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沧州市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原因分析及对策.docx
下载文档

ID:715701

大小:23.47KB

页数:6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沧州市 扶贫 贷款 使用率 偏低 原因 分析 对策
天道酬勤 沧州市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原因分析及对策 宋秀茹 :2023年,中國人民银行设立扶贫再贷款,旨在专项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涉农融资本钱。三年过去,在各级人行和金融机构的推动、配合下,有力地推动了扶贫工作。但局部地区仍存在商业可持续性不强、担保抵押体系不完善、对贫困户支持力度不强、鼓励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制约了预期效果。文章以沧州市为例,对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推广“政银企户保〞模式、贫困户与企业额度互通等合理化建议,并探索性的探讨了引入CDS信用衍生品来提升使用率的可能性。 关键词:扶贫贷款;使用效率;原因对策 一、支农、扶贫再贷款政策设立的背景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效劳、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自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后,农业银行不再向农村信用社提供支持资金。同时,受90年代后期地方金融风险等多方面的影响,县域金融效劳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社资金缺乏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增加农户贷款,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效劳,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从1999年开始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经过多年的开展,其内涵与外延不断突破,逐步开展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农村金融开展的重要工具。 2023年3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本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23〕84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支农再贷款下设立扶贫再贷款。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开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分别为3个月1.45%、6个月1.65%、1年1.75%,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二、沧州市近三年扶贫成效与扶贫再贷款使用情况 沧州市下辖2个区,14个县,其中3个国定贫困县和4个省定贫困县。2023~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3.14万,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尚存2.02万人。截至目前,7个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合计0.8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43%。2023年,沧州市扶贫再贷款发放量到达15440万元,比2023年激增14440万元,但略低于2023年发放量,见图1,年均发放11046.67万元,收获一定成效,但整体使用率仍然偏低,未完全实现预期效果。 三、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原因分析 〔一〕利润率低,商业可持续性不强 扶贫再贷款模式要求金融机构须坚持商业原那么,发放扶贫再贷款须风险自担,并按期归还本息。按现行要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一年期扶贫再贷款利率为1.76%,金融机构对外发放利率不得高于一年期基准利率4.35%,可知金融机构毛利率为2.6% 。刨除营销、管理、审核和违约风险等本钱,净利润所剩无几,与普通商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0%左右,存在较大利差。通过测算,农信社的非资金本钱率高于大约4%时,会出现入不敷出,村镇银行由于体量小,人员少,本钱只会更高,整体商业可持续较差。 〔二〕违约风险高 扶贫再贷款是国家为了帮扶贫困地区、贫困工程、贫困人口而设立,注定了大多数并非是优质客户的优质贷款,即对金融机构来讲,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较高,在商业考量上较为抵触。实践中,金融机构为保证商业可持续性,可能滋生监管套利问题。如通过违规操作,把扶贫资金发放给不符合要求的主体,或要求客户将扶贫再贷款局部返存银行,再通过商业贷款发放给其他优质客户等违规问题。这些现象,均是基于扶贫再贷款的低利率无法覆盖其高风险造成的。 〔三〕扶贫免责机制不完善 贫困户属于低收入群体,绝大多数不符合贷款条件,扶贫贷款的风险高于其他涉农贷款。同时,有些贫困户信用意识淡薄,存在违约、失信情况,导致信贷人员出现“畏贷〞、怕担责等思想包袱。 〔四〕金融机构无资金需求 在经济欠兴旺的县域,农信社凭借布局早、网点多的优势,存贷款均位列金融机构第一位,但县域缺乏优质客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规定又不可跨县开展业务,导致存贷比普遍偏低,以沧州市海兴县为例,2023年年末,农信社存贷比仅为45.84%。闲置存款充足,更倾向于向市场投放高息商业贷款,申请各类再贷款资金意愿缺乏。村镇银行因为布局晚、网点少、社会认可度较低、揽储能力偏弱、自有资金缺乏,导致存贷比拟高,客观存在资金需求,申请再贷款意愿较强,但也因较低的利润率和缺乏优质客户望而却步,更倾向于向发起行进行拆借,补充资金需求,发放商业贷款。 〔五〕金融机构位于发放流程核心位置 现行各类再贷款管理模式中,金融机构均处于发放流程的核心地位,见图2,如金融机构自身无申请意愿,整体工作便难以推进。扶贫再贷款区别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机构只是起到资金划转支付的“走账〞功能,扶贫再贷款必须依托在贫困地区覆盖面广的、影响力大的农信社和村镇银行来发放。也不同于“降息〞、“降准〞,扶贫再贷款对金融机构没有行政强制效果,人民银行只能采取劝说、鼓励、考核加分等方式来进行引导。 〔六〕地方担保、抵押体系不完善 据了解,局部金融机构对敞口授信的存量客户外,暂只接受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的担保。而现阶段,一些市县担保体系并不健全,局部县域政府尚未出资成立担保公司。