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税控收款机调研报告.docx
下载文档

ID:722582

大小:21.07KB

页数:8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税控 收款机 调研 报告
税控收款机调研报告 自xx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内贸易部、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商业效劳业娱乐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国税发[xx]65号)以来,各地国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在商业流通领域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对于加强税收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电子化水平,堵塞税收漏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税控收款机的推行效果远未到达设计初衷。本人在对XX市税控收款机推广使用情况调查的根底上,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XX市税控收款机推行的根本情况 建市八年来,XX市商业开展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从少到多,销售模式由传统柜组销售向现代连锁业为主转变,传统商业市场持续繁荣,以苏果超市、时代超市、华诚超市为代表的新兴连锁超市取得了跨越式开展,显示了新兴XX县区特有的后发优势。至xx年底,全市共有商业零售纳税人23792户,12家商业连锁企业46个商业点使用了20233台税控收款机。xx年商业连锁超市共使用卷式发票1500万份,当年全市来自商业批零企业的国税收入到达1762.59万元。各级国税机关在商业企业中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大体上可以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xx年至xx年上半年,这一时期宿迁商业经营模式仍以传统柜组销售为主,全市无一家符合现代商业物流业标准的连锁超市。针对当时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实际承受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出于积累经验,稳妥开展工作的考虑,决定先在国有商业零售企业中试点使用税控收款机,经过比较确定了百货大楼、人民商场和医药公司为试点单位。经过试点,上述三个单位应税销售额较历史同期平均增长了7%,平均增值税税负上升到2.87%,年发票使用量较往年增长了15.6%。 第二个阶段是从xx年下半年至xx年,这一时期宿迁商业主要经营模式由传统的柜组销售向现代连锁业快速转型。xx年2023月苏果超市宿迁直营店在市区开业,该店当年三个月的收入排到了同期苏果超市江苏直营店的前五位。苏果超市的成功极大的刺激了其他商业零售企业,自xx年2023月至xx年5月,短短半年多时间上海联华、华联、华诚等超市纷纷登陆宿迁。xx年营业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普玛特超市在宿迁开业,标志着现代连锁业在宿迁商业零售业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大大小小的超市已出现在宿迁城乡各地,收款机的使用也得到了空前的普及。在这一阶段,XX市各级国税机关一方面在商业零售企业中推广使用卷式发票,力争做到销售逐笔开具发票,另一方面大力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根据省局提供信息选择北京高腾和亿利达公司的产品做为推荐产品,在较大的苏果超市、华诚超市、千百美超市中推行。 在已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商业零售企业中,由于未与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相挂钩,税控收款机的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加之宿迁地区超市具有数量多、分散经营、经营规模小的特点,每台收款机少那么4000多元,多那么上万元的购置费用,使商业个体户在本意就不想使用的情况下,经济上也无法承担,自xx年后推广工作一度陷入停滞期间。 二、推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控收款机推行应用缺乏标准与统一 xx年6月,总局虽然公布了由五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在商业效劳业娱乐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发[xx]88号),但上述文件只确定了首批试点城市,而没有明确与试点相配套的税控机具生产厂家,也未对税控收款机试点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更没有明确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加之在2022年前税收法律层面也没有规定税控收款机推行使用的具体条款(这种局面直至2022年5月1日新征管法出台才告终结),而相对具体的操作标准至今年4月29日,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22]44号)为标志,才初步建立起来。因此可以说xx年至今年年初,税控收款机推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没有一部可操作的强制法律、法规,而且在申报、抵扣、运营、监管等方面,也没有配套政策,致使推广工作无法全面、标准开展。 (二)收款机价格偏高阻碍了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由于税控收款机的目标客户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纳税人必须自行负责购置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台收款机价格是其一个季度甚至是半年的收入,推行工作必然举步维艰,而近几年的推行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税控机具价格与个人收入比是意大利的税控机具价格与个人收入比的数十倍,后者一台收款机的价格只是一个普通员工的月薪甚至周薪。虽然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xx】第043号)第十七条中规定“个体户购置税控收款机的支出,应在二至五年内分期扣除,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但在个人所得税本身“跑冒滴漏〞甚多的情况下,依靠这一举措减轻个体户负担,促使其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吸引力是微乎其微。加之近年税控收款机推行后,政策变动频繁,不仅使纳税人凭空增加了纳税本钱,而且有损于国税机关的形象。 (三)纳税人消极被动影响推行效果 在推行配套政策不明确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积极配合,那么做好工作也是有希望的,但实际情况却是纳税人对于税控收款机推行极为反感。