执法;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平安检查执法;区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及房屋住用平安检查整治。
(八)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区公安局、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平安检查执法。
(九)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区公安局、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区商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开展食药品平安检查执法,积极探索建立食药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药品平安防范。
(十)区政府副区长牵头,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执法。
(十一)区政府副区长杨华牵头,区农委负责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农机平安检查执法;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病险水库和水利工程平安检查,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十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的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执法。
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平安生产防范体系
(一)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推进平安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开展,大力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平安生产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平安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公共平安、基层建设、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平安专项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平安监管设施装备配备、科研研发的资金投入。全面实行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平安管理方法。
(二)加强平安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平安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推进各平安专项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煤矿、质监、水利等重点行业部门平安监管建设。建立平安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平安监管人员职业化改革试点。严格按照市平安生产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实施平安生产“尽职免责〞规定,大力实施安监人员关心制度。
(三)强化平安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地方法规和规章。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方案,强化事前预防性处分,事前处分金额不低于总处分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标准执法,实施监管与执法分开,探索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别离的“一标准、二分开、三别离〞的平安监管执法新模式。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立即召开平安专题会议,全面传达5月23日全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部署平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平安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本行业“四大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平安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平安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举报奖励、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方面配套制度,充分调动每个员工加强平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平安有人管、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既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又要突出重点,要着重抓好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执法,对制度不健全、隐患治理不力的企业,严格按照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分。对整改无望的重大隐患,又不能确保平安生产的高危高风险企业,依法予以关停。要针对季节特点,加强对易发隐患的预测和分析,严防突发隐患引发平安生产事故。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安监局组成综合督查组,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督查面要到达30%以上。凡未落实本次会议、本文件精神的,要提前问责;凡查出重大平安隐患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凡中央、市在永企业、区属重点企业及其工程因平安隐患排查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既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平安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宣传,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爱生命、重视平安的浓厚气氛。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扩大平安生产宣传教育的层面,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平安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大力宣传平安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工作不认真、宣传不到位、排查不仔细、整改不彻底、执法不逗硬的单位,营造全区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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