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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辐射
装备
安全
监测
报告
制度
辐射装备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
平安监测及报告制度
1、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工作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相关制度。2、放射科和ct室医学装备的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的相关要求。
3、辐射类医学装备定期须由有关部门进行监测。
4、遇重要节假日或长假,科室必须提前进行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平安检查工作。
5、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人员须经相关的资质认证,方可操作使用。
6、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医院医务科和设备物资供应科。
7、对于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防止伤害或伤害扩大的人员和科室,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篇:
9、辐射类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辐射类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
一、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工作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相关制度。
二、放射源及其医学装备的使用由使用科室专人管理。
三、放射科、放疗科和核医学科的医学装备的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的相关要求。
四、辐射类医学装备的临床使用须定期由有关部门进行监测。
五、遇重要节假日或长假,必须提前进行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平安检查工作。
六、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人员须经相关的资质认证,方可操作使用。
七、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第三篇:6941辐射类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c3XX县区第三人民医院
辐射类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
一、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工作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相关制度。
二、放射源及其医学装备的使用由使用科室专人管理。
三、放射科、放疗科和核医学科的医学装备的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辐射平安的相关要求。
四、辐射类医学装备的临床使用须定期由有关部门进行监测。
五、遇重要节假日或长假,必须提前进行辐射类医学装备的平安检查工作。
六、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人员须经相关的资质认证,方可操作使用。
七、使用辐射类医学装备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第四篇: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
(一)设备科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中人、机、环境进行综合风险管理。
(二)新引进医疗设备特别是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设备科组织对科室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前方能操作使用。
(三)设备科定期对全院医学装备进行巡查、督导、预防性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反响,保证在用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
(四)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不良事件及时上报,设备科及时分析处理并反响,向使用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五)对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的使用和维修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对隐瞒不报着,按医院相关规定处分。
第五篇: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XX市XX县区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效劳中心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一、一切伴有辐射的实践或设施,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那么制定出相应的辐射监测方案,开展辐射监测。监测结果应定期向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对这些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抽样性的监测。
二、个人监测
1、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工作人员可能受到、x、高能射线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的个人剂量计。当内照射可能较大时,应定期进行内照射监测。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2、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3、工作人员离开开放型放射源工作场所时,应该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查。
三、工作场所监测
1、为检验工作环境在连续操作时是否符合辐射平安要求,鉴别是否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发生,工作场所应进行常规监测。依据辐射源的特点和操作方式,常规监测应对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外表污染水
平等进行监测。在可能出现高水平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场合,必须配置可以自动报警的连续监测装置。测量结果,连同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等一同记录并妥状况保存。
2、在实践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会使工作人员所在环境的剂量当量率发生较大改变的岗位,应进行操作监测。
3、当工作环境平安控制的资料不够充分,或操作过程可能出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四、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那么进行。其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工程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
况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需要的话,那么可将检查周期缩短或延长。
6、医学检查应由授权的医疗机构承担。医学监督记录与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一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其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7、授权的医疗机构的负责医师依据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对受检工作人员适任性作出判断,以保证辐射工作人员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都具有平安地执行任务的健康条件。
8、异常受照的工作人员是否继续从事其本职工作,由授权的医疗机构会同辐射防护部门,考虑其以往照射情况、工作需要、本人技能等情况后,可令其继续从事原任工作;也可改做受照剂量低的辐射工作,乃至调离辐射工作。
XX市XX县区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效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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