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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服务
工商
建设
专题报告
会上
辅导
讲话稿
工商局效劳型工商建设专题报告会上的辅导发言稿
在2022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市工商系统总结表彰大会上,连营局长代表市局党组郑重提出202223年的工作总体要求,那就是在全系统内“以创立效劳型工商为主线,深化执法效劳环境年建设,强化效劳意识,拓宽效劳领域,立足职能,发挥所能,努力营造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和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为构建和谐盘锦、实现资源城市可持续开展做奉献。〞这句话篇幅不长,但出现频次最多的就是两个字:效劳。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效劳型工商创立活动的序幕算是正式拉开。
自上次会议到今天为止屈指算一下,已经三个多月了。这三个多月来,大家围绕效劳型工商建设这个主题都做了些什么。感受到些什么。取得哪些收获。还有哪些迷茫。今天,我受局党组的委托,利用一段时间,就目前我系统正在开展的效劳型工商建设活动,与大家共同探讨,谈些观点和认识,供大家参考。这也可以说是抛砖引玉,这类活动今后还要陆续开展。
今天,我想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来谈。
第一个方面,对效劳的理解。
第二个方面,为什么要提出创立效劳型工商这个主题。
第三个方面,就我系统来说,要做好效劳这篇文章应该从哪几个环节入手。
第四个方面,对效劳型工商建设还存在哪些模糊认识。
第五个方面,做好效劳型工商建设活动的日常保障。
首先,谈第一个方面,对效劳的理解。
换句话说,也就是效劳的内涵与定义是什么。在汉语中,效劳是指“伺候〞他人,后泛指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从这个定义来讲,效劳是一项工作,是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大家都明白,早晨到单位,晚上回家,周而复始,是上班,是工作,也就是效劳。但这里有个关键词请大家注意,就是效劳的定义是为集体利益而工作。强调集体利益,顾名思义还有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如果是利用职权,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工作、做事,那就不能称其为效劳了,只能算是假公济私,公权私用,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利。这里的集体利益是个大概念,是指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是指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指三五个人、十七八个人的科室、分局的部门利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效劳与一般的工作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联系工商部门的实际,国家赋予的根本职责就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面对的主体主要是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保障、维护这些主体的正当权益实际上就是我们前面讲的大多数的集体的利益。由此,效劳就可以理解为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依法履行职责。因为依法履行职责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集体公众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关于依法履行职责,说到底,就是立足本职,严格依法行政。比方说,登记注册人员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效劳的是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检查部门查处制假售假窝点,维护的是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效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再比方,我们机关内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给外来办事的人清新感觉,如沐春风,心情舒畅,你能说这不是为集体利益工作吗。能说不是为他人效劳吗。所以,从这点讲,效劳不是一个笼统的、遥不可及的、碰不得、摸不得的概念。效劳是具体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每天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完全可以说是从一般工作上升到效劳这个层次了的。
效劳是具体的,从效劳的过程看,效劳又是相对的。“所有的效劳,最低限度有两个人进入角色,一个是效劳的消费者,他提出需要,支配‘他人’为满足自己的要求而活动;另一个是效劳的提供者,他那么是根据‘他人’的要求,即在‘他人’的支配下进行恰当的活动,以到达‘他人’的目的。所以,效劳总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大家知道,任何职业都有其职业的效劳对象,作为一项职业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职业对象对这项职业有共同的要求。如求医的病人要求医生治好他的病,求学的学生要求教师授业、传道、解惑。其实,在我们的社会中,所有职业的共同效劳对象就是人民群众。对其中的每一个分子来说,在他的职业岗位上工作时是效劳提供者,为群众提供效劳;而在其他场合就成为效劳消费者,接受他人提供的效劳。效劳他人和被他人效劳是随时转换的。从这一点讲,效劳群众的实质就是群众自我效劳,相互共同效劳。我们大家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在旅游、住宿、购物、办事等环节中,都想得到对方无微不至的关心,都想方便、快捷、顺畅。其实,他人到我们这里来办事,也是这么想的,拿人心换自心,我们是否也让对方方便、快捷、顺畅了呢。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成为大家共同考虑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效劳型工商建设活动还是落不到实处。
这是今天要讲的第一个方面问题:对效劳的理解。理解了效劳的涵义及其特征,回过头来再分析一下我们全系统为什么要开展效劳型工商创立活动,不搞这个活动行不行。这也是我今天要跟大家交流的第二个方面:效劳型工商创立的动议,或叫由来。关于这个问题,连营局长在工作报告中已有阐述,四月中旬连续下发的有关效劳型工商建设活动和“百人万户〞帮扶活动的四份文件也有分析。自06年下半年开始,大大小小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也开了不下20余次,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几个部门和相关科长、分局长都在冥思苦想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件事令系统大动干戈。为什么下这么大气力操作这件事。我想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是建设效劳型政府的需要。大家知道,工商局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而且是一个掌握着很多公共权力、承担着很多政府职能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从总局来讲,它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是咱们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也就是常说的中央人民政府。大家可能还有印象,就是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之一〞。建国以来,政府的权利定位,职能发挥从管制型,到管理型,再到今天的效劳型,可以说经历了近60年的漫长过程。这也是由我们国家不同时期的体制决定的。方案经济条件下,物质相对匮乏,上年岁的人都有凭票买米、买肉、买鱼、买生产用品和生活用品的经历。