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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城市化
调研
报告
渔农村城市化调研报告
一、我市渔农村开展现状
据统计,到20xx年底,我市有渔农村总人口63.3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67%,其中,渔村人口为20.78万人,农村人口为42.51万人。渔农村人口分散居住在全市88个岛屿,以村民委员会为根本组织单位,以自然村落群居为主。2023年,我市在渔农村管理体制上进行了创新,在原有52023个村委会根底上,以单村、并村和联村的形式,建立了182个渔农村新社区,村委会的规模减为417个。20xx年,我市开展了创立渔农村小康社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工程。几年来,渔农村的面貌得到了较好改善,渔农业得到了较快开展,渔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为我市渔农村向城市化开展打下了根底。
二、我市渔农村城市化开展的方向
就我市实际,各地中心XX县区和三大岛的拓展空间有限,再加上土地政策的限制和xx产业开展的特定性,要实现中心XX县区和中心镇充分吸纳渔农村人口,实现大规模的移地城市化难度较大。选择以就地城市化为主的开展路子,是我市渔农村城市化的方向。
(一)就地城市化的概念
城市化的本质是随着经济的开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农村生活向城市生活的升级转化过程,包括人口城市化与生活城市化,即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以及城市型生活方式和产业化的生产方式、社会化的效劳方式向全社会的渗透、普及。从市场经济的供求角度看,可把城市生活视为一种现代性,城市化就是城市生活这一现代性的普及化。从这一城市化概念出发,城市化道路既可以选择移地式城市化方式,即渔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过上城市生活,也可以选择就地式城市化方式,即向渔农村村镇引入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先进文化。
相对于渔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的移地城市化模式,我市渔农村就地城市化,有三种模式:其一,各地中心XX县区的拓展。通过中心XX县区与城郊村及周边相关岛屿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实现中心XX县区城郊村和周边相关岛屿渔农村城市化。其二,渔农村小城镇建设。渔农村中心集镇在扩大建设规模的根底上,完善集镇的生产、生活效劳功能,提高集镇的二、三产业的比重,鼓励渔农民集中到中心集镇进行生产与生活。其三,中心村建设,即农村自然村落的集中化与社区化。通过科学规划,把分散的渔农村村落相对集中,并配套建设现代化的根底设施、生活设施,增强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社区效劳功能,渔农民仍在集中区周边从事工厂化渔农业、产业化渔农业、渔农产品加工业,或者在外地从事非渔农行业增加收入,但享受相当于城市的现代化生活,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近距离、短时间进入城镇,进行购物、社交、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第一、二种方式建设在我国的广阔农村地区特别是沿海等兴旺地区已经取得了较为成功的实践,第二种方式与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的新农村建设的相辅相成。因此说,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有利于推动就地城市化。第二、三种方式,在我市三大岛和其它岛屿渔农村城市化建设中意义尤为重要。
(二)就地城市化的条件
就地城市化,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兴旺的渔农村经济;健全的渔农村社会保障与公共效劳体系;渔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
兴旺的渔农村经济,能为就地城市化与新渔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无论是城市化的生活方式,还是与城市居民同等化的社会保障、公共效劳,都需要巨大的财力与物质根底。城乡统筹的渔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基石。只有建立健全渔农村社会保障与公共效劳体系,才能改变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与公共效劳方面的制度差异。渔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才能使渔农民在不改变职业与居民场所的前提下,享受城市现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从而促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转型。
就地城市化能促进村镇建设、农民生活方式和渔农村效劳功能以及渔农业生产方式的同时提升,这实际上也是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条件实际上是要求从经济上保证渔农民生活的富裕,在制度上保证渔农民生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从而实现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转变。
(三)就地城市化的预期作用
第一,就地城市化可以减轻我市城市就业压力。渔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移地式城市化必然引起城市就业压力的增加。这是因为资本积累的扩大必然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使劳动需求的增长可能赶不上工业产出的增长;同时,由于渔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数量规模是城市就业概率以及城乡预期收入差异的递增函数,这样现代工业部门扩张以及城市对劳动需求的增加必将会引诱更多的渔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市失业问题就会加剧。因此,大力开展渔农村经济、改善渔农村生活环境、缓和人口转移速度、让渔农民留在渔农村就地城市化,是城市化的中间道路选择。从就地城市化转向移地城市化,是一种循序渐进的城市化的新思维,更加符合城市开展的规律。
第二,就地城市化可以为我市移地式城市化做好人口素质上的准备。就地城市化可以保证有一定劳动技能与文化素质的渔农村人口渐次进入城市,降低移地式城市化的社会本钱。移地式城市化过程中,新增的城市的劳动力人口不得不面对新的行业结构适应问题。如果进入城市后不能及时就业或者稳定就业,势必成为城市中新增的贫困群体,并引起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这一矛盾在我市已初步显现。新XX县区劳动力必须为适应不断变化中的城市新行业结构而改变自身的从业素质,然而,由于劳动力素质的培养不是短期可以实现的,因此就地城市化将使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得到提高,为进入城市作好技能、文化、精神品质等方面的准备。
第三,就地城市化可以防止“城市病〞的出现。城市化并不必然产生“城市病〞,但“城市病〞确实与城市人口高速度增长、城市建设的低密度扩张密切相关。就地城市化让渔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向非渔农产业,渔农村人口就地过上城市化生活,可以促进渔农村人口流进城市的进程科学化、合理化、有序化,从而降低“城市病〞的发生机率。
三、我市渔农村城市化建设模式
我市新渔农村建设应与渔农村城市化建设同步推进,并根据各地的区位优势、资源情况和经济开展水平,从实际出发,根据就地城市化原那么,宜采取融入城市(镇)型、中心村镇聚集型、特色村自然村建设开发型等三大主要建设模式。
