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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院
突发
公共卫生
事件
信息
报告
管理制度
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
一、 建立管理制度
我镇卫生院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监测、报告网 络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平安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机 构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城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定期报告突 发公共平安综合信息。
农业技术推广效劳中心负责收集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质量平安检测信 息,并及时报送城镇卫生院。质监站、工商分局、城镇卫生院三个单位联合收集市场 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县疾控中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 建立通报制度
一、通报方式:
(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的任何单位、行政 村(居委会)应当在1小时内向、城镇卫生院报告。(二)、城镇卫生院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后,应 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相关的机构及镇政府通报,同时报县 防疫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险情,有蔓延趋 势的还应向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三、 建立举报制度
我镇卫生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 有权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机构、单 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平安监管职责的 行为。有关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的举报后,根据 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 在5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四、 应急准备和预防
城镇卫生院接到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信息后, 对信息进行分析并密切关注事态开展,事态严重时及时报请 镇政府同意后,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预警信息,并按照应 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特别严重的及时上报疾控 中心,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机构及应急救援机构通 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五、 建立报告制度
城镇卫生院会同有关机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 制度。各相关机构、行政村(居委会)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 生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