他们对于安装使用税控装置较为惧怕,出于保守商业秘密、减少税收的目的,本能地希望不使用税控收款机,但迫于税务机关压力,他们只能是不情愿的、被动的使用税控机,这样“明用暗不用〞、“恶意破坏〞等情况的出现就可想而知了。可以说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如果税务机关的监管不力,推行工作的效率必定会大打折扣。 (四)推行目标与实际对象发生较大背离 初期的推行工作由于采取层层布置“推行面〞、“推行数量〞的传统手段,各地税务机关为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税控收款机推行方案,大多先在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推行,后在商业个体户中推行,事实上形成大型超市较多使用税控收款机,而商业个体户根本上没有使用税控机收款的局面。实际上,对于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来说,出于自身管理的需要,利用税控收款机中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实时地对经营数据作统计和记录,他们大都会主动要求安装税控收款机。而对于商业个体户,由于税务机关对其经营行为很难真实、准确掌握,为弥补税收征纳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局面,税务机关才要求其全面、彻底使用税控收款机,这局部纳税人才是税务机关推行此项工作的初始目的。可以说这种局面的出现,已偏离了推行的初衷。 三、进一步加强税控收款机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做好推行工作前的法律准备 由于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技术条件的专业性、后续管理的艰巨性、涉及部门的多样性,因此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完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总局在下发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的根底上,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开展状况,仔细研究税控收款机推行所需本卷须知,从有利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推广制度。对于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在推行中各自职责及如何分工配合,税务机关、代理商和厂家各自应担负哪些责任和义务,如何对税控收款机进行有效的管理,如何组织售前培训及售后效劳,如何进行税控收款机的销售和税务编程,甚至用户如何购机、如何购置发票、如何切实降低用户非税收支出工程等方面都应有相应的文件来明确。 (二)转变观念,借助市场力量推行税控收款机 推行工作思路必须从简单的行政命令式推行,向以市场力量推行为主,辅以行政推动的思路转变。首先是税务机关在做好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行业准入条件的把关后,坚决杜绝强制收款机用户购置指定的某一家或某几家产品的行为发生。要取消对符合标准生产厂家的各类限制性条款,让其在市场上充分竞争,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好的效劳、更低价格的产品;其次推行中必须充分尊重税控收款机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允许用户到市场上自由选购、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税控收款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类责任;最后要加强税控收款机的技术、市场监管力度。通过日常检查,规定生产企业和税控收款机用户行为,在检查中如发现达标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税控收款机,必须取消其行为资格。 (三)标准管理,加强税控收款机的全程监管 税务机关对于税控收款机管理要从开具发票管起,向纳税人开业和厂商销售活动管理扩展。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开业登记时,就将税控收款机购置情况列为登记事项之一。同时对于税控收款机销售厂商必须建立销售报备制度,税控收款机发到用户之前,要在税务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并在税务机关的严格监控下进行初始化编程设置,输入有关的税务登记信息。通过管理措施关口前移,不仅能够杜绝各种不合规机器流入税控领域,切实起到堵塞征管漏洞的作用,而且便于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效劳,掌握纳税人购机根本情况。 要加大对税控收款机税控信息的增值利用,充分发挥其税源监控作用。要将税控收款机存储信息纳入纳税申报附报资料范围中,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纳税人征管资料电子信息库。同时借鉴增值税申报管理中“票表稽核〞做法,将税控收款机“黑盒子〞中存储的信息引入纳税申报管理中,将其信息定期同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大力拓展税控收款机信息的应用深度和广度。 加强对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应强化责任区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的使用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纳税人开业不配置税控收款机或者经营时不使用税控收款机都要按照征管法或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最高限额从重处分。同时还要对税务稽查人员和用户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保证对税控收款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正确的使用。 (四)循序渐进,稳步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 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经营工程的生产流程不同、行业管理需求不同、交易习惯不同,加之目前税控收款机功能较为单一(大多只具备简单的金额统计功能和打印功能,无法实现商品的进、销、存管理,难以满足经营规模大的用户管理需要),因此我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必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征管法、税控收款机国家标准的公布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会同信息产业部制定了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等文件,在法律、技术、市场准入层面已为推行税控收款机扫清了障碍。为此各级国税机关在推行过程中要做好适用对象的选取工作,选取中不求面大量多,注重实效,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通过一定期间的努力,使税控收款机推行工作到达一个预期的目的。 第8页 共8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