融入城市(镇)型,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县(区)的建设规划,对我市31个“城中村〞、“城郊村〞和中心XX县区周边相关岛屿的渔农村,通过推行城市化建设和市区化管理,抓好二、三产业的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集体产权形式的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撤村建居,使这局部人就地变为城市(镇)居民,融入城市(镇)中。
中心村镇聚集型,对产业根底较好、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社区(村),在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根底上,突出根底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渔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按照新渔农村建设标准,规划建设渔农业功能区、工业功能区、居住功能区、文教娱乐功能区等新渔农村社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另外小城镇还有文化相比照拟集中、信息量相比照拟大、根底设施相比照拟集中的特点,把小城镇开展起来,作为新渔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的载体,最终形成城镇和渔农村协调开展的格局。
特色村自然村建设开发型,本着保护、开发并重的原那么,充分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大力开展高效、生态的渔农村经济,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特色村;在恢复保护的根底上,充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古建筑等文化资源优势,形成一批具有海岛文化特色的村庄。对那些不宜撤并、规划保存的自然村落,在重点进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挖掘资源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增强经济实力。
四、在城市化开展中需解决的问题
在渔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是渔农村股份制改造问题。有些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采取简单的做法,直接把农民改为居民,出现“土地征完了,财产分掉了,集体散伙了,大伙转居了〞。原有那局部人的生活保障没有彻底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实行渔农村股份制有利于维护渔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原有渔农村集体经济转变为产权清晰的城市股份制经济,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金以及一切财产全部归渔农民所有,而且量化到人,渔农民转变为持有股权的城市居民。
二是渔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渔农民社会保障旨在保证渔农民的根本生活,通过购置社会保险保证渔农民晚年生活,只有这样,渔农民转为居民后晚年的生活才有保障。在这个问题上目前仍存在社会保障的政策与城市化过程中渔农民实际问题的某些矛盾。我市推行的“以奖代保〞金政策,是对渔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探索。
三是农民土地征用问题。首先,要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区分非赢利的纯公益事业、赢利的公益事业和经营性工程,完善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其次,建立村民参与全程的土地征用机制,尊重村民主体地位。第三,标准管理村集体留用的征地补偿费,完善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制度。
四是渔农村建设的规划问题。在渔农村建设中,要规划先行。规划要明确建设方向,总体规划、布点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有连贯性,要根据渔农村城市化的不同模式,制订近、中、远期渔农村建设和城市规划,并做到规划相对稳定。
在新渔农村建设中,最有可能出现的一个误区,就是乡村建设简单模仿城市,结果是“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在渔农村向城市化开展中,如何解决技术上的现代化与外乡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城镇化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在现代化城镇建设中,引入现代的技术文明与保存具有时代生命力、历史价值的外乡文化并不矛盾,关键要在创新中使两者相得益彰并实现新的结合和表现。在新渔农村建设中,把局部渔农村建设成城里的小区,确实很有必要,有利于农民改善生活条件,但如果一哄而上,所有的渔农村都建得城市小区一样,且不管我市是否有这个财力、是否有这么多土地以供建设,到时只会出现“千村一面〞的后果,也不会有xx海岛自身特色。
很多“名镇〞之所以风光无限,并不是因为其现代化的程度,而是传承千百年的自然景观和独特人文景观。它们无一不是强调原生态,强调原汁原味。现在一些兴旺国家,农村建设出现了逆城市化趋向,不再追求建筑的现代化,而是强调返璞归真,追求建筑与自然的和谐。
五、加快推进渔农村城市化进程
现代化建设既需要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也需要农业、农村的迅速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互动、互补关系。新农村建设不但不排斥、不阻碍城市化,而且还能通过根底设施建设、劳动力培训及劳动力的转移、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的提高,去推动城市化。它们所需要的根本公共产品和效劳,政府必须提供,它们赖以生存的产业开展,政府也必须给予必要的支持。否那么,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农民享受不到或很少享受到社会经济开展成果,社会结构必然会失衡,现代化进程也可能会被打断。当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根底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开展等方面,必须将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这一因素考虑进去,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做到相互促进,一体化开展。
改善渔农村的生产生活设施。根据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渔农村的交通、水、电、通信等根底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道路“亮化〞、“硬化〞工程,切实改善渔农村道路状况,普及公交车线路,为群众提供交通便利。要实施渔农民饮用水工程,根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电力供应要做到渔农村与XX县区同网同价。广泛开展“美化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活动,加大渔农民住宅的改造力度。通过“戴帽、换装〞等形式,进一步美化环境。加强治理污水排放,实行渔农村垃圾集中化处理。加强渔农村绿化工作,治理“青山白化〞,优化、美化渔农村环境。
开展渔农村经济,提高渔农民生活是渔农村城市化的关键。当前要通过实施“创业工程〞和“增收工程〞来加快经济新开展,提升群众生活新水平。要对渔村新社区进行整合,优化渔业生活力布局,打造一支精干、平安、竞争力强、高素质、高效益的捕捞队伍,推进现代化渔业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