抵押层面,金融机构在扶贫再贷款领域侧重于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抵押。对设备和原材料的接受度非常低,且不接受应收账款等贸易和票据融资,这也是县域金融机构规模小,人数少,风险承受能力差,资产变现能力弱等客观现状造成的。 〔七〕對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较少 现阶段全国范围内,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地方涉农的行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量较小。以沧州市为例,2023年沧州市共发放扶贫再贷款15440万元,全部投向16家企业,3家合作社,无直接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这源于金融机构对贫困户违约风险较高的考量。而企业抵押物缺乏,担保不好找,也成为了扩大再贷款投放额度的掣肘之处。 四、提高扶贫再贷款使用率相关建议 〔一〕加强国家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开办扶贫再贷款认知度 各级人民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宣传人民银行开办扶贫再贷款的目的意义以及发放对象政策界限,让广阔农民群众全面了解国家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政策意义,做到让贫困户既得到实惠,又感受到党和国家温暖;同时又维护了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二〕推广完善“政银企户保〞模式 现阶段,沧州辖内已建立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了7个贫困县均已成立风险补偿基金,与12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协议,存入补偿金2.1亿元,对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进行抵补,但尚未对融资本钱更低的扶贫再贷款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当前,应积极推广完善隆化县首创的“政银企户保〞模式。所谓“政银企户保〞主要是指由政府创设风险补偿基金存入银行,增加其营业收入,提高其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意愿,当“企、户〞发生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与政府、银行按8:1:1的比例共同承当贷款风险,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使涉农企业和贫困户真正受益。 〔三〕建立政府贴息、利润补偿机制 政府应加大贴息、补偿力度。据悉,湖北黄冈政府对扶贫再贷款进行全贴息,对利率为8%的精准扶贫贷款贴息5%,实现了较好效果。同时,政府可在银行发放一定额度的扶贫再贷款后,在其他政府工程工程上,保证在该金融机构进行适度比例融资,或局部地方财政存款优先存入该金融机构,补偿其利润损失。 〔四〕企业与贫困户再贷款额度互通 打通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涉农企业的再贷款额度通道,鼓励企业招聘贫困户为员工,通过“银企户〞三方协议,允许企业借用贫困户员工的扶贫贷款生产经营,同时承当贫困户的还款主体责任。即有效解决涉农企业担保、抵押缺乏的问题,也提升了贫困户就业的可能性。对于和贫困户签订农产品长期收购合同的企业,提高扶贫再贷款的发放优先级,延长其还款期限。使贫困户手中的贷款有工程可做,增加直接收入来源,实现精准扶贫。解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较少的现状。 〔五〕加大精准扶贫的市场对接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农户一线,开展深入调查,弄清摸实困难情况,精准识别困难程度,把准看透贫困原因。将农户信用信息和扶贫信息结合使用,以信用评级“联姻〞精准扶贫,精确投放信贷资金,大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对象精准、应贷尽贷〞。有效实现信贷资金对金融扶贫的“精准滴灌〞。同时,还应大力开展扶贫金融产品创新,将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贷款融资与产业融合、就业有机结合,解决当前扶贫再贷款创新缺乏与贫困人口需求不相适应问题。 〔六〕金融监管部门侧重考核,改善鼓励机制 在宏观审慎评价中对发放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加分。对未申请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扣分。同时对于因发放扶贫再贷款而新增的不良贷款率,提高容忍度,或只作为MPA体系中的参考项,不予扣分。同时,人民银行应协调地方政府,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宣传力度,扩大其商业美誉度、潜在客户挖掘度、提高社会效益向商业效益的转化率。同时要及时制定小额扶贫信贷尽职免责指导意见,切实提高信贷人员办理贷款的积极性。 五、探索性建议 适度开发、引入信用衍生类产品。如在全球交易最广泛的场外信用衍生品“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CDS产品的本质就是在一定期限内,买卖双方就指定的信用事件进行风险转换的合约,又称为“贷款违约保险〞,天生符合扶贫再贷款相性。 银行为发放的扶贫再贷款进行投保,允许保险公司将担保的扶贫再贷款债券化,根据信用评级,打包成分级理财产品,面向其他银行、保险公司、风险基金出售,将扶贫工作引入全社会,撬动更多的扶贫资金,即可以用来覆盖违约风险,补充现行单一的担保和补偿机制,同时也减轻金融机构的审核和违约本钱。 但目前,中国信用评级体制的完善尚需时间,专业评级机构对县域覆盖能力缺乏,需要银行、保险公司对贷款主体进行联合评级,同时金融监管部门需对该类产品进行统一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扶贫再贷款对推动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对沧州市近三年扶贫成效和扶贫再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发现,存在整体使用率仍然偏低、未完全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本文深刻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加强国家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开办扶贫再贷款认知度、推广完善“政银企户保〞模式建议等,实现扶贫再贷款在脱贫攻坚工作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支农再贷款[EB/OL].中国开展门户网chinagate.2023-09-22. [2]赵景峰.扶贫再贷款政策实施效果及建议[N].金融时报,2023-12-28.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