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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渝北
XX
社区居委会
建设
调研
报告
渝北XX县区社区居委会建设调研报告
社区居委会是XX县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自治组织。近年来,社区居委会在文明创立和社区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社区居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认真开展社区居委会建设的调研工作,切实找准渝北XX县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存在的“疼点〞与“病灶〞,对于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XX县区管理中应有的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渝北XX县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状况
(一)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建立与开展
1、组织建立与开展。xx区城镇居民委员会创立于1952年。当时的两路只设立了居民代表小组。进入上世纪六十年代,两路镇设立了街道居民委员会。1985年末,两路镇有街道居民委员会9个。为了适xx市化进程和XX县区管理的需要,XX县区居委会不断增强。到202223年底,渝北XX县区7个街道共设置有46个社区居委会。
2、干部配备。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时,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的组织,下设有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各推荐委员1人,并由委员推荐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离退休人员、无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兼任。据1984年统计,在全县20231名居委会干部中,离退休人员46人,无业人员23人,在职人员兼任32人。年龄56岁以上33人,36岁至55岁54人,35岁以下仅14人。文化方面,文盲19人,小学44人,中学37人,大专仅1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当居委会干部出现缺位时,街道原那么上从村干部中选调,或者从近几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干部候录库中按照程序递补选拔,社区居委会干部配备得到了加强。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一般由5-8人不等构成,根本都是街道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而来,专职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设有书记、主任、文书、低保员、社保员、计生专干、流管人员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平均年龄在33岁左右。从1994年后,区行政干部学校坚持了居委会干部的制度化培训,社区干部的薪酬待遇逐步得到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实现知识化、年轻化的同时,也在朝着职业化、岗位化的方向不断开展。
3、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社区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物管公司以及业主委员和其他民间非赢利性组织。就性质而言,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属于“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执行层〞,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属于“自我效劳层〞。就作用而言,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上〞而言,它是执行核心层和决策层的决策,“对下〞而论,它是维系自我效劳层的纽带。目前,XX县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原那么上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其职能得到较好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有待发挥,物业管理公司行为需进一步标准,业主委员会及其他民间非赢利组织有待培育和加强。
(二)渝北XX县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
1、主要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工作中主要的组织者和重要载体。它既是政府的眼睛,又是群众的代言人,具有管理、效劳、教育和监督四项根本职能。一是在街道指导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完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管理目标。二是组织社区成员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开展社区效劳;协助街道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三是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两劳〞人员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体活动、五好文明创评活动,形成具有个性化的社区文化气氛。四是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对其他民间社区组织履职监督等。此外,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部门工作的不断延伸,经济普查、计生入户清理、文明XX县区创立等比较专业性的工作也逐一下沉到社区,社区居委会各种附加性的职能不断增加与强化。
2、运作特点。从运作模式看,渝北XX县区社区居委会根本上还是沿袭方案经济模式下自上而下的做法。社区居委会虽然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由街道办事处组建,人员去留等问题要由街道来确定,经费由上级财政保障,社区居委会必须向“上〞负责,而难以向下实现真正的“自治〞。
3、作用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XX县区的开展,社区居委会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弱转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也由模仿到创新,在XX县区管理中的“根底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方面,社区居委会与市民面对面工作,起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作用;在维护XX县区稳定中,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全覆盖排处网络,产生了不可替代的效应。在调查中发现,多数社区通过“三统一四公开〞的社区效劳大厅办公模式,办事效率更高,充分表达了人性化效劳特点,群众反映甚好。
(三)XX县区居委会建设保障状况
1、制度保障。1989年,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社区居委会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2023年3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了xx区2023—202223年社区建设规划(渝北委发[2023]11号),拟用三年时间,以健全“三重机制〞(社区建设领导机制、社区建设参与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为重点,以实现“六化社区〞(即管理有序化、自治民主化、效劳体系化、工作信息化、生活文明化、环境生态化)为目标,建立起由区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镇和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形成以镇街为核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202223年4月,区民政局转发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关于印发xx市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效劳设施实施方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北民[202223]65号),从制度上进一步理顺与标准了渝北XX县区社区居委会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效劳设施,为推动我区的社区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奠定了坚实的根底。
