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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检
机关
开展
执法
规范化
建设
情况
报告
检察机关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3年以来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200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标准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根底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标准健康开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标准执法思想根底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更新执法理念贯穿标准执法活动的始终,切实提高广阔检察人员对标准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认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苏建设相适应的执法观,在司法实践中自觉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二是扎实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和“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自觉克服执法中的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四种司法理念。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举方法治理念报告会、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464次,广泛开展“析案明理〞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严格依法办案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全省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更新,为严格标准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底。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标准的突出问题
从2005年5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了“标准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标准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六个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系统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2003年以来办理的无罪判决、作撤案处理、捕后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对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逐个摸底和复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500多个,走访3000多家单位,复查案件6000多件,通过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执法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七个方面40多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不标准执法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标准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标准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标准、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推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建立“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结越级访、上访老户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397件,其中息诉罢访的362件,占91.2%。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适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对刑讯逼供问题开展专项侦查监督,促进侦查机关依法标准办案。认真试行派驻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四个工作流程〞,标准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超期羁押问题,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标准涉案款物的处理,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万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根底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废除不合时宜的制度550项,修订880项制度,增订了930项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假设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标准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0多个标准性文件,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标准文件649个,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标准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标准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标准化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以标准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标准化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严格执行程序、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2005年,省检察院在总结执法标准化建设经验教训的根底上,用半年时间,几经修改,制定了15万余字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方法,形成了全省统一、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针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各级检察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抓学习培训。将流程和考评方法下发给每位干警,做到干警人手一册。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在此根底上,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催促检查。2006年8月,各地普遍进行了自查,省检察院对南京等四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抽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年底,省检察院又从全省检察机关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从办理的10万多件案件中随机抽出8类1300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督察纠正。试行一段后,根据办案实际,对流程和考评方法进行修改完善,于2007年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使执法标准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标准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处理涉检信访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标准开展。加强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初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侦查根底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标准化。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手续,提高办案效率,标准办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开展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工作,采用上下级检察院会审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诉案件质量。标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方式。与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标准立案监督的渠道,与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和标准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标准化。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促进执法的标准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开发检察应用软件,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的有68个单位,开展网上办案应用的有64个单位。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的标准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标准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标准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
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标准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增强标准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那么,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建立“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监视居住、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专项督察检查。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强化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标准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2003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和检查20屡次。今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4项专项工作;组织各省辖市检察院对2006年以来办理的2345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260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找出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岗位责任考评方法,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办案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0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0件28人违法违规办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标准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654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784次,召开座谈会1875次,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聘请2830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有效发挥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标准正确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组织局部省人大代表对徐州、苏州、南通三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八月份,省检察院邀请局部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宿迁、淮安两市检察机关标准执法、文明办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各地根据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