卖方市场决定了政府必须统筹兼顾,有方案、有步骤地组织生产经营,政府的管理意识空前浓厚,管理至上的理念异常坚决。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什么,经营什么,怎么生产,如何经营,只要是不违法的,政府一律不干预,资源配置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生产经营者不需要向政府打报告,不需要早请示、晚汇报。这样,生产力得到极大开展,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越来越殷实的鲜活实例,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要求政府职能转变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搂着以前的坛坛罐罐不放,结果只能是敲碎那些坛坛罐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可能有的同志知道,十六届六中全会开辟了几个第一:第一次系统提出“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的政策取向;第一次提出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与创新;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第一次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提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这次会议,明确要求“建设效劳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由此,效劳型政府这个概念应运而生。效劳型政府,有着丰富和深刻的内涵,它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求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效劳。毋庸讳言,当前大家对建设效劳型政府和效劳型工商,还有许多不同看法和争论。但我认为,我们班子却是建设效劳型政府和效劳型工商的积极倡导者和拥护者。这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无法更改的实际。我猜想,这也是温总理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之一〞的感慨和无奈。按照这样的逻辑,接下来的事情就好理解了,政府要成为效劳型的政府,工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必然也要成为效劳型的工商。
第二,是工商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建设效劳型工商,是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这个唯一宗旨的必然选择。是全心全意,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本质属性。为人民效劳、做人民公仆是我们党和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8日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干部要增强“三项意识〞。其中的公仆意识对我们在座的各位来说距离更近,体会更深,要求更高。公仆意识,就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一种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关键是树立“人民至上〞的信念,将“官本位〞变为“民本位〞。核心是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我们大家都懂得这样一个真理,那就是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人民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效劳。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我们没有其他选择。自古以来,奴隶主、封建统治阶级都明白“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和“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今天我们这些共产党人和政府公务人员更应该做到这一点。从历史延续角度讲,我们今天所说的效劳型工商建设不是别出心裁,不是创新,而是回归。说到公务员,现在全国是900多万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有4000多万,两项加在一起,不到5000万人,和13亿人的比例是29∶1。如果我们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甘为“公仆〞,那么,其余的28人会是多么幸福,或者至少他们不为养活我们而抱怨。
第三,是经济社会开展对我们职能履行的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必要条件。而营造良好的经济开展环境,恰恰是工商部门的职能表达。工商机关是国家对市场进行监管执法的部门,法定职责就是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总局周伯华局长反复指出,全国工商系统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开展、监管与效劳、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这“四个统一〞是周局长到工商部门工作后,不到半年时间提出来的。总局同志认为:“四个统一〞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工商部门实际情况的完美结合,是近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工商工作的最高理论。“四个统一〞的出发点,我分析还是全面履行工商职责与效劳大局的关系问题。国家赋予了我们工商机关许多职能,从市场准入到规制市场行为,从执法维权到保障民生安康,涵盖着经济社会开展的诸多方面,肩负着创造和维护和谐市场环境的重要使命。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开展进程中有所作为,成为全国50多万工商人不容回避、必须思考的重大课题。时不我待,有为才能有位。大家都知道,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屡屡出事,引发上下不满,其职能被重新界定,划走不少。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情况:05年全国共批准新药202302023种,同期世界第一大药品生产国——美国批准新药123种。这么悬殊的数字比照,说明什么问题。现在的情况就是,你不做,做不好,就有人抢你的饭碗。我们工商部门从目前看,“两大体制三大矛盾〞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面对生存、效劳、开展,确实有许多同志心存困惑,在实际工作中顾此失彼,解决不好“鱼和熊掌兼得〞这个问题。正因如此,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都在寻求偏方良药。但几经周折,反复实践,最终还是离不开效劳经济开展这根主线。省局“执法效劳环境年〞的提出,我系统“百人万户〞帮扶活动的开展、效劳型工商的创立,说到底,就是保证工商职能履行与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合拍,顺应经济开展的衔接问题。去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鼓励全民创业的战略决策,进一步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依法行政,创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从效劳出发,营造诚信、和谐的经济开展环境。
第四,是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这样一个细节:上至中央领导,下到省、市、县区领导,每每在工商局的工作大会上,都用很大篇幅谈我们的队伍建设问题。当然,这其中渗透着关心、保护,寄予了殷切希望,但同时,也能隐约感觉到各级领导对我们这支队伍还是有些放心不下,担忧交给我们的职能是否能履行好。实际上,我们关上门说,自己的情况到底怎么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