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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析研究
工商管理专业
农村劳动力
转移
分析研究
工商管理
专业
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面对农民增收难题,完全有理由要求我们去深刻审视这个充满活力的经济体——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本文针对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就促进我市农村劳动转移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 小康社会;劳动力;人力资本;农民工
目 录
一、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 1
1、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1
2、研究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重要目的和方法……………… 1
二、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2
1、概念界定……………………………………………………………… 2
(1)农村劳动力……………………………………………………………… 2
(2)农村劳动力转移………………………………………………………… 2
2、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2
三、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及规律……………………………… 4
1、劳动力转移模式……………………………………………………… 4
2、就业部门分布………………………………………………………… 4
3、转移的不稳定性……………………………………………………… 6
四、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
1、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 6
2、户籍制度……………………………………………………………… 7
3、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8
4、缺乏就业信息渠道…………………………………………………… 8
5、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9
6、缺乏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10
五、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议…………………………………11
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劳动力素质…………………………11
2、鼓励个人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1
3、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1
4、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体系…………………… 12
5、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12
6、打造具有鹤岗特色的劳务品牌…………………………………… 13
参考文献…………………………………………………………………… 14
18
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一、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
1、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三农”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问题,也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并千方百计解决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过去30年中国所发生的急剧社会变迁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由从事农业转向从事非农产业、由农村流向城市是最引人瞩目的现象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鹤岗市所发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劳动力配置结构的变化,是激动人心并具有启发意义的。因此,研究鹤岗市已经发生和正在进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现象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及规律的理解,更加重要的是,这种解析对于鹤岗市政府制定更加合理的劳动力利用政策也是一项极有意义的工作。尽管在过去30年,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己经促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但农业劳动力过剩现象仍然会长期存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仍然是伴随于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长期过程。
2、研究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重要目的和方法
本研究是对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证研究,通过研究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分析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和规律,发现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目的是为了总结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通过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对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进而促进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本研究以对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证分析为主。通过查阅相关书籍、论文、网络资料和鹤岗市的相关资料等,了解农民劳动力的相关研究成果及相关理论,并对搜集的文献资料进行梳理、提炼、消化和吸纳,为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借鉴。通过实地调查和个案研究,了解农民工外出务工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探讨其原因和解决方法。
本文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来说明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规律及存在的问题。
二、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1、概念界定
(1)农村劳动力
劳动力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在劳动年龄外参加社会劳动的那部分人群。其中劳动年龄是指人在一生中能独立参加社会劳动的那段时间的年龄,一般由国家做出规定,有上限和下限。劳动年龄并非一成不变,它要受到社会人口数量、质量和生活水平、劳动力供求关系、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年龄的界限为:男性为16—60岁,女性为16—55岁。
本文认为农村劳动力应是一种地域概念,和城镇劳动力相对应,即凡是户籍在农村的劳动力均视为农村劳动力,而无需考虑其所从事职业的性质。
(2)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认为包括向城镇转移和向非农产业转移两个方面。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按地域是否发生改变可以分为异地转移和就地转移。异地转移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发生地域的空间转换;就地转移是指随着城镇化进程,一些农村地区转为小城镇,该地域的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人口。按户籍是否改变,农村劳动力向异地转移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城镇就业,这部分人称为流动劳动力;另一种是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在城镇“安家落户”,这部分人称为迁移劳动力。
本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从职业转换角度界定的,不论其户籍和地域改变与否,只要实现从农业到非农就业的职业转换均视为转移。
2、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比重较大,农村劳动力人口规模大。据统计,2006年末,全国人口为13144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达到73742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6%。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53100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50.8%。农村从业人员4785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0.1%[[1]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p33.
[1]]。这说明我国存在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1988年以来,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进展顺利(见表2.1),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下降,由1988年的36.0%下降到2007年的19.4%,下降了近17个百分点。1988年至2001年期间,鹤岗市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由101.6万人增长到111.26万人,增长了近十万人;但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加大,农业人口数量由36.58万人下降到33.19万人,由于转移出去的农业人口数量为下降的农业人口与新生的农业人口数量之和,因此在这一时期,转移的农业人口至少为3.4万人。从2002年开始,鹤岗市人口数量保持稳定,且略呈下降趋势。在2002年至2005年这四年间,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巨大进展,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显著高于人口下降的速度,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5个百分点,农业人口减少了9.72万人。2006年至2007年,农业人口的绝对数量及相对比重均无显著变化,比较稳定。
表2.1 鹤岗市人口概况 单位:万人,% ,‰
年份
年末总人口(万人)
非农业人口(万人)
农业人口
自然增长率(‰)
数量
(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
1988
101.6
65.02
36.58
36.0
12.1
1989
102.68
66.74
35.94
35.0
12.7
1990
105.26
68.30
36.96
35.1
14.2
1991
106.34
69.86
36.48
34.3
7.8
1992
107.82
71.50
36.32
33.7
8.5
1993
108.25
72.17
36.08
33.3
7.5
1994
109.4
74.14
35.26
32.2
8.1
1995
110.12
75.04
35.08
31.9
7.8
1996
110.63
75.86
34.95
31.6
7.0
1997
110.90
76.67
34.23
30.9
6.4
1998
110.86
77.27
33.59
30.3
5.5
1999
110.68
77.20
33.48
30.2
3.3
2000
111.15
77.49
33.66
30.3
4.9
2001
111.26
78.07
33.19
29.8
5.6
2002
110.89
79.97
30.92
27.9
3.3
2003
110.58
80.34
30.24
27.3
1.8
2004
109.82
87.48
22.34
20.3
3.6
2005
109.88
88.55
21.33
19.4
2.5
2006
109.31
88.11
21.20
19.4
2.2
2007
109.40
88.20
21.20
19.4
2.3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89-2008
三、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及规律
1、劳动力转移模式
在鹤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模式并存。所谓“就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直接在鹤岗地区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的模式;所谓“异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离开家乡到其它地区务工的模式。在前一种转移模式下,农村劳动力一般能够在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同时,较好地兼顾其家庭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成本比较低。在后一种转移模式下,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业活动,要伴随劳动力向鹤岗以外的其它地区的迁移过程,流动成本和就业风险都比较高。
由于我国特殊的体制和政策原因,转移到异地的农村劳动力仍保持其原有地区的农民身份,其家庭成员依然生活在农村,属于非永久性迁移。因此,这部分劳动力在农忙季节或者传统节假日会回到家乡。
总体来看,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前一种方式为主,从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规模不断加大,逐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之一。
2、就业部门分布
从就业部门分布比例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餐饮业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以2005年为例,有69.42%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这四个行业就业,其中,29.45%在工业部门就业,17.90%在建筑业部门就业,7.68%在交通运输部门就业,14.40%在商业饮食部门就业(见表3.1)。农村剩余劳动力向这些行业转移主要是由于这些行业对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没有严格要求,对非技术性劳动力有较大的需求量。
总体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转移到市场主导型经济部门即城市非正规部门,而那些政府主导型经济部门吸收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非常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市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