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法院
关于
实施
失信
联合
惩戒
机制
研究
报告
市法院关于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研究报告
一、加强惩戒失信工作领导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是执行强制措施的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xx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体系的建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假设干规定,将惩戒失信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锋主管,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治分管,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为直接责任人,形成党组书记、院长直接抓,落实2名党组成员分管或具体负责执行工作的格局。同时我院积极向上级法院、同级党委、人大汇报,争取领导。相关工作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得到省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屡次组织联席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二、构建惩戒失信工作体系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是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精神之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假设干规定,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我院及时制定了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内容,标准了操作,以纳入为原那么,不纳入为例外,依法惩戒,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了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惩戒失信工作措施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曝光是打击失信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2023年2023月至今,全市法院共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4040人,其中自然人3630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2023个。2023年2023月至今,共六次在电视、报刊、网络、中心XX县区led显示屏公开曝光老赖1424人,在中国法治appxx频道曝光后,总点击率到达86346次。集中公开曝光对象重点是对失信情形较为恶劣、具有典型性和未履行标的较大的局部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和信用威慑,已有85人自动履行了债务1559.56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形成惩戒失信工作合力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市委的领导下,我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查询、交换、应用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法院执行征信系统与相关征信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初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共同制约失信被执行人的局面。2023年7月15日,中共xx市委宣传部、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家单位联合签署了x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为各单位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提供了依据。我院依照文件的要求,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单位推送,切实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
五、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虽然中院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等单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努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缺乏统一征信体系标准、对接平台不统一、联合惩戒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信息沟通反响不畅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影响了联合信用惩戒的效果,亟待加以解决:
一是缺乏关于联合惩戒的统一法律标准。目前,我国尚缺乏法律层面的征信体系管理标准,对信用采集的方式、标准,信用记录的登记与公开,不良记录的登记与消除,违反信用行为的惩戒等,均存在法律标准的缺失,容易造成征信体系建立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标准,不利于征信体系权威性的树立。
二是缺乏覆盖全社会的统一征信平台。目前,我国存在诸多征信体系,如人民法院、公安、税务、工商、金融等机构均建立了各自的征信体系,并且各地又存在不同的区域征信体系,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有的依托内部局域网、有的依托互联网、有的依托专网,各系统的征信信息缺乏统一的平台实现有效对接,社会成员的征信信息在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上也存在障碍。联合、统一的信息平台的缺失,已经成为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的最大瓶颈。
三是缺乏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尚未完全形成合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既要倡导诚信守法的行为,也要对失信行为依法实施制裁,各单位和机构加强协作联合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是对失信行为有力的制裁措施。但目前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各部门和单位之间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根本仍以各自为战为主。以我市为例,2023年以来,xx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和拘留线索152件,涉及被执行人170人,涉及案件标的5998.56万元,实施拘留28人,执结标的833.2023万元。但对失信人员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购置、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置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置理财产品等高消费行为,以及企业在采购、招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尚未形成有效监管和限制,惩戒效果尚未完全显现,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建立征信体系的建议
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表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目标,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建议:
一是完善建设社会征信体系的法律根底。征信体系的权威性,应当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落实依法治国,加快征信体系领域内的立法已显得尤为必要。健全法律法规,形成不敢失信的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本钱,使失信行为既受到道德的谴责,又受到法律的追究。目前,局部单位和地区已经在积极探索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建议立法机关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总结各地经验的根底上,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的立法工作。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考虑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解决。
二是党委、政府牵头,协调整合,搭建统一的征信体系平台。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形成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形成不能失信的约束机制。从社会根底体系建设的角度考虑,建议由党委、政府牵头实施,协调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力量,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形成统一的征信体系,消除信息壁垒,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同时,征信体系平台的建设应结合国家信息产业开展政策,实现大数据时代意义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三是加强协同监管,促使联合惩戒形成合力,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法律的实施,必须以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和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根底,因此,必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工作,这需要通过加强有关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制裁,从资格认证、市场准入、个人消费等方面对失信人员加以全面惩戒和限制。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形成不愿失信的自觉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传递诚信正能量,提高全民的诚信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社会诚信人人有责、诚信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6页 共6页