2、组织保障。一是建立起社区居委会人员招录机制。随着社区管理和效劳工作不断细化,社区干部职数由最初的书记、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4人逐步增加到现在的8人,并随工作量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职位数;人员构成也由最初的村干部对应过渡,逐步开展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街聘居管〞分级负责制;社区干部的工作性质也由“义工〞逐步演绎为社会“岗位〞与社会“职业〞。二是建立起村居书记、主任报考公务员新途径。2023年,我区试点面向居(村)书记、主任有条件地招录了一批公务员,使一批在基层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的村(居)干部跨入了公务员队伍。目前,已有6人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其中一人还成为了领导干部。
3、经费保障。社区居委会资金来源,由政府补助、社区集体经济、社会捐助、有偿和低偿的社会效劳收入四局部构成。其中,社区建设经费以区政府财政补助为主。
一是月薪酬逐步提高。社区书记、主任月薪酬由最初的每月500元上调到目前的120230元,其他社区干部由每月450元上调到202300元。
二是解决了养老保险。受聘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按规定参加我市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单位负责20%,个人负责8%)和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单位负责9%,个人负责2%和2元大额医疗保险),其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60%。如不符合参保条件,街道按上述标准将单位交纳局部直接发放给本人。
三是解决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离任社区干部补贴。未参加养老保险,对从事居委会工作9年以下的,按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渝北委组[2022]63号文件落实。对连续从事居委会工作9—15年无固定收入且已离任的居委会书记、主任、副主任,每月给予70元补助,其经费由街道(镇)财政解决;对连续从事居委会工作15年以上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书记、主任、副主任,每人每月给予20230元补贴。
四是逐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鉴于社区集体经济十分脆弱,社区居委会水电、办公、通讯等工作性经费,由区财政每年划拨约1—2万元予以保证。
4、硬件保障。目前,XX县区社区居委会办公阵地两极分化现象十分突出。早期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依托“星光方案〞工程,逐步建立起集“养、医、学、乐、为、教〞为一体的一流的综合性多功能社区效劳站,配备“六室〞(办公室、警务室、书画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会议室、档案室)、“五机〞(dvd机、电视机、 机、微机、打印机)、“四校〞(党员学校、市民学校、文明礼仪学校、老年学校)、“三站〞(社区效劳站、社区卫生站、老年效劳站)、“两栏〞(政策法规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场所〞(室外健身活动场所)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但是,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那么普遍没有办公场地,以租赁方式解决临时性办公场所,谈不上完善的设备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社区建设未有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街道与社区、社区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尚没有完全理顺,没有开展好社区定期建设协调会,没有执行好定期沟通情况制度,没有健全好社区工作指导与协调机制,最终导致没有有效构建起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平台。社区居委会一方面需要承担的工作有几十项,另一方面执法权、收费权那么在区级政府部门,难免出现“管得着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着〞等为难现象。有的辖区单位对社区概念、社区建设以及社区意识淡薄,共驻共建共享的气氛不浓。局部职能部门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尤其是开发区在社区居委会设置与社区阵地建设方面,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二)体制尚未根本突破,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
目前,街道名义上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但事实上已成为一级政府。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实际上是街道在“把握〞。因此,社区干部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观念上,依然没有真正摆脱隶属街道的惯性思维。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一个社区居委会承担的日常工作涉及22个部门逾40项。同时,街道和局部区级职能部门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把社区居委会当成延伸的“腿〞,向其下达大量的硬性任务,形成“社区是个筐,什么工作都往里面装〞的现象。社区干部疲于应付各类“硬性任务〞,自己真正的自治“主业〞那么无所适从。
(三)社区效劳整体滞后,与居民不断增长的需求差距较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活质量需求的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效劳的要求呈现出多层次、全方位和差异化。在居民对环境的要求方面,已不满足于家庭内部美化,而更加注重居住环境的优化。在居民人际关系的要求方面,更加注重特长、潜力的开展以及别人对自己的尊重、理解、关心等。
但是,大多数社区目前效劳工程不多、范围不广、机制不新、手段落后、方式单一,社区有偿、低偿、无偿三个层面的效劳没有系统性。尤其是在便民利民效劳、社会化效劳以及差异化特色效劳上,没有发挥社区应有的作用,社区效劳业没有实体化、产业化和自己的品牌。有的局部社区规模过大,而社区居委会干部仅仅几个,效劳对象的庞大与效劳人员的相对短缺形成了严重的“不对等效应〞,社区效劳效能难以表达。
(四)经费投入缺乏,社区建设中欠帐不少
社区建设经费渠道狭窄,投入偏少,没有形成社区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社区阵地建设严重滞后。龙塔街道五个社区中,只有一个社区有办公阵地;龙山街道7个社区中,有4个社区没有自己的办公阵地;即使是成立较早的街道,其社区阵地建设很多都是占用原有绿化地或者选址位置偏僻,建筑面积偏小,功能虽有,但其实用性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广泛需求。
社区承担了一些职能部门“下转〞的如污染源普查、流动人口清理、用工单位根本情况调查等专业性的额外工作,但并没有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那么拔给相应工作经费。
社区干部待遇虽然较以前有大幅度提高,但仍低于我市的社平工资,与其承担的工作与付出极为不匹配,导致社区干部流失比较严重。如新建的龙塔街